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

新加坡:假冒宪政的专制王朝

新加坡是一个让老少中国人都倍感亲切的华人国家:新加坡电视连续剧是最早步入中国家庭的外国电视节目之一,新剧“天涯同命鸟”曾经于六四大屠杀之后的无边暗夜中,抚慰过众多大陆人焦苦绝望的心灵,新加坡的“联合早报”是迄今为止唯一获准在大陆发售的外国非纯经济性读物;在大陆人当中,新加坡的发达和繁荣家喻户晓。

因为新加坡的发达,繁荣和与国际接轨的外表,许多中国人以为新加坡是自由民主国家,这是大错。新加坡虽然有着“三权分立”和“法治”等现代宪政民主国家的几乎所有外部特征,却毫无宪政民主的内涵。

一,新加坡言论自由的虚假性

首先,新加坡没有新闻出版自由。这是新加坡自由民主虚假的最有力佐证,也是新加坡掩饰不住的专制毒疮恶臭。任何专制独裁政权,都不会容忍新闻出版自由,钳制媒体和出版是专制独裁政权的共性,因为专制独裁政权的权力来源不合法,而新闻出版自由意味着反对的声音大量出现,这就无可避免地暴露政权的不合法性,从而动摇专制独裁国家的“国本”。因此,没有新闻出版自由,是任何专制独裁国家,不管如何伪装,都掩盖不了的共性。

表面上看,新加坡似乎没有新闻审查机制,各大媒体也没有类似于中共党组织那种专事审查和过滤的附体自律系统,实际上,新加坡的媒体完全操纵在政府(人民行动党)手里:

自1965年独立以来,李光耀政府大力“净化”媒体市场,到70年代,新加坡知名的民营报纸,广播,电视台被查禁一空,仅剩下少数对政府唯唯诺诺的不起眼媒体,被新加坡政府用以装点门面,标榜“新闻自由”,另一方面,人民行动党所垄断的政府,通过政府持股的方式间接控制了该国两大媒体集团 - 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和新加坡传媒公司,在执政党的控制下,新加坡各大新闻媒体表面上独立运作,实际上其业务主管在新闻报导上必须遵从大股东(政府)所要求的舆论导向,否则轻则炒鱿鱼,重则“,”依法“严惩,而因为传媒市场政府独霸的局面,一个媒体的新闻从业人员,一旦被政府踹出来,便从此录上黑名单,再无可能在别的媒体找到工作,因此对政府的限令,新加坡的媒体业务和新闻从业人员主管绝大多数战战兢兢,决不敢越雷池一步。

同样,在李光耀政府的“法治”下,到70年代,新加坡的民营出版社也几乎被扫荡一空,现存的新加坡大出版社全都是政府控股的出版社。通过这种狡诈的方式,人民行动党就牢牢控制了新加坡的新闻和出版。

在人民行动党的种种限制下,异议的书籍和出版物既不可能在新加坡得到出版,反对的声音很难见诸新加坡的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网站,虽然,新加坡政府为了显示“自由民主“,有时也容许一点不那么“激进”的异议言论,但总是放在不显眼的版面和非黄金时间段,显要版面和黄金时段绝对没有反对党和异议言论的存身之处。

新加坡政府钳制新闻舆论的黑手,还伸向了国外。表面上看,新加坡政府容许多种西方报纸和杂志在新加坡发行,显现出一种“,”新闻自由“”的景象,实际上,能够在新加坡发行的外国出版物,都对新加坡政府做到了“自律”(没有批评新加坡政府和领导人的言论)。否则,立即会被吊销在发行许可,甚至会被以“诽谤罪”告上法庭,判处巨额罚金。控以“诽谤罪”,通过法庭进行狠狠的整治,正是新加坡钳制敢言国际媒体的的杀手锏武器:20多年来,新加坡政府以“诽谤罪”,先后把“远东经济评论”,“亚洲金融”,“彭博新闻“,”国际先驱论坛报“,”经济学人“告上新加坡法庭,并且”胜诉“,获得了巨额赔款。在1989年11月,新加坡法院就曾以判定“远东经济评论”,“诽谤”总理李光耀的罪名成立,判决该杂志赔偿23万新元。2006年8月,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和前总理李光耀抓住“远东经济评论“所发表的一篇文章,以”诽谤罪“将出版商和主编告上法庭,并且从9月28日起禁止这个杂志在新加坡贩卖销售。

在新加坡滥控“诽谤罪”的威胁下,在新加坡营运,发行的外媒和外国出版物要么卷摊子走人,要么乖乖实行自律。

新加坡政府对民众接收资讯自由权的剥夺,与中共的做法如出一辙。新加坡政府严禁个人和任何民间组织自行安装卫星天线接收器,审查所有的外国电视节目,对网路进行严格的管制:封锁过滤一切异议言论和批评新加坡政府的外国网站。

新加坡政府对学术自由的限制,比中共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大学人文学科教师的授课书目及授课内容,新加坡政府实施严密地审查,对外教的审查尤为严厉,甚至连授课参考书目都要审查。

对民众日常言论自由的钳制,新加坡政府更是比现今的中共犹有过之:新加坡警方和“内部安全局”至今设置奖项,奖励国民举报“诽谤政府者”,在告密的高压下,新加坡老百姓普遍对国内政治事务,领导人噤声,而只敢谈及经济,生活,体育... ...民众对政治话题噤若寒蝉的状态,一如中共国毛时代的老百姓。

新加坡钳制新闻,出版,学术,资讯,言论的恶劣表现,在国际上获得了“记者公敌”的称号,“记者无国界”组织评估的世界各国新闻自由度排名,在167个国家当中,作为亚洲首富之一的新加坡历年徘徊在140名前后,居然连非洲苏丹,辛巴威这样的国家都不如,在亚洲也是倒数,和中共国一个档次。

二,新加坡选举的虚假性

有人认为,新加坡有着完备普选,说明它是民主国家。持这种观点的人,大概被新加坡的民主假像迷花了眼睛。新加坡虽然有一人一票的普选,但是这种普选是被政府操控的普选,完全没有公正性可言:由于人民行动党政府垄断媒体和操控着新加坡媒体,因此包括反对派在内,执政党的一切竞争对手严重缺乏发声的渠道,在宣传上远不能象人民行动党那样,拥有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庞大的传媒支持。

现代社会,是一种严重依赖新闻传媒的资讯社会,公众的意见受传媒的影响巨大,在现代社会中,谁掌握了传媒,谁就拥有了获取民意支持的巨大优势。新加坡执政党和在野挑战者在传媒资源上的严重不对称,使得新加坡的普选成为大人和儿童之间的比武,人民行动党的挑战者还没选就输了一半。

在别的许多国家,缺乏媒体支援的反对派还可以发起街头运动为自己造势,拉票,以弥补媒体支持的不足,比如:善于运动群众的台湾民进党,就是在媒体资源不如国民党的情况下,成功地以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群众运动”弥补了不足,两次击败了连战领衔的国民党。但是在新加坡这种办法却行不通,因为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政府对一切集会(包括游行,示威,静坐)进行严格限制:新加坡原来严禁一切户外示威游行集会,今年放宽限制,允许示威游行集会在指定的新加坡芳林公园举行,但与中共国一样,必须事前向警方“申请“,而且活动不能公园门,否则以”违法“论处。

新闻出版自由的缺失和集会自由的受限,使得新加坡的在野党很难获得足以挑战执政党的名望。

除了以上述规范和“法治”的手段压制竞争者外,人民行动党政府还利用政府职权,采取一系列法外的“模糊”手段对竞选对手实施遏制,这包括在选举前重新划分选区,运用行政资源等不公平措施,甚至还包括选后报复“不听话”的选区:例如,政府在市政建设,教育,甚至交通等发展上故意压制在野党占优势的选区,造成选区的建设和发展明显落后于执政党选区,从而迫使选区选民不敢投在野党竞选者的票。这些法外阴招,屡屡得逞,而反对派却哑巴吃黄连,没有控诉政府的依凭:因为没有法律规定政府不能采取这些措施,而新加坡执政党政府所控制的议会,又故意对这些方面不予立法。

如果以上的限制措施仍然不足以阻遏挑战者的脱颖而出,人民行动党就会立即祭出其杀手锏“法治”武器 - 控以“诽谤罪”:在新加坡以往的选战中,少数对人民行动党形成了挑战的在野党,反对党竞选者,无不被政府以“诽谤罪”告上法庭,同时,遭到为政府所操控的各大媒体极力的丑化,而功亏一篑,甚至身败名裂。新加坡反对党参选人徐顺全,萧添寿的遭遇就是典型的例子。

在这种一边倒有利于执政党的极端不对称的选举,反对派政党要想获胜,难于登天。难怪,在新加坡建国后的历次选举中,人民行动党党的总得票率从未低于60%综上可见:。新加坡的民主完全是假民主,其“普选”和“竞选”的国际化外表特征,其操控选举的“法治”化,精致化和多样化的手段,令其远比中共制造的橡皮图章式假民主更具欺骗性。

三,新加坡政体“三权分立”的虚假性

新加坡的假宪政民主体制之所以特别具有欺骗性,还在于它有一套深具“三权分立”外表特征的政治体制:新加坡的宪法明确宣称本国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宪法也没有规定新加坡由人民行动党一党领导,就政权的组织形式上看:新加坡采取的是虚位总统内阁总理制的政体,总理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议员由直选产生,议会掌握国家的立法权,并有权对政府实施监督;政府对法院没有管辖权... ...表面上看,新加坡的政治体制,与德国等成熟的内阁制宪政民主国家别无二致。

实际上,新加坡的“三权分立”是完全虚假的。因为种种“模糊”(变相或隐晦违宪)的操作规定,新加坡政权在运转当中,变成了行政权一权独大的结构:在政府的精致化违宪控制下,议会权屈从于行政权,议会实际上成了隶属于政府的一个“立法”和议事部门;而新加坡的法院体系,则成了政府贯彻其“法治”意志的工具。

(一)立法机构独立性的虚假

新加坡议会独立性的虚假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议会立法权的虚化新加坡议会表面拥有立法权,但与几乎所有的民主国家议会不同,新加坡议会出台的新立法,不能够直接提交国家元首签字生效,而必须先经过政府司法部门的审查批准9。新加坡政府通过这种特殊的“司法审查权”,以种种借口,如“违宪”,“不利于经济发展”,“不科学”等等,阻止一切不利于己的立法生效,更何况,由于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人民行动党议员占据着议会的绝大多数议席,不利于政府的立法提案即使被提出来,也不可能被通过。新加坡议会的立法权,基本上被虚化。二是议会对政府的监督权虚化。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新加坡议会议员并非全部由民选产生,还包括部分非选区议员和官委议员,非选区议员和官委议员由政府“内定”,新加坡政府不象中共那样赤裸裸地以各级现任官僚充任“人大代表”,而是一般是将忠实的亲政府“民间人士”塞进议会,这种手法不仅同样达到操控议会的目的,而且对外更具蒙骗性。

本来,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就在议会中占据优势,非选区议员和官委议员的存在,使得反对党在议会中的影响更加微不足道,任何实质性监督政府的问责提案,都不会得到通过;新加坡议会对政府“监督”活动,普遍成为事先得到政府允许的“民主”秀。

