2009年4月11日星期六

湛江《城北大侠传》,转贴

城北者,人称城北大侠也。卒于锦涛七年,生不详。
锦涛七年,大华帝国之南,粤之西有一县,曰湛。地方数万里,人口710余万,有沃野瀚海蓝天之属,然民风素悍,抢斗盗窃屡有发生,其飞车抢夺尤剧,颇令衙门头痛。
初春一日,县令正伏案阅牍,城卒来报,曰:“城之东又有贼飞车抢夺,缉之不成。”令怒:“恶贼车之何驱?”卒曰:“二摩,疾甚,逐之不及。”令大怒,掷牍,令出:“飞车抢夺,摩乃罪魁祸首。自今日起,全城禁摩,凡无牌无证者,皆扣车罚银!”
此令一出,湛县即掀号为“禁摩阻抢”之风,曰:“断股”行动。湛县百姓多驱摩出入,摩之用,于湛之民甚大哉。满城叫苦,惶惶然而不知所措。然,迫于生计,仍偶冒险驱车。
三月十五日,城北者驱摩往城南,途经半路,被扣。城北者不服,击鼓鸣冤。
令整装升堂,曰:“汝有何冤?”
城北者曰:“草民之二摩车乃新购之,用之未有数日,今日被扣,草民自感有冤,望青天大老爷为民作主!”
令皱眉曰:“汝可有购票?”
城北者曰:“有!再加驱车证,大人请阅。”呈上购票与驱车证。
令一看,果然。再问:“有车证乎?”
城北者曰:“大人明鉴,草民自车行购车后,曾向衙门车部求发车证,然车部拒发。草民无计。请大人作主!”
令哂曰:“大胆!汝既无车证,罚汝大银,何冤之有?”
城北者惑,曰:“大人,车之无证,固然是错。然,请循其本:车之无证,错不在于小人而在于衙门车部。大人欲罚,应罚车部而非小民也。”
令怒:“大胆刁民!汝不知‘禁证令’早已颁布,车部按法办事,大胆刁民安敢狡辩?”
城北者愤,曰:“青天大老爷,既许小民购车,又许小民驱车,却拒发车证,何理之有?东市许买卖,西市拒使用,东、西二市不同国乎?戏弄湛县之草民乎?”
令盛怒:“大胆刁民,出言不逊,冲撞律法,罚杖打三百,关入大狱,退堂!”令欲拂袖而退。不想城北者挺刀而起:“狗官休逃,吃我一刀!”死十人,伤五人,城北者自首。史称“湛县3·15惨案”。
“湛县3·15惨案”震惊朝野,涛帝龙颜震怒,下令温相严查。月毕,温相结案:城北大侠伏法,湛县“断股”行动止,禁摩令废。
湛县百姓悲喜交加,“城北大侠”自此流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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