因为立法权和监督权两项大权的虚化,新加坡议会权对行政权的制衡完全瘫软无力,而行政权对议会权的“制衡”倒是实实在在地存在,在政府的“制衡”下,新加坡议会的独立性丧失殆尽,基本上唯唯诺诺,唯命是从,一如政府掌控的木偶,其橡皮图章的性质,比中共国的全国人大少不了多少。

(二)新加坡司法体系独立性的虚假

由于三个特殊职位,机构的设立,新加坡宪法所规定司法独立,成了一纸空文,这三个特殊职位,机构分别是司法委员,内部安全局和反贪局。

“司法委员”“是新加坡政府操控司法的首要工具。”司法委员“的设立,是1997年修宪的结果,新加坡79年宪法规定:高等法庭增设司法委员职位元,以加速案件的审理;拥有同高等法庭法官一样的权力。然而,增设的“司法委员”却实行任期制,其人选由总统“酌情“决定,这就为新加坡总理控制司法委员大开方便之门:由于新加坡总统只有履行礼仪,程序等象征权力,对人事任免,总统一般仅有在总理“提议”上签字的走过场“权力”:“司法委员“由总统”酌情“决定,实际上等于其人选由总理”酌情“决定,以此,总理就可以在司法委员的职位上安插亲信,由于新加坡总理长期在位,而司法委员的任期较短,因此总理就可以驱逐那些“不听话”的司法委员,换上忠于自己的人,由于司法委员拥有与同级法官同等的大权,新加坡总理也就通过各级司法委员,削夺了法官的权力,把法院体系牢牢地操纵在自己手里。

新加坡政府操纵司法的主要手法是:一切关涉到政治的的诉讼,比如对反对派的“诽谤罪“诉讼,都交由司法委员或”可靠“法官审理,而与政治无涉的案件,则一般由法官独立判案。通过这种手法,新加坡政府既把司法变成了贯彻自己意志的工具,又裹着“司法独立”的迷人衣裙,散发着虚幻诱人的“法治”光彩。

另两个特殊机构分别是“反贪局”和“内部安全局”。新加坡反贪局只对总理一人负责,拥有巨大的权力:它集政府,执法,检查三种职权于一身,有权不经过法院对一切嫌疑份子及其家人,关系人采取搜查,扣押,逮捕,清查账目,冻结资产等措施,反贪局有权不经过法院审判对嫌疑者实施关押,甚至有权对一切公职人员进行跟踪,监控... ...作为一个政府机构,新加坡反贪局拥有巨大特权,足使其不受一切法律程式的制约,完全突破了司法权的制衡;反贪局的法外之权,以“反贪”的堂皇名义,给新加坡总理带来了事实上凌驾于宪法之上的无上权力,凭借反贪局的特权,总理尽可以挥舞“反贪”利剑,轻而易举地将政敌,不听话的官员斩落马下。

因为反贪局特权,司法体系对政府的制衡权很大程度上被削夺,凌驾于宪法之上的总理,当然能够胁迫法院唯命是从,面对总理高举的“反贪”的利剑,法官们同样战战兢兢,这样的司法还能有独立性可言?

种种特点,让新加坡反贪局看上去酷似明朝“东厂”,“锦衣卫”这样的特务机构,而新加坡总理更像中国古代专制帝王。

“内部安全局”拥有与“反贪局”相似的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地位,它同样只对总理一人负责,同样可以随意捕人,关人。与民主国家不同的是,新加坡政府的这个“安全”机构主要职能并不是反特防谍,而是镇压国内反对派,一如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组织和中共国的“国保”政治员警组织。凭借“内部安全局”的特权,新加坡总理可以以“国家安全”为名,任意惩治反对派,而新加坡法院体系根本无从过问。因为内部安全局,新加坡司法体系的权力又被剥夺了一层。

在司法委员,反贪局,内部安全局三管齐下的操控,削夺和威胁下,新加坡的法院还能不按政府的意思断案?

四,披着精致化“法治”外衣的政治迫害

在没有新闻自由,没有司法独立的情况下,新加坡政府对异议人士和反对派的迫害也就得心应手,肆无忌惮。

新加坡反对党秘书长徐顺全,因为在竞选当中得票不菲,对人民行动党构成了挑战,立即被李光耀和吴作栋告上法庭,指控他的竞选演讲有“诽谤”内容,经法院审理,徐顺全“果然”败诉,被判赔偿50万美元,并且剥夺竞选国会议员资格,经此官司,徐顺全倾家荡产,并一度入狱。

在徐顺全一案中,辩护律师邓亮洪因为“不听话”,在法庭上为徐顺全说了几句公道话,即被以“欺诈罪”告上法庭,邓亮洪被迫逃亡澳大利亚。

另一位新加坡著名反对派人士,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萧添寿律师,也曾经参选国会议员,在选战大获成功,眼看就要当选,却被李光耀控以“窝藏毒品”罪,被法院判处重刑,坐了近1年的监牢,萧添寿现今流亡美国。

除了借助法庭以“法治”的名义整治反对派外,李光耀更是动用内部安全局,肆意拘捕关押大量的反对派人士。新加坡异议份子谢太宝,是迄今为止已知的未经过法院审判被关押最久的人,他遭内部安全局监禁23年,出狱后又被软禁9年,直至1998年才获释,被监禁,软禁期间没经过任何法院审判。1965年独立以来,新加坡政府迫害反对派人士的例子不胜枚举。

司法权独立的虚假性,为政府操纵司法迫害异议者大开方便之门;而立法权独立的虚假性,又为政府侵犯人权的行为裹上了光鲜笔挺时髦的“法治”制服。

与其他几乎所有专制独裁国家不同,新加坡政府对反对派的迫害,一律以“法治”的面目进行,新加坡政府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靠的是一系列侵犯人权的恶法,比如,授权政府不经过法院,可以任意抓人,关人的“反贪法”,“内部安全法”,再如,新加坡至今保留严重侮辱人格且不人道的当众鞭挞肉刑;新加坡的严刑峻法全世界罕有,其滥用死刑,比起中共国不遑多让(藏有15克海洛因即可判绞刑),至少在1994年〜1999年期间,新加坡被执行死刑的人数所占人口比例,居世界第一。

这些事实上违宪的法律及有违人道的恶法之所以能够出台和保留,就是因为作为立法机构的议会实际上操控于政府之手,因此,新加坡的“法治”,说白了就是贯彻政府意志的走过场。

新加坡政治体制的这些特点,新加坡法律中的大量恶法,使得新加坡政府能够游刃有余地罗织各种非政治罪名,对政治反对人士进行“法治”化的迫害,新加坡的所谓“法治”就是当局残酷迫害政治反对派的得心应手工具,它远比中共的运动,劳教,“揭批”,“转化“,控以(煽动)颠覆罪(打成反革命)更具欺骗性。

新加坡也是将政治案件非政治化处理的先驱和大师。中共自江泽民时期开始,也开始对将政治案件非政治化处理,以“嫖娼”,“诈骗”,“贪腐”等由头和罪名迫害民运,异议,维权,信仰人士,学的就是新加坡。

不能不承认:新加坡这种精致化的假法治,远比中共国以共产党政法委操控公检法的“法治”更具欺骗性。

五,东方专制模式对中国具有特殊强大的诱惑力

综上可见,新加坡是一个穿戴着宪政民主高级晚礼服的法西斯国家。但是新加坡的法西斯政治,带有浓重的东亚式专制色彩。

新加坡政治是一种家长制家族式的专制政治,最高权力为李光耀家族牢牢垄断。自独立以来,李光耀凭借一党独大,连选连任,“合法”地占据总理职位长达35年,这实际上成了变相终身制;李光耀虽然于1990年主动宣布“退休”,实际上却退而不休:他不仅扶持亲信吴作栋继任总理,而且搞出一个“内阁资政”的特殊职位由自己担任“资政”表面是顾问,却拥有重大事物的决策权,因此,坐在“资政”宝座上的李光耀,实际上成了新加坡的太上皇,一如当年担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的邓小平。

李光耀“退休”后不仅以垂帘听政的方式继续操控政局,而且还亲自出任“新加坡投资局“主席,新加坡投资局掌管整个新加坡的外汇储备,李光耀执掌了新加坡投资局,等于掌控了新加坡的金融命脉。因此,李光耀虽然卸任总理,却继续牢牢掌握着新加坡政治,经济大权,继任总理吴作栋不过是傀儡;李光耀的退而不休,老人干政,比起邓小平,陈云有过之而无不及。

继吴作栋之后“当选”总理的李显龙是李光耀的长子,李显龙不仅是总理,还兼任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主席(相当于中共国人民银行行长),为了权力上的“保险”,李显龙甚至赤裸裸地以总理身份,亲自担任政府财政部长。而李显龙的妻子何晶(李光耀的大儿媳妇)则持有新加坡主要大公司之一“淡马锡”公司的主要股份;李光耀的次子李显扬,则是新加坡最大国企“新加坡电讯”的总裁。

在李光耀“举贤不避亲”的栽培和安插下,新加坡的政治,经济,金融大权牢牢掌握在李光耀家族的手中,李光耀家族俨然成了新加坡的皇族,执政党人民行动党实际上成了李光耀的家族政党。

李光耀搞家族政治,全世界只有朝鲜金家的共产独裁者能与之相比。

李光耀不仅是政治独裁者,还攫取了新加坡意识形态的专断大权。凭借无上的权力和新加坡“国父”的老资格,李光耀推出“亚洲价值观”,大肆宣扬中国儒家思想,竭力利用儒家的“忠孝”理念(被理学夸张异化为顺从专制统治),为自己专制统治服务,在李光耀的扶持和灌输下,儒家事实上成为新加坡意识形态的正统;借助儒家意识形态,独裁者李光耀摇身变为呵护管教新加坡人的家长,新加坡人民的“慈父”,李光耀的专制统治,也披上伦理道德的柔和外衣,在儒家糟粕的意识形态当中,拥戴独裁者合乎道德,反对李光耀专制统治的言行反而成了“不忠不孝”;借助儒家意识形态,李光耀还得以煽动文化民族主义,成功地抵制西方自由民主价值观的影响。

李光耀还成功把中国传统专制王朝“内儒外法”,“霸王道”那套专制统治术引入新加坡,新加坡的严刑峻法,就带有鲜明的法家“制民之法”的特点。总之,借助“亚洲价值观“,李光耀不仅巩固了自己的政治权威,更成为道德权威,成为名副其实的新加坡”教父“。李光耀以恪守华人文化根基,维护传统为名实行家族式专制独裁统治,比起朝鲜金家以共产意识形态为名厉行家族式专制,更具欺骗性,迷惑性,更能长久。

骨子里浸淫着中国传统专制毒素的权谋大师李光耀,就是这样娴熟巧妙地以现代政治道具,摆弄出一个成熟老道的东亚家长制专制政治的楷模。

新加坡现政权极像一个用现代时尚政治材料精心建筑装潢起来的一个古怪的东方专制王朝,它既深具中国家长制特征,又充斥着现代法西斯政治的严谨和细密,它是人类政治文明进程中畸变而生的一个独特的怪物。

作为一个国家,新加坡是一个精致化假冒文明的法西斯国家:它集儒家家长制专制和现代法西斯政治于一身,却又披着宪政民主政治文明的精细画皮。作为一种专制模式,新加坡狡猾而成熟,特别适合东方土壤 - 具有儒家传统国度的土壤,专制模式一旦植根,便根深蒂固,甚至比共产专制更难以摆脱。

不能不承认:新加坡的精致化的假宪政民主,远比世界上绝大多数专制独裁国家专制独裁统治方式,更具有欺骗性。因其经济成就和文化传统的相通性,新加坡模式对中国人具有特殊的强大诱惑力,未来中国应当对新加坡模式深以为鉴戒。

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

“民主成全希特勒”,是事实?还是谎言?

德国在1918年德国战败,德皇被迫退位。当时的德国政治台前人物(主要是当时著国议会多数派的社会民主党人)在著制、君主立宪政体、民主共和政体之间仓促而偶然地选择了民主共和制度。所以,当时德国人选希特勒上台的民主,不是今天人们指的现实中的民主,例如现今英美法等健全的民主制度,而是相当于北韩选金正日和伊拉克选萨达姆那样的民主;或者是现今刚进入门槛而专制意识浓厚、民主文化欠缺的民主。多少有些与俄国、乌克兰相约。很明显,当时的德国民主是不够健全和完善的。

现在我们来看看当时德国因为民主不够健全、完善存在诸多缺陷,因而希特勒有可乘之机完成其暴君历程。下面是陈述此历史真相。

希特勒到底是用甚么办法,或者说他是利用选举程式,还是利用初期民主之不足、利用反民主的资源和手段取得政权的呢?

[一]民主和非民主造就希特勒的史实

(1)“民主选希特勒上台”的事实

在意识型态方面,希特勒鼓吹极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鼓吹日尔曼种族优越,鼓吹废除凡尔赛条约、重整军备,实现民族复兴、恢复大国地位,倡导建立纳粹党的中央集权国家。这种极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极能迎合战败以来久受压抑、挫伤的民族心理和要为一战的民族受辱报复、雪耻的思潮,所以吸引了很多人成为其支持者。当时德国,一批有骨气的知识份子例如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化学家弗朗克,哈伯尔、瓦尔堡等都被迫退休或离开了德国。但是,在鼓吹极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过程中,德国有一大批出卖灵魂的御用文人、奴才。例如得过诺贝尔物理奖勒纳德、斯塔克,自愿为虎作伥,充当希特勒的帮凶。1933年竟有近千名出卖灵魂的文人,在哲学家海德格尔、艺术史学家平德尔、医学家沙尔勃鲁赫等人带领下,公开宣誓支持希特勒与纳粹政权。为纳粹经济、政治、思想立论,参与纳粹党活动,为纳粹制造原子弹…画出一幅出卖灵魂的历史景象。希特勒纳粹党37%的230席的成就,这些奴才立下的汗马功劳不可抹。看来无耻文人奴才古今中外都存在,他们的丑恶表演大都是一样的。

其次,是希特勒的借助当时经济呆滞和600多万工人失业之机,提出由国家强力干预经济。开空头支票欺骗工人。如取消不是*工作而得到的收入;将托拉斯收归国有;将垄断性的大百货商店收归公有,廉价租给小商人;取消地租和禁止土地投机;对卖国贼、高利贷者、投机分子判处死刑;等等。相当多的人对民选政府拯救经济危局、解决民生问题的软弱乏力感到不满的情况下,也自然引起了相当一些关注生计的人们的注意和兴趣,遂令其支持率大幅度的增长。

再次是,希特勒勾结旧政权留下的军官团、司法系统、员警系统、著国文官系统中的高级官员、控制着大工业卡特尔的巨头等等反民主共和势力。

当时的德国很大部分民众、政治军事经济势力集团成了支持希特勒的基础。

希特勒的选票也随着极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加炽、欺骗力度加强、与反动势力勾结加深而增加。纳粹党从1928年国会中只有占0.2%的12席,到 1932年37%的230席成为第一大党。若说希特勒利用民主上台,或者说希特勒从民主选举中赢得政治权力,就上述事实而言,是对的。但是,让他最终让他爬上了专政交椅的就与民主无关了(下面作说明)。

(2)非民主和反民主造就希特勒的大量史实

必须说明的是上述提到的希特勒的选票也并不是纯粹用民主程序取得的;民主程序在希特勒走上专制独裁过程中并不占主要地位;希特勒主要是*非民主和反民主的势力和手段完成其希魔历程。

“不能用和平取得的东西,就用拳头来取。”这是希特勒的名言。

A、党卫军拳头打出选票

希特勒纳粹党在1932年成为大党前的十年前就建立了党私有的准武装组织:“纠察队”(后称“冲锋队”)。这些党私有的准武装组织得到正规军支援。这些准武装组织的任务是用恐怖手段对付政敌(主要是针对当时主导政治的社会民主党)。到1932年,冲锋队达几十万之众,它除了保护纳粹党举行的集会外,更捣乱、恫吓其他敌对政党尤其是社会民主党的集会和活动,甚至暗杀政敌。‘冲锋队经常在街头寻衅滋事,与其他政治派别和不支持他们的人殴斗。1932年7 月10,也就是在即将举行的大选前20天,仅在汉堡郊区的一次游行中,就有19人被打死。’(王青汉《成全希特勒的是民主制度的不健全》)希特勒的大部分选票就是“用这些流氓冲锋队的拳头”、在恐怖活动中取得的。

在今天,我们无法想像民主可以存在这样的缺陷;无法想像一个民主政权能容忍一个党拥有私养的军队。但是,它是当时民主德国的现实。

B、国家军队的枪杆子出选票

我在上面说,德国是在仓促而偶然之间选择民主共和政体的。这一仓促与偶然表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没有认识到民主建政初期枪杆子保政权的必要条件。没有来得及建立一支忠于它自己的民主精神、服从内阁和国会的新陆军。当时留下来的旧政权,未经民主洗礼的德国军队是反魏玛宪法的。它名义上是按宪法从属于内阁、议会,事实上军官集团是反对共和、民主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其中就包括了陆军司令冯?西克特将军和对陆军和海军有广泛影响、并能左右兴登堡总统的决策、后来还担任了共和国总理的施莱彻尔中将),一直在暗中进行着破坏,他们秘密提供装备,在德国各地建立了许多的武装自由团,并在一段时间里还建立了秘密的“黑色国防军”,进行推翻共和政体的活动。1920年3月,柏林的一个这样的自由团,就发动了一场后来被称为“卡普政变”的失败了的武装政变。”(王青汉《成全希特勒的是民主制度的不健全》)这是一支为希特勒出选票的军队,是一支军队是民主共和送葬的殡仪队。

其二,当时德国保留了旧政的反民主共和的司法、公安、文官系统、垄断资本家,新生的共和国处于反民主的势力包围中,也处于摇摇欲坠的危机中。这些势力在选举过程中必然利用手段所握的权力,或明或暗地为布特勒增添选票。

C、党禁言禁成全了希特勒

希特勒在1933年1月30日上台后,做了如下反民主行专制的事:
他通过冲锋队、党卫军、秘密员警和集中营,进行残酷的种族和政治清洗,实施恐怖统治;
取缔除纳粹党外的所有政党,并立法规定纳粹党“是德国的唯一政党”;
取缔了工会和一切结社自由,禁止一切罢工;
取消言论表达自由权利,并完全控制传媒和舆论;
扼杀了司法独立;
取消联邦制,摧毁了在德国历史上一直有地方独立自治权的邦政府和他们的议会。

希特勒掌权后彻底地剥夺自由和人权、取消民主与共和、破坏法治和传统(希特勒这些作为我们是多么熟悉啊!)。同时也就完成了其专制独裁的历程。

这个大独裁者独揽全权后,在绝对专权和恐怖的条件下,竟然还表演了两场民主投票把戏。

其一,1933年11月,举行一党独揽、几近清一色的纳粹党候选人的国会选举;获得92%选票支持。

其二,1934年8月举行公投。当时总统兴登堡元帅去世,希特勒立即就宣布取消总统职衔,将总理与总统的职务合并为一,称为元首兼国家总理。为了取得其元首兼国家总理的“合法性”,举行了公民投票。结果是取得了95%合格选民中的90%支持票。

[二]还“民主选希特勒上台”谎言于真相

(1)希特勒上台过程的含“民主量”分析

希特勒到底是不是民主把他选上台的?

回答是:希特勒上台因素中含“民主量”很少,含“反民主量”极多。上面“(1)民主选希特勒上台的事实”是含“民主量”的史实;也是希特勒上台中仅有的“民主量”。

希特勒得到这部分狂热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者、垄断资本家、反民主共和的旧政权实力的选票,是按照民主程序行事的,是符合民主程序和民主精神的;实际上这是希特勒得到的唯一符合民主的选票。判断是不是符合民主,不能依内容作准,而应该依程式作准。按今天文明准则判断,希特勒极端民族主义和爱国热情是错误而有害的,但意识型态有害是一回事,这种意识型态是不是依照民主程序取得选票是一回事。纳粹取得极端民族主义和狂热爱国主义者、垄断资本家、反民主共和的旧政权实力的选票,是符合民主程序的。所以在这方面(部分),且仅仅在这方面(部分)来说希特勒取得国会第一大党的优势,勉强可以说是由民主选举促成的。但是,这只是一部分事实,不是全部,即希特勒上台含“民主量”很少,含“反民主量”极多,所以不能以偏概全,把它说成是民主选希特勒上台、或者说民主造就希特勒。第三著国史告诉我们:希特勒上台过程中含“民主量”的只到1932年37%的230席成为第一大党为止;更种要的是,史实告诉我们,在有含 “民主量”的过程中伴随着更多的含“反民主量”。上述“(2)非民主和反民主造就希特勒的大量史实”证明希特勒上台主要是由含“反民量”成全的。

这个事实告诉我们:民主不是必然的,是要*我们争取和斗争才可取得的;而斗争和争取是可以失败的。当一个国家进入民主门槛之后,若民主精神跟不上(特别是被专制独裁者利用狂热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或其他极端的意识型态蒙骗和误导民众);或者不能消解旧有的反民主势力,巩固和壮大民主势力;或者民主势力方面表现软弱、策略失误;或者对民主制度中各种势力缺少必要和有效的民间或传媒监督,让某一势力独大;或者法治不能同步跟上,等等,都有可能导致民主退潮,专制复辟。

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初入门槛的民主是脆弱的,一不小心或某一环节出问题,某一必要条件缺失或不足,都可导致民主夭折。人类历史又告诉我们:民主可能失败,但人们不会因为失败而拒绝民主,反而锲而不舍,屡败屡战,到民主成功还不停息,还会为完善民主而不断努力。

(2)“民主可选出暴君,所以要拒绝和反对民主”的谬误

谬误一。充其量,民主只协助希特勒成为国会第一大党,在同一时间,希特勒用了更多非民主手段取得选票和权势;其后希特勒完成专制独裁过程全*非民主和反民主手段。这些史实说明:若仅就希特勒上台的史实作证,“民主可选出暴君”是伪命题。

谬误二。退一步,“民主可选出暴君,所以要拒绝和反对民主”判断成立,民主曾经选出希特勒这个暴君。那么请问:在这个世界你能举出一个“选出暴君可能性为零”的制度来吗?若你能举出,请,请!若不能,就是说所有制度都可能出暴君,岂不是所有制度都应“拒绝和反对”?你可能想像出一个没有制度的现实状况?正如“进食曾经噎死人”,是不是由此就可以推出“拒绝和反对进食”的结论?

谬误三。既然所有制度出现暴君的机会都不为零,那么,要选哪种制度呢?

唯一明智的办法是取其害轻者。现今社会制度其本上分为两大类:民主和专制。就算是民主选出希特勒命题正确,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民主只出现一个希特勒,而专制则出产东条英几、墨索里尼、法郎哥、史达林(及众多的如金日成等史达林们)…民主与专制出暴君之比起码小于1:100。更重要的是二战后五六十年来,在完成过度的民主国家没有一个出现过希特勒式暴君;所谓民主选独裁者的民主国家,都是那些原独裁者和野心家们在民主过度中,借助民主的程式和利用存在的非民主或反民主的势力、意识、手段上台的。这种现象在非洲中美洲表现得粗糙和野蛮,在新加坡表理得精致而娴熟。这是一种过度现象,比如马可斯、苏哈图等人利用民主的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的形式实行独裁后,经过若干时间,到阿罗若和梅嘉娅蒂时期就转入正常不出暴君了;可是千万不要忘了,今天的专制制度出的几乎清一色的程度或重或轻的希特勒式暴君或独裁者,所有人权记录坏的多是在这些专制国家里面。

现在这些反民主人士拒绝和反对偶然或在某一过度阶段出现专制者的民主制度,却选择和拥护出现千千万万暴君和独裁者的专制制度。这里可以看到这些反民主人士反对暴君是假,借反暴君为名以反民主是真,其目的是保住产生暴君的制度,爱暴君之情跃然纸上。可见其对专制制度和独裁暴君情有独钟。

民主ABC常识告诉我们:民主虽然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但是民主的缺陷总是存在的。人们之所以要选择民主并非由于它完美无缺,而是因为民主制度是各种制度中缺陷最少的一种。我们选择民主,是在各种害中取其轻的选择,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现在的反民主人士则相反:热衷于维护为害最多最大的专制制度。

这些人的思维是这样的:有人过桥掉下河死了,为了爱惜生命(?!),因而反对过桥;涉水虽则九死一生,但是过河是必要,所以,坚持要人们涉水过河。你说,这是甚么逻辑?他们是爱惜生命还是想死多些人?

(3)“民主可被利用,可见民主有害,所以民主不可取。辨析

希特勒是利用民主上台的吗?

希特勒若利用民主程序上台,上台后又能坚持和维护民主程序的话,他不但不会成为暴君,而且只能在民主规范下行事。问题是希特勒是利用民主的缺陷和反民主实力、手段上台。民主缺陷是指诸如可让他拥有党的武装力量、利用总统可绕过国会把总理权力交给他的宪法、民主政权没有清除旧政权留下来的军政法警界的反民主势力并建立民主的军政法警系统等等。更重要的是希特勒取消民主制度和程式。例如取蒂政党实行一党专政、封锁讯息和禁止言论自由实行一言堂、以非法手段取消总统制把统总总理集中于所谓元首一身。等等。所以,以希特勒史为证,“民主可被利用”这一命题是伪命题。很明显,反民主人士把利用民主缺陷、用反民主手段的作为当作利用民主程序。

希特勒是利用民主的缺陷而不是利用民主程序(这个分别重重要)。

那么,民主可否被利用?

这里的民主指的是民主程序。民主程序是公平公正公开和有竞争的定期选举行政首长和立法者。在这个程式底下,任何人包括希特勒们都有同等的竞选权利。若希特勒完全依照这一民主程序进行选举,掌权后又不取消民主程序、制度的话,那么希特勒当权和克林顿、梅嘉阿蒂当权一样,是完全合法正当的。我们鼓吹人们利用民主程序,反对利用“破坏民主程序”和取消民主程序。

“民主可被利用,可见民主有害,所以民主不可取。”这是反民主常见的论调。这论调乎合常识、常理吗?

回答是:不!它是反常识反常理的。

人道、和平、爱心、亲情、爱情…等等无不可以被利用来为一己图利、做坏事。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道、和平、爱心、亲情、爱情…等等可以被利用,可见它们有害,所以不可取”?

(这种反民主论调就是那么反逻辑、反常理常识。但是那些反民主人士竟能反复咏叹历久弥新,还产生了戈陪尔效应。)

我认为民主是可以被利用的,或者说民主程序就是为了供人们利用而设的;利用民主是有益的,起码利多于弊。

(4)成全希魔,谁应负责?

希特勒上台成为暴君,谁应负责?

德国人民应负责:谁叫他们接受狂热爱国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谁叫他们相信希特勒是德国人民大救星?谁叫他们认为日尔民族优于其他民族?谁叫他们前想统治全世界?谁叫他们把选票投给希特勒?…

民主政府应该负责:没有铲除旧政权反民主共和势力;没有取蒂希特勒党军;没有修正宪法漏洞;…

德国的民主派应该负责:把走议会道路的共产党当作头号敌人而放过纳粹党;热衷于内閧,没有团结一致对付纳粹;…

德国那些奴才走狗御用文人应该负责!

…,…,…

但是要负首要责任的是希特勒及其纳粹党!因为希特勒攫取权力的过程中用的手段是是权术、威胁、暴力和欺诈,而且卓有成效。

“民主选希特勒上台”、“民主成全希特勒”、“民主造就希特勒”等等都是没有历史根据的谎言。

2010年12月12日星期日

德国世界报 中国引领独裁政权以斗争求生存


德国世界报 中国引领独裁政权以斗争求生存
核心提示:围绕今年诺贝尔和平奖发生的事件表明_中国已经成为那些拒斥自由民主的国家们所追随的带头大哥。

原文:China führt den Kampf der Autokratien ums Überleben
来源:WELT 世界报在线
作者:Clemens Wergin
发表时间:2010年12月11日
译者:白乌鸦(@baiwuya)

图:路透社。 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坐在属于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空椅子旁边。

奥斯陆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上为异议人士刘晓波留下的空椅子,传达了很多有关中国以及世界的信息。中国的愤怒声明和谩骂充斥着这几周的时光,它辱骂刘晓波,辱骂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卑鄙的小丑”)以及整个西方世界。中国的两面性暴露无遗:它的强大和虚弱。说它强大,因为北京成功地指使了一批重要的国家拒绝出席诺贝尔和平奖颁奖典礼。它的虚弱在于,这个泱泱大国不自信的反击表明,北京的领导层被刺痛了,他们深知自己的政权有多么缺乏合法性。

这个政权如此害怕一位男士和他的夫人,以至于把他投入监狱并且不准他的夫人出国领奖,这只能说明该政权深知自己的统治基础不稳固。就像托尔比约恩·亚格兰在颁奖典礼上所讲的那样:“很多人可能会问,今日中国处处显示出强大的实力,那么,一个公民因为对国家治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而被监禁11年,这是否恰恰显示出了中国的弱点所在。”

厌恶自由民主

然而,抵制和平奖的行动也恰恰展现了世界新的意识形态划分。中国把一批重要的独裁者和独裁政体聚集在自己的周围,从委内瑞拉到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埃及,伊朗,哈萨克斯坦,以及突尼斯,越南,苏丹,古巴,摩洛哥。这张名本单本应该更长,然而并不是世界上所有的独裁国家都收到了奥斯陆颁奖典礼的邀请,因为他们可能没有设立驻奥斯陆的大使馆。反正在颁奖典礼前,北京吹嘘“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和它站在同一边。

尽管这些国家国情迥异,但有一点让他们联合起来:厌恶自由民主。他们认识到,必须互相扶持,以对抗柏林墙倒塌后席卷全世界的民主化浪潮。

90 年代民主社会有点过于急切地得出结论:民主赢得了制度竞赛,这种社会制度将不可阻挡地扩展到全世界。可是事实上,这种趋势早已停止。几年来,美国独立组织 “自由之家”一直提醒人们,自由和民主在世界上已经出现了停滞甚至倒退。独裁政权,几年前还是濒危品种,现在重新获得了力量。

独裁政权感受到了威胁

我们正在经历新一轮自由民主和独裁专制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从美国独立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不同于初始的100年,那时民主政体的生存不断受到威胁,现在轮到独裁政体抗争求存了。当美国人1917加入对威廉德国的战争时,美国前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称,他这样做是“为民主政权打造一个更安全的世界环境”。他担心的是,独裁政体在全世界取得优势可能意味着美国民主的终结。

在过去的的20年里,不再是民主政体,而是独裁政权开始感受到相似的生存威胁。因此他们开发出应对民主浪潮的防御机制,他们主宰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许多其他联合国机构。他们互相借鉴,制定出对付非政府组织的法律,举行事先结果已经确定的选举,来粉饰自己的合法性。在对方陷入窘境之时,他们互相伸出援助之手。

进入了新一轮的制度冲突

制度冲突再一次降临,当然没有了冷战时期那么激烈的意识形态(对抗)。中国不情愿地成了全世界反民主联盟的中心。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首先,中国是除俄国之外唯一一个处于独裁统治下,且实力正在快速上升的世界大国;还有,当前中国模式吸引了全世界的独裁政体的目光,在过去的一些年里,几乎所有的独裁政权都宣称要追随“中国模式”。即便在西方,也有很多人被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效率和速度所折服,尤其是在那些建个机场或者火车站都要讨论个十年的国家。

中国不同于前苏联,它不致力于向全世界输出一种不同于民主的意识形态。但是中国务实的独裁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给那些独裁俱乐部的国家孕育了一种希望:稳固统治,同时取得经济成功是可能的。然而有一点被很多人忽视了,中国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庞大的规模。跨国企业之所以愿意同北京合作,愿意接受在别处根本不可能接受的投资限制,是因为他们想进入庞大的中国市场。尽管如此,那些非民主政体依然愿意以中国为例,来证明自己的末日倒计时还没开始,独裁者这份职业还是有前途的。

中国和它的“和谐”外交政策

中国一再声称:愿意和平地融入世界秩序,遵循“和谐”的外交政策并且逐步地走向开放。在过去的几周里,外界已经看到,所有的这些目标只是说说而已。中国已经展示了它“藏在背后的一面”:内部镇压政治反对派,外部挑起民族主义情绪。今天,中国的表现比安德烈·萨哈罗夫和莱赫·瓦文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时的前苏联还要过分。可是中国却试图让世界相信它是一个“开放、现代的国家”。

危机发生时,政治人物自然都会感到,他们必须百分之百地选边儿站队,必须以豪不妥协来证明自己对政权的忠诚。北京当局的颐指气使让人不由得联想去全盛时期的苏联,独裁者的潜在攻击性展现了出来。由于缺乏有效的事关(外交)路线的批评性辩论,执政者内部的强硬要求相对容易占据优势,这对于未来可能出现冲突事件的亚洲,实堪非福。无论如何这都显示出在北京,目空一切的强硬派很容易发展壮大。

美国有句老话:“如果走起来像鸭子,叫起来像鸭子,那它很可能就是一只鸭子。”——这句话也能用到中国身上。在过去的几周,北京的行为就像最糟糕的独裁者,显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一)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宣传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可是事与愿违,几十年下来搞得千疮百孔。70年代之后开始改革开放,当时有人建议说是不是试试台湾的经验,走走台湾的道路,中共一口回绝认为台湾那条路绝对行不通。

很早以前我就曾经突发奇想,如果走不通的话,那台湾的成就是怎么来的呢?如果出于某种历史的偶然,中国大陆当年走的不是社会主义,55年前他走的是类似台湾的道路,那么中国大陆后来会怎么发展?也就是说我们把发生在台湾的事情放大三百倍,摆放到大陆上去看,然后对比一下探讨什么事情会发生?什么事情不会发生?

当然,如果要这么去探讨的话,我们要做几个假设的前提,首先就是多谈内部的发展,政治、经济、社会;少谈外部,就是少谈外交、外事的部分;第二,恐怕得假设说出于某种需要,中国共产党要进行戒严,然后它也没有去打韩战等等这些事情。有了这些前提,我们再来谈如果把台湾的经验、台湾的道路移植到大陆上去,那么大陆会怎么发展?

首先,要明白台湾这个架构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架构的特性。然后再按照时间别,分阶段来谈,譬如说从1949年到 1960年代中期、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然后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每一个阶段走下去大概在每阶段政治、经济、社会会发生什么事情?不会发生什么事情?这样大家才会看见说,如果中国大陆真的当年走的是台湾的道路,可能后来会发生什么变化。

当年台湾架构的内涵

国民党政府退到台湾之后,奉行的是三民主义。因此,首先我们就必须假设说当年国民党没有失败,是留在大陆上,或者共产党出于某种考虑,它也相信了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然后在大陆上它也来推行三民主义,那会发生什么事情。

(一)政治的框架

就三民主义的架构来看,在政治上,孙中山是在第二项民权主义做了一些勾勒,当然后面很长的时间是属于训政,然后再慢慢的走上宪政的阶段。所以,在政治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采取五权宪法的制度,西方是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而独立运作,但是互相制衡又形成一个整体。孙中山当年考量说三权区分还不够,又加上考试、监察两权,所以变成五权分立,制衡而形成整体,台湾所以有叫做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那么个五院制。假设中共大陆也设置个五院制度,但是在背后仍然有一个政党,当然现在我们就必须假设它是中国共产党,它是一党独大的,这个独大的一党但并不是一个专政的一党,它不民主,但是它给一些空间。

再谈第二个政治部分这个空间的问题,它给的是有限的选举,开放有限的选举,开放到什么程度呢?首先在地方层级开放,中央的选举不开放;其次,在地方层级的立法权开放得多一些,行政权开放得少一些,所以,这叫有限度的开放选举。

政治的第三个部分谈它依然会去镇压反对运动,有人起来要阻挡、要去挑战它,它仍然会去镇压。

最后就是第四部分,一路走下来走到1987年的时候才解除戒严开放党禁。

(二)经济的框架

经济的框架孙中山基本上表现在他的民生主义跟实业计画当中,所以我们如果把这个东西摆在大陆上面,让中国共产党来推行的话,我们得看看几条重要的原则:

第一、重要的原则就是尊重并保护人民的私有财产权,不没收财产、不集体化、不国有化。

第二、相信市场经济,也就是资本主义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三、积极发展工业跟商业,这个跟中共后来做法很像,但跟原来的做法并不相同。

第四、刚刚开头的时候也有国营企业,但是按照台湾的发展经验就是国营事业原来是非常兴盛,后来逐步民营之后,国营事业就开始衰退,那么我们假设中国大陆也经历这么一个过程。

第五、民营企业。鼓励中小企业慢慢发展,刚刚开始不是主流,但是后来它已经变成主流了。

所以,经济部分我们看见按照孙中山当年的理想,中国大陆如果这样走下去的话它是追求富裕的,而且从一开头就追求富裕,它还有一个重大的特点就是藏富于民,把这些富裕、把这些财富藏在民间,藏在人民的口袋里面,而不是收到国家手上。

(三)社会跟文化的框架

国民党跟儒家传统比较接近,如果我们假设共产党也走类似道路的话,那么它也尊崇儒家文化,所以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到这个时候还是社会的主流,但是走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它难免僵化,后来70年代、80年代之后才逐步开放多元。然后在社会方面你只要不碰政治,其他的都没什么问题,你去下棋、跳舞、唱歌、画画,基本上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不可以碰政治,当然不可以谈台独,当然如果说中国共产党统治大陆的话,那就没有什么台独问题,然后不能谈省籍问题、不能谈组党的问题,但是你可以谈民主理论,非常抽象的民主理论你可以去谈。

除了这些不能碰的地方之外,大体上你的生活是很自在的。所以我们很快勾勒一下,如果说从1949年之后当年中共走的不是那套马列、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道路,它走的是一个孙中山思想为主体的这么一个所谓三民主义道路,或者说台湾道路的话,我们看见它的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原则框架大概是这样子的。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二)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接下来我们就分几个阶段来谈谈这个框架在大陆运作会产生什么结果。

中共开始建立政权到1965年代

如果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之下走的不是社会主义道路,而是走了一条类似台湾发展经验的台湾道路的话,那么我们从1949年以后,也就是中共开始建立政权之后,到1965年代的中期,那么中国大陆会怎么发展?

为什么我们选择切割点在1965年呢?这中间有个考量,也就是台湾在那个时候采取了一个不同的经济发展的策略,我们后面再详细介绍,所以我把切割点摆在 60年代中期。那么从1949年走到1960年代中期,这差不多十四、五年当中,台湾经济上最重大的变化就是土地改革,刚好大陆在那段时间也在进行五大运动当中的土改运动。台湾从1950年到1953年采取的是一个和平的、不流血的土地改革。假设这套改革制度也搬到大陆上面,第一项土改政策叫三七五减租,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面,很多人、很多农民手上是没有土地的,所以他们跟富农,尤其跟地主去租佃土地来耕作,租佃土地要付地租,地租通常是五成往上算,所以是比较高的。

国民政府到了台湾之后推行三七五减租,也就是说你的地租最高交租不可以超过百分之三十七点五,所以你自己可以得到保证你的收入至少不少于百分之六十二点五。

第二个政策叫做公地放领,国民政府到了台湾之后从日本人手上把土地收过来,然后又重新丈量规划以后放给这些农民、放给愿意耕种的农民,只要你登记为自耕农的,你真正去耕种,土地就放给你。

第三个政策,叫做耕者有其田。孙中山当然还一个设想就是涨价归公,但台湾并没有真的作到,后续再补充说明。

假设这套制度也在大陆推行三七五减组、公地放领、也实行耕者有其田,那最后产生什么结果呢?它产生的是一个和平的、不流血的土地改革,但是土地不但是从政府、从日本人手上拿过来,政府也从地主手上把土地拿过来了,但拿的方法跟大陆不一样,大陆采取斗争地主的方式,台湾是采取用股票、用食物或用别的东西去换这个土地,最有名的就是四大股票,一个是台湾水泥的股票,一个是台湾造纸公司的股票,一个是农林公司的股票,一个是工矿公司的股票,所以这四大股票是政府最大的国营企业,它把这些企业的股票拨出来,然后向这些地主换土地。

坦白说台湾当时经济并不发达,商业并不发达,股票市场是一个非常薄弱的机制,这些股票不值什么钱的,所以拿这些股票去换土地,当时很多地主非常生气,他觉得你是拿废纸跟我换土地,也引起了一定程度抵抗,但是无论如何国民政府没有采取流血、斗争地主或杀人的手段去做这件事情。

那么它产生了哪些有利的和不利的结果呢?首先看土地变化的部分,最清楚就是农民的成分发生改变,在进行土地改革以前,台湾的自耕农占百分之三十三,也就是三分之一左右,后来经过三次改革以后,变成了三分之二,也就是百分之六十七的人有了自己土地,变成完全的自耕农。

第二个部分是半自耕农从百分之二十七掉到百分之二十。所谓半自耕农就是他手上有土地,但是这个土地量太少、面积太小,我在上面耕作产生出来的食物不足以养活我的家人,所以我还要去做别的事情,或者我要再跟地主租一块土地过来,这样来补贴我们的生活才过得去,这叫半自耕农。但是他毕竟手上是有自己私有土地的,这从27%掉到20%。

第三个部分是佃农,佃农在土地改革之前占的比例比较高,占40%,经过这变化之后,跌到13%。

所以总的来说,67%的自耕农,加上20%的半自耕农,也就是说有87%的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了,只剩下13%的人没有土地。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台湾道路(三)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接周二A5版)

如果大陆也采取这个政策的话,同样的也会出现大量的自耕农,但是手段和缓的多,那么产生第二个结果就是,这些被没收土地的地主或被交换股票的地主,他心里不舒服,所以有些人家道就没落,有些人比较激愤的就外逃,当然也有少数是转型成功的。当时台湾的辜振甫家族,就是转型成功的。

农业生产这么一来,因为农民有了土地之后,由于生产诱因非常强,生产积极性非常强,所以农业生产大增,这样产生的重大结果就是,若跟大陆对比的话,那么第一,没有所谓的阶级分化,不像大陆的阶级问题非常严重,这阶级问题是怎么来的呢?这阶级是共产党凭着它的教义,用政治力量强行切割出来的。它切出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然后切出下农或者雇农。这样一切出来之后,地主跟富农就变成坏人,要进行专政,要采取流血镇压跟改造的手段。

我们初略估计一下,当时在1950年代,经过大陆土改以后,被画成地主或富农的所谓地富份子,大概有4、5千万人,在这 4、5千万人里面,有5、6百万人被处死,也就是流血斗争的时候死掉。再来有25%,四分之一的人,差不多一千多万人被劳改,然后有60%的人管制生产,差不多两千多万人,也就这4、5千万人的下场非常悲惨,台湾根本不会出现这个事情。

所以如果说把台湾制度搬到大陆上来的话,土地改革依然可以进行,但是,不产生这种恶劣的结果,生产的诱因还大幅上升。当然更重要一点是,社会关系非常和谐,中国大陆经常讲说阶级斗争,一抓就灵。从过去的经验来看,刚好相反,阶级斗争,一抓就不灵。尤其对促进生产方面来说,特别是如此,所以在整个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土地改革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当然台湾和大陆并不是唯一进行土地改革的国家,在50年代,我们可以看见东南亚,然后美洲、拉丁美洲、南美洲、非洲,甚至中欧、东欧很多国家,都进行土地改革。很多国家进行土地改革的时候,都曾经流血,但是台湾是一个最成功的不流血的经验。相对来说,大陆是一个最残酷的流血土地改革的经验。

谈完了经济的变化,我们来看政治方面,假如说把国民党那套政治制度,或那套统治方式,拿到大陆上来,由共产党来推动,那么会产生什么结果。第一,我们看见就是,共产党仍然是一党独大,仍然是威权统治,它牢牢的掌握政权,但是统治强度比较弱,没有到那么残酷。第二,它有一部宪法,比如说1947年制定的宪法,1948年开始推动。

毛泽东在这个情况下,他也依照这宪法去选总统了。他连续担任了五届的总统,1950年他当选总统,然后每6年一任,所以1956年、1962年、1968 年、1974年,连续五任总统,但是很不幸的,他在1975年的时候身体不好去世了。所以第五任没有做完,但是他的确是当了五任的总统。

第三,如果是在这个情况下的话,因为中共统治的强度比较弱,但是他依然会去镇压反对运动。在台湾这段时间,曾经有人尝试组织政党,组织反对党,我指的是民社党和青年党以外的真正的反对党,民社党跟青年党在台湾一般被看作政治花瓶,是摆着好看的,它不起真正作用。但是在50年代末期、60年代初期,的确有一帮知识分子,从国民党里面分离出来,跟民间人士结合,尤其是跟一些本土人士结合,也就是跟台籍的精英结合,然后企图组织中国民主党,时间非常短暂,很快就被镇压了。

那我们假设这个运动也在大陆发生,当然也被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如果是中国共产党的话,把它镇压掉了。那么培养这个反对党的反对运动的主要刊物叫做《自由中国半月刊》,这是当年国民党在台湾为了要塑造国际形象,在背后出钱支援办了这么一个刊物,没想到这刊物慢慢、慢慢办出自己的独立性出来,开始认真监督社会、认真批评政治。最后,国民党受不了把它镇压掉,把它收掉了。当然若这事情发生在大陆上的话,我们假设大陆也把这份刊物收掉了,所以其他的这些比较认真批评的刊物,一个一个都收掉。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四)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第四,我们必须讲出来的就是,即便它是一个威权统治,但是它仍然愿意有限度地开放选举,我们提到有地方选举,那么这地方选举选下什么层级呢?选省以下的县长、市长;然后监督县市长的县市议员,组成县市议会;然后在省一级,不允许选省长,但是允许选省议会,最早这省议会是由县市议员间接选举把他选出来,后来到50年的末期以后,就变成直接选举了。所以台湾在很早期,就有了老百姓真正去投票的直接选举,层级还很有限,所以这是有限度的选举。

大家会怀疑的一个问题就是说,在这个有限度的选举下,在台湾的经验当中,非国民党人士能不能真正参选?能不能真正选赢?我们按照过去的经验,在历次的、在没有解除戒严以前,也就在戒严时期,这些非国民党人士,或者反国民党人士,他们参选的非常踊跃,一般说来大概参选的比例在所有候选人数目的10%到 34%,也就是说少的话,10个人里面有1个是非国民党人士,多的话10个人里面有3.4个非国民党人士。他不但有权参选,而且他可以当选,当选的比例最小的是当然一个都没有,是0%,最高的时候超过25%,也就是每4个人里面有1个是非国民党人士,当然有一些是国民党人士假装非国民党,你再打掉一半的话,那至少每8个里面有1个是真正反对国民党的人,他还可以当选。换算成百分比的话,就是12.5%,所以我叫做有限度的选举。

那么第五个部分,我们看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不会搞大规模的政治斗争,不会搞大规模的阶级斗争,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差别。譬如说,我们在大陆上看到最早 1950年到1953年的这五大运动,就不会出现。哪五大运动呢?第一,抗美援潮运动,假设它不发生。第二,镇压反革命运动不会发生。第三,三反五反运动大概不会发生,就算要出现的话,也不是以这种形式发生。第四,就是土地改革,它不会那么残酷,不会流血。第五,是思想改造运动,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运动,它不会以那种情势出现。这是第一环块,五大运动不会发生。

第二环块,非常残酷的反右运动也是不会发生的。大陆从1956年的整党整风,然后走到了1957年的反右运动,最后把一百多万知识分\子打成右派,还有两、三百万的叫内控右派,这些现象在台湾没有发生,也不会发生。相反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技术官僚,颇受国民党重用,台湾很多的经济发展,很多就是这批技术官僚所推出来的。像早期陈诚先生所重用的尹仲容、严家淦,后期的李国鼎、俞国华,这些都是技术专家或技术官僚,这些人进来后推行经济改革,而且非常成功。

第三个不会发生的就是不会有三面红旗、大跃进、人民公社。不会有范卫星这些事情,所以当然也不会有人饿死,也不会有大炼钢铁,所以中国人从开头到现在少说节省了4,000万条人命,也就是如果不走共产主义的话,少死4,000万人。这是非常非常大的差距,当然如果说没有三面红旗、没有大跃进的话,也就不会有“彭黄张周”反党集团,也就不会有后来的反右倾运动,也没有那几年的困难,那当然也不会有后面的四清运动。所以在一有一无之间,这差距非常大。

最后一部分就是社会跟文化的部分,如果没有大规模的政治运动的话,社会相对地比较平和、比较安定,虽然不准谈政治、不准示威游行,那么儒家文化传统基本占主导,人际关系和谐,不过思想开始僵化,工业化开始发展了,所以导致城乡差距拉大。

总而言之,如果说当年中国共产党走的不是社会主义的道路、走的是台湾的道路的话,它的社会一定比较安定、经济比较发展、民生比较富裕,这是可以从现在看见的台湾来检视的。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五)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接上周五A5版)

那么过去的几十年当中,走了一条台湾道路的这个大陆会怎么发展?上文中我们勾勒了它的制度、设想了它从1949到1950年的经济、社会、文化跟政治的变化。如果说按照这个发展的脉络,从1960年代的中期,63、64、65那几年开始,一直到1970年代中期,这么十年当中如果仍然走的是台湾道路的话,中国大陆会变成什么样子?

第一部分,经济部分的变化。在最早要进行经济发展或要推动经济发展的时候,它必须进行土地改革,走的是比较温和的、比较渐进的、不流血的土地改革,而不会采取残酷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去进行土地改革。这套土地改革政策,第一,它完全可以达到土地改革的结果;第二,农村关系非常和谐;第三,农业发展的成果依然可以保证。所以顺着这个脉络走下去,大陆会像台湾一样经济发展相当顺利。因为它经过了多年战争的破坏,现在一旦秩序恢复之后,然后政策又对头的话,经济会快速发展。那么台湾是这样走的,中国大陆也这样走。

所以经过了1949到1960年代中期的这么十几年的发展,它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但到这个时候,在台湾的国民政府就注意到说光搞农业经济发展还不够,必须加速工业跟商业的发展,那么假设说在大陆的共产党也采取了类似的政策,那么它要作什么事情呢?第一件事情,它会像台湾一样,采取一个我们所谓的进口替代政策。

什么叫进口替代政策呢?大体说起来它有三个要点,第一个要点就是管制外汇,换句话说在大陆里面的人你要去买卖外币非常不方便,你要去跟外国买东西、卖东西,你收外币或者买外币都要受到国家的监控,这叫外汇管制。

第二,出口或进口都要得到政府的许可,尤其是进口货物,你进口货物政府要有一个许可证给你,利用它管制总量,利用它计算它对外汇影响等等,所以第二叫进口的许可。

第三,国家还采取保护关税政策,对有些比较弱小的重点工业,在这部分税制特别的高,让外国东西卖进来它的成本不划算,所以不随便卖进来,这叫进口关税。这几项政策搞起来之后,它产生的结果就是保护本国企业。

当然,在台湾的国民党时期,它用了比较重要的这个国营企业,我们刚才不是提到说什么台泥、台纸等等,还不止于此。在机械发展、生产母机等等,这些部分国营企业都占非常大的比重,所以这些政策是要保护本国企业,尤其特别保护国营企业,所以我们假设中国共产党也采取类似的政策。

如果说它采取这套政策的话,那么国营企业受到保护,也是相当发达,它的比重绝对赶不上中共当年在大陆上实行社会主义时期的比重那么重。不过在这个阶段,台湾国营企业不管是在总生产上,还是在制造上它都占了将近百分之六十,算是比重比较高的部门。

第三个部分就是它虽然有这个国营企业,但是它却保护私营企业,这是孙中山当年的设想,他也讲了鼓励小企业来发展,要藏富于民嘛!所以中小企业因此慢慢发展。中小企业因为它的本钱不够、规模有限、技术有限,所以通常最早一开始的时候集中在消费工业,我们叫做民生工业。简单说就是制造这个民生所需,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育乐,不外乎这几项。

第四个部分,就是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经济出现瓶颈,要突破这个?颈国家要加重投资,投资在什么地方呢?投资在基础建设或基础工业上面,投资道路、港口、航道、交通、运输、飞机场等等,或者比较大像炼钢厂等等,这些就是一般民间的企业资金不容易去投资,然后不容易很快获利的部分由国家来出面。

当然后来73、74年碰到了石油危机,政府进一步去介入,也就是以公共支出的扩大来带动起整个经济的发展,所以在台湾这个阶段出现了十二项重大的建设,我们刚刚讲的基础建设大部分涵盖在里面了。所以假设中国大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也这么做,但是这么做下来之后它就产生一个重要结果,就是老百姓生活非常富裕、经济成长非常快、所得的成长也非常高。

那么如果采取这个政策,有一个重要事情不会发生,文化大革命不会发生。文革不发生的话,少死七百多万人,文革不发生的话,经济不会受到冲击,当然也不会出现什么去收回滞留地、取消自由市场、去割私有制的尾巴,红卫兵去把老百姓自己养的猪、鸡、鸭、牛羊杀掉,然后再勒令回到食堂等等,不会出现这个事情。当然也不会出现后来四人帮乱政的时候,去破坏经济、去乱搞经济政策那种现象。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六)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简单地说,在那个阶段里面,从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这个阶段里面,基本上是台湾经济开始高速起飞的阶段,所以我们预计如果大陆采取类似的政策的话,应该它的经济在这个时候也开始高速起飞,它起飞的速度大概平均每年的成长率是十个百分点左右。而人民的收入水准是每年以平均六点五个百分比以上的水准成长,所以生活有非常大的改善,这是经济的部分。

我们再来看看这种经济的变化会对社会跟政治带来什么样的冲击?

我们注意到在人类社会里面,如果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里面,经济出现了这么长期成长的话,它对社会会带来很大的冲击。所以我们的第二个部分转过来看看,在这个十年当中,或者十来年当中,中国大陆的社会它产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第一个重大变化就是阶级的结构出现了变化,这个变动的原因基本上我们会称为自然的原因,什么叫自然的原因呢?因为经济跟社会的原因变动而导致阶级结构的变动。这和前几集当中说的中国大陆有非常严酷的阶级制度,这个阶级是由政治力量主导所造成的。现在假设它采取的是台湾道路,它是因为经济或社会变迁而导致这个结构的变化,那么它真正推动变化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就是我前面讲到的在农村和平的土地改革政策,使得自耕农开始增加、半自耕农开始增加。

第二,就是政府鼓励民间去兴办中小企业,这些人他慢慢开始有钱了,他阶级开始变化。还有第三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在这个时候台湾推行了九年国民教育,让老百姓的教育水准开始提升。前几集谈到大陆阶级制度的时候,讲过红跟黑它一个最大的差别就是,它祸及子女,黑五类的子女或者黑七类子女,不但社会上备受歧视,在教育、生活、工作、政治各方面都受到极不公平的对待,在台湾这种现象不会出现。

所以假设中国大陆也采取类似的政策,那么它会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我上次举的例子就是台湾现在的总统,陈水扁先生,他家原来是三级贫户,因为经过这么一个过程之后,他竟然受到很完整的教育,而且当了总统。

我们再来看看台湾这个社会经过这十几年的经济发展之后,出现了什么变迁。在台湾早期的阶级分布图像个金字塔,在上端的上层人士或上层阶级人数非常少,中间的中层人士也不多,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是所谓的下层阶级人士。

但是在台湾经过了这么十几年的经济发展之后出现一个现象就是,整体而言,大家阶级向上流动,有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他变的更有钱了,变成上层阶级,但是有更多下层阶级的人因为土地改革、因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或是因为教育改善了,他的职业改变、他的社会阶级也开始向上升,这样爬升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这个图就会改变,也就是从三角形或金字塔形变成的炮弹形。

在这个炮弹形当中可以看出,上层阶级人士跟原来金字塔相比增加了很多,中层阶级呈现大量的增长,而下层阶级相对减少,所以这么一来,中层阶级和上层阶级的人士增加了以后,社会就比较稳定,相对来说,它容易支撑未来要出现的民主制度。

当然,在有些国家,如果说它的政策走反了,导至社会上越来越不公平的话,它可能会走向另外一种境地。它也可能就是上层人士几乎一点都看不见,但是它却垄断了社会上绝大量的富源和财富、土地、资金、生产资料,甚至成品等等。然后,中产阶级也几乎不存在。社会上绝大多数都是下层阶级的人,如果一个社会真走到这个样子的话,那肯定阶级战争是一触即发发。譬如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菲律宾还有中南美一些国家便是走向这个非常危险的方向。

如果说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它走的是孙中山这条路,那么这个社会也这么发展,它导至的结果就是出现了所谓的炮弹型的结构。上层人士开始增加,中层人士大量增加,下层阶级的人大量减少。那么这么一来,就出现了所谓的“向上流动”。 那么向上流动多了之后,人民的思想慢慢开始变化了。它不喜欢原来比较紧的社会制度,他的思想想要松动了,他要想表达他的意见,他想要争取他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社会活动的权利,甚至包括讲话的权利、集会和结社权利,最后,他希望他增加他政治上的权利。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七)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当然,社会上应该会出现和这个相对、相呼应的所谓的“意见刊物”,也就是说跟中央、跟党、跟执政党的立场、论调不太一致的一些民办刊物。台湾这时候出现了几份民办刊物,先是《自由中国半月刊》。还出现了三份最有名的杂志,一份叫《大学杂志》;一份叫《文心杂志》;一份叫做《民主潮》。所以如果大陆走的是这条路的话,它也应该会出现大陆版的《大学》、《文心》跟《民主潮》。

那么,当然这个社会慢慢开始变化,人权还会受到一些限制,我们提到这个集会、结社,他想争取,但他仍然受到限制。罢工也不允许的,然后串联也是不允许的。但是人民有什么权利呢?在像国民党般的共产党统治之下,人民可以享受到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自由换工作的权利,他可以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还有自由迁徙的权利。

换句话说,城、乡的户口,严格的城乡的分衍,在台湾社会里是不存在的。如果中国大陆走的是台湾这条道路的话,它也不存在这种分衍。

最后一点就是当时国民党在这个地方是比较相对开明的,人民会享有相当程度的宗教自由,相当程度的信仰自由。那么我们假设是共产党,它的眼里看起来,它对政权不会构成威胁,所以在这个意义上面,它容许它有相当的活动空间,那么这个部份是社会的变化。

经过十来年的经济跟社会的变迁之后,它对政治带来什么冲击?还会产生什么变化?

第一个部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共产党统治的话,它的政治依然会很紧,但是比较清廉。在老蒋总统要求之下,当时抓这个贪污抓到雷厉风行。所以我们到一定年纪的人都还记得,当年有几椿大案,喧腾的相当严重,一个是“黄豆案”,一个是“香蕉案”。这个事情都跟官员贪渎、赂贿有关,抓的面都非常广。但是它抓的方式,不是采取政治运动的方式,而是采取法律的方式,按法律去抓、去查,所以政治紧而清廉。

第二部份,它对各种各样文宣的部份抓得很紧的。国民党在这个时候,在台湾,对报纸、各种各样的刊物、广播跟电视节目都采取事先的审查,跟事后的审查制度,所以它层层的审查,检查得很严。那么我们假设中共也做成这样子。

第三,地方选举还会持续进行,选地方上的县、市长,选地方上的县、市议员,然后选这个省议员,这还会持续进行。在进行当中,我们可以看见非国民党力量正在逐渐扩大,虽然仍然很有限。但是,这些中产阶级和上层人士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开始大量增加之后,他要求改革的呼声开始出现。当然随着这种改革呼声出现,我们可以看到,要求台独的呼声也慢慢开始出现。

那么,为了回应这些改革的要求,当然不是台独的要求。为了回应这种中产阶级跟上层阶级对政治改革要求。当时的执政党国民党在台湾进行了一系列的动作,其中最大的动作就是:中央民意代表的增补选。

那我们假设,这个时候的中国共产党也碰到这个困难,它也进行中央民意代表的增补选。所谓中央民意代表就是1947年我们不是讲中华民国制定了宪法吗?然后生了这部宪法,在大陆上就选出了三种民意代表。第一叫“国民大会代表”,国大代表是负责选举和罢免总统、副总统,然后负责修订宪法的,这是国大代表。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八)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第二是“立法委员”,也就是每次去审查法案、制订法案、审查人事、审查政策的那个所谓“国会机关”。第三个是“监察委员”,就是中国传统的御史或御史大夫,是这批人。

那么这三批人,在大陆上,按照那部宪法选出来了。所以在1947年左右开始选出来。那么这批人假设到这个时候,如果跟台湾经验一样的话,那么台湾是没有改选的。因为这批人是在大陆的版图基点上,用四亿多人口为基数,所选出来代表全中国,一千多万平方公里、四亿多人口,这么三个机关 - 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所以,他们象征法统,不能把他们癈掉,必须回到大陆上才能去改选。

那么假设我们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执政的共产党不愿意放手太快,所以,它进行了向国民党一样,进行了小幅度的增选和补选,我们简称“增补选”。增补选从1969年开始,然后到1970年前结束。

增补选这个情况是什么样子的呢?当时的国大代表,最早选出来是2,900多人,经过了这么多年凋零又没有办法增补之后,到了这个时候,1969年的时候,剩下1,300多人,执政的国民党说我们来增补选,最后增补了15人,比例非常低仅有百分之一点一左右,人数相对很少。立法委员当时总人数大概550人左右,增补选11人,比例是百分之二,也非常少。监察委员大概170多,增补选是2个人,比例也是百分之一左右。所以人数比例都非常低。

但是,当时国民党大权在握,全力投入了选举,把大部份的不足空位都自己补上了。我们假设共产党也做同样事情,也把大部份空位都补上了。但是必须关注的一点,就是一旦这个增补选过程启动之后,它并没有停止。它往后每隔三、四年,去掉一批人之后,他就必须增补选一次。三、四年去掉一批人之后,就增补选一次。所以,在台湾,政治自由化这个过程就此正式开始。

那我们假设中国大陆在共产党统治之下,从1969年、1970年左右,中国大陆的政治自由化阶段也正式开展。那么如果这些事情正式发生的话,那又会发生什么样不同的事情呢?

首先想到的该是“文化大革命”不会发生。因为没有出现前面的“大跃进”、“三面红旗”,没有出现三年的大饥荒,没有出现大死人,所以不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也不会有毛泽东跟其他人的争斗。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的话,就没有这么严酷的权力斗争,没有这么惨烈的派系武斗,没有这么糟糕的大屠杀,也没有文化的全面迫害,也没有社会关系的全面迫害。简单说,少死七、八百万人,然后几亿人没有这场痛苦。

当然后面的林彪事件应该也不会爆发,也不会有随而来的“批林”、“批孔”事件,也不会有后面的批评周公的事件、批评周恩来的事件。

到了1975年的时候,老蒋总统中正先生去世了。那我们假设,毛泽东提前一年,在这个时候去世。所以政治的过程到这里也差不多告一个段落,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个阶段做一个结语。

我们看见经过了十几年的经济发展之后,到这个时候,经济、社会、政治都出现了比较剧烈的变动,我们刚刚提到的就是“政治自由化开始”,而新一阶段的变迁,已经箭在弦上了。

那么后面会怎么变化呢?(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九)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在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的十年当中,我们可以看到累积了50年代的和平不流血的土地改革,然后比较自然的社会经济变迁,之后又采取比较正确的政策,虽然在政治上面还算是比较高压、比较紧绷,人民有一般生活上的自由,那么它的发展会是什么样子?

在70年代到80年代中期,台湾累积了过去20年发展之后,一个最明显的特色就是政治上开始转变,经济社会都开始松动,但最大的转变在政治方面,但是在开始谈这个部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如果当时走的是这条不同的道路,那么它基本的架构是什么样子的。

在经济方面我们看见,台湾走的第一是尊重私人产权;第二,从一开头走的就是市场经济,然后非常注重外贸,当然本身也在逐渐改变它的农业基础跟建设工业结构,这经济的部分。在社会方面,它有一定的自由度,居住、迁徙、宗教各方面有一定的自由度,但是大家不太谈政治,然后这个言论自由的空间还是比较窄。

在政治方面基本上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宪法,法律算是清楚,比大陆来说要清楚很多。在结构上面讲究五权宪法,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监察权,讲究五权宪法,理论上是分权制衡,但是背后有一个国民党一党独大,在操控这五权。不过跟大陆一个重大差别就是它有选举,它有一个有限开放的选举。那么假设我们把这套制度搬到大陆上来,那么从50年代、60年代到现在70年代,它会带来什么样的发展?

第一个部分,我们还是先来看看经济的部分,先前我们提到50年代到60年代首先是发展内部的农业,进行土地改革,然后开始进行进口替代政策,所谓进口替代政策就是内部因为建设自己的工商业、建设自己的国内市场,所以就对外用了非常高的关税壁垒,这个汇率是固定的,外汇不能自由买卖。所以内部自己培养自己的工业,经过十二、十三年的功夫之后,已经发展到相当程度了。到这个时候台湾看得很清楚,它必须要进行出口扩张,在这之前它不是没有进出口,它有,但是比重没有这么大。但是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开始大幅的发展出口政策,就是我们所谓的出口扩张政策, 70年代到80年代出口扩张政策在持续当中。

第二部分就是石化工业开始蓬勃发展的一个阶段,我们从上游的原油的裂解,到下游的轻油裂解,可以说是上中下游非常完备。但是,台湾是一滴石油都不出产的,我们现在得假设说大陆自己有它一定比重的原油的生产,譬如说大型油田等等。可是这样仍然不符合建设国内的需要,所以它还是需要从外面进口相当数量的原油。

再来就是电子和电脑工业在这个时候开始发展了,当然电子工业发展得比较好。所以整体来说工业化有相当的成就,就这样子从50年代到70年代差不多20年的积累,人民的生活在70年代到80年代有明显的改善,国民平均所得差不多是5,000到7,000美元,当然越到后面就越高了。那么在经济领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就不会发生从1977年到1979年以华国锋为首所推行的,以南斯拉夫、罗马尼亚发展经验为模式的所谓大跃进运动,开展一百多个大型项目等等,大概不会采取这种政策,这经济的部分。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十)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社会的部分,就是承续了以上的这种发展,第一、中小企业快速的发展,蓬勃发展。第二、农业还在这基础上面稳步发展,但发展当然没有这么快,相对来说是有一个落差。第三、教育非常的自由,非常公平,所以导致社会阶级自然流动,而且当大家整体生活改善的时候向上流动多,这个过程还在持续。

第二个部分,就是原来老百姓所享受的宗教信仰的自由、在城市跟乡村之间来回迁居的自由、找寻工作的自由都还持续当中,这个都还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而且甚至略略放宽。在思想方面,慢慢的开始多元化了,人开始有钱了、思路开始活泼了,能够接触到更多外来的讯息,所以大家眼界慢慢打开。

但是仍然有报禁,不过虽然有报禁,言论自由的尺度却开始逐步打开。究竟在什么情况下言论自由打开了呢?是在选举的前后。所以每一次台湾在选举的时候就说,选举是言论的假期,我们回头看言论自由打开的过程是非常古怪的,言论自由会打开不是靠我们平常听到的话打开的,言论自由范畴会打开呢,一般是靠我们平常听不到的话,不喜欢听的话,甚至很不喜欢听的话才会把言论自由尺度打开。

台湾在那段时间,有很多非国民党的这些党外政治人物,他们为了冲破言论自由,讲了很多用大陆的标准来说,就叫做怪话。譬如说其中有一个就说,当时台湾不是正要开始建设高速公路吗?他们说不要盖高速公路,因为如果盖了高速公路的话,第一,花钱花太多,会挤压到别的建设部分。

第二,这个高速公路盖好之后,将来不是给国民党大官的车子在跑,就是给有钱人在跑,我们台湾人根本用不到,一般人根本用不到。但是几十年下来高速公路居然超过承载量,所以言论自由的空间是被一个不太重听话打开的,但整体来说台湾的社会发展到这里已经相当的活泼了,已经准备高速前进。

第二个部分要谈的阶段是1970年代中期到1980年代中期。那么现在让我很快总结一下,如果社会上照着我们刚刚讲的这种过程去发展的话,那么在这个阶段不会发生一些比较大的事情,在大陆上应该就是下放知青,下到乡间去强制劳动之后,再努力争取回乡的一个运动,就不会发生这个事情,因为当年就根本不会有知青被下放这个过程。

那么第三个部分我们要谈到的就是比较重要的政治的变化。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变迁推动了政治的变化,所以这十年当中比较突出的是政治上的自由化,以至于最后走上解严。

第一件事情我们谈的就是选举的问题,在1950年代台湾就有间接的选举,然后50年代末期有直接的选举,这个选举一直在进行当中。从60年代后期开始,中央级选举也已经开始有限开放,这个选举过程,第一是地方的选举,台湾从50年代后期开始地方上的选举,一直是很固定的进行,每隔三、五年就准时的进行一次。

地方选举一般来说我们选五样东西,第一,选乡镇长或者是乡镇代表,乡镇长就是每乡每镇只有一个人,他是真正负责行政的。那么乡镇代表就是每一个乡、每一个镇有四十位到六十位,看乡的大小不等,有这些乡镇代表去监督这个乡镇长去运作,所以选乡镇长、选乡镇代表。

再上一层是选县市长,然后选县市议员,譬如说全中国有差不多三千个县,那么每一个县或者县级的市都选一个县长、选一个市长,那么县市长这样选出来了,选出来之后还有选县市议员,在台湾大概每一个县市议员少一点大概差不多四十人到五十人左右,那么假设大陆的两千多、三千个县每一个县也选五十个议员,那么县议员、县市议员就监督县长或市长去负责施政。

再上一层就是省,每一个省省长由中央指派,但是省议员在地方上选出来,而且所有这些选举都是直接选举,不是间接选举,是老百姓自己跑去在这么多人当中挑出好的人,一票票把它投出来,这叫做五项公职选举,我们假设大陆也在进行这五项公职的选举。

我们先前提到在60年代末期、70年代初期的时候,台湾已经开展了中央有限的选举,就是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跟监察委员。他们的分工有点像这样子的,国民大会代表是每年开会一次,有点像大陆的人大,但是负责选举总统、副总统,罢免总统、副总统,然后修定宪法,听取总统施政的报告,这是国民大会国大代表。

第二个是立法委员,有点像是外国的议会当中的下议院,或叫众议员。这立法委员台湾当时五、六百人,因为60年代、70年代之后,中产阶级增加,人口增加,所以开始进行增选跟补选,后来就增选。

再来就是监察委员,有点像中国传统的御史大夫,负责监察政务、行政、财政或人事的各种弊端,大概差不多两百人不到,也是选举的。所以每隔大概三、四年,刚刚讲的这个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就选一次,假设说在大陆也这样选。

但是因为它这个老成凋谢比较快,我们说从1947年通过宪法,48年开始选出来的这些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到了台湾之后几十年没有改选,这时候开始增补选,我们假设大陆也这样做,所以每三、四年就增补选一次,老的那些就自然淘汰。他去世、然后这个身体太差不能开会,就淘汰,能开会的继续来开会,但是按照人口的变迁进行增选跟补选。

那这个选举也在持续进行,所以我们就有了两层的选举,有了地方层的选举,有中央层的选举,这两层的选举都是直接选举,也就是老百姓直接把票投出来,就决定谁当选、谁落选。

在这些选举当中,除了国民党,比如说在大陆上就是共产党,它自己参选之外,这些非共产党人士,也可以自由参选,当然它受到一定程度的压力,我不能说它完全没有压力,毕竟这时候台湾还不是完全民主,我们也假设大陆不是完全民主。

在这次选举当中,这些所谓党外人士,就是非国民党人士,那到大陆就是非共产党人士他的空间越来越大,每一次选举都努力参加,地方的选举他们也参加,中央的选举他们也参加,所以他们的声势就越来越高涨,然后大家就注意到有一个不同于国民党的一批人开始出现,这时候这些力量我们把它称为党外,就是国民党以外,在大陆就是共产党以外的力量,开始形成了。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十一)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70年代的中后期,1977年选县市长在台湾北部一个小地方爆发了一个选举的冲突。当时在选的时候有人怀疑在开票的时候国民党舞弊,所以很多群众就包围那个投开票所,要求验票,然后警察来镇压当中,双方发生冲突,不小心打死两个人,现场民怨越积越大,老百姓就聚集起来,冲击了这个选举机关,最后放火把警察局烧掉了,这个叫做中坜事件。

那我们假设说在大陆也爆发一个石家庄事件,把石家庄警察局烧掉了,那么这个是第一个阶段,选举跟政治参与不断的提升,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看见反对运动慢慢开始累积它的能量。因为反对运动是靠不断的讲话,让人家注意到它的存在,而另一方面又要靠选举来真正扩大它的实力,它有了席位,然后有了影响力,所以反对运动开始累积能量了。

他们开始形成了串联的观念,也就是说他们认识到,过去那种单打独斗不再能够帮助他们往前推进,所以他们希望慢慢开始形成串联。也就是一个雏型的政治组织开始酝酿,他们开始联合出击,开始联合推荐候选人,联合提出政见,开始统一脚步、统一声音,一旦这个人多了,能量增强了之后,内部就出现了不同的意见,有些人说我们要用比较温和的方式去走。譬如说发生在大陆上的话,有些认为说要在选举当中、在议会当中去对抗共产党,那有些认为光凭那个议会太慢了,不能够解决问题,我们要加大力量、加大力度逼迫共产党后退,所以后面这批人是激进派,他们赞成走社会上的群众或街头运动的方式去压迫这个共产党后退,所以就形成了党外的两条路线的争斗,温和派跟激进派。这两派的互相较劲当然一方面把这个党外的力量加大,但是也导致党外力量某种程度的内耗跟冲突。

譬如说在省议会、县议会、市议会,中央就在立法院里面或在国民大会里面发表不同的意见,然后在地方上我们可以用我们自己的报纸、我们自己的刊物去发表不同的声音,那么这样交互前进。

但是有一些说这样子太慢了,我们必须要用更大的速度、更强的力道去逼迫中国国民党做让步,在大陆当然就是共产党,所以这批人开始推动街头运动,开始去冲击这个军警,然后挑战社会秩序。那么这么一来这个党外运动就形成了两条意见、两条路线,那么两条路线齐头并进,当然内部彼此其实都有点看不太顺眼,那么假设在大陆也这样往前走。走到1970年代末期,80年代初期的时候,这两条路线开始成型,很多在党外的刊物开始出现了,很有名的像这个《80年代》、《亚洲人》、《深耕》、《关怀》、《钟鼓楼》等等。

如果说我们看它的政治光谱的话,应该是说大概有这个鼓吹统一的大中国思想,有鼓吹维持现状的,有非常温和的鼓吹台湾应该自觉等等,那不敢讲台独,因为台独当时宣为禁令,当时台湾因为自由还没有打开,言论自由还没开放到这个程度,所以台独是不能讲,那么一讲台独就叛乱罪抓起来了。

除了台独之外,别的光谱上面都有人在说,当然讲统一的人也在大声说,讲自觉或讲修宪,或讲这些新的方向的人也在很隐晦的说,但是刊物非常多。当时大概最高阶段我不完全的统计有将近三十几种这种不同的刊物,号称党外刊物。当然国民党也在查禁,那么它每一期事前先审,事后也可以追审,所以它采取了前后追审,那么我们假设中国共产党也开放到这个程度,也准许出版这个刊物,但事前也审,事后也审。

那么温和跟激进就在选举跟刊物当中不断的累积能量,到了1979年爆发了一件比较大的事情,1979年之后在高雄有一批党外人士集会,当时正好碰到国民党在开一次中全会,然后正好碰到过年要春安工作,所以警察比较戒备,那么这些党外人士聚集之后要去游行。当时已经讲好说你可以游行,但不可以点火把,结果党外人士里面有些人点起火把,所以警察认为他们违反原来的约定,就开始拘捕,最后抓了很多人,酿成了所谓的高雄事件,或是所谓美丽岛事件。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十二)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这时候很多党外人士的菁英被国民党一举抓走,抓走之后国民党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当时如果他用的罪名是军警冲突、破坏社会治安,然后从轻量罪的话那没有问题,国民党当时是把这个跟叛乱罪联合在一起,说他们意图叛乱,最后开始要重审重判,这件事情激起了这些党外人士的怒潮。

所以很多党外的年轻的人或是赞同这些党外的这些人、年轻人,纷纷投进这次法律行动当中,去进行辩护。现在活跃于台湾政坛上的像陈水扁、谢长廷、游锡昆、尤清这些人都是当年的辩护律师,这下一举就让这些人成名。所以党外人士反而因为这一次的这个顿挫变成声势更加浩大,那这个时候人数越来越多,对国民党就形成很大挑战,那么假设在大陆发生也是如此。

到了1986年的时候,这时候爆发一件大事情,因为年底就有选举了,所以这批新生的这些党外人士,虽然那些老的都被抓进牢里去了,但是新生的这些律师也好,或是更多参加的年轻人也好,或是这些被捕的受刑人家属大家纷纷想参选。为了要决定如何协调这个动作,就在台北的圆山饭店,那我们假设说在北京首都饭店就开会了,开会讨论如何推动这次选举,如何统一步调。

就在这会场当中,有人突然间提议,我们干脆今天就一不做二不休,就决定通过成立反对党,有人非常害怕,但有人非常高兴,所以就在一阵错愕当中,居然匆匆通过了,那么这个党就叫做民主进步党。那我们假设在首都饭店也开了这么一场会,然后也通过了,成立了什么党呢?叫做中国民进党,中国民主进步党,当然它不谈台独。

中国民进党在这混乱当中就成立了,成立之后其实国民党按照过去习惯的话,那一定抓起来,一定宣布说是叛乱或什么等等,这一次它等了很久。七天之后,蒋经国先生在中常会,国民党中常会上讲说,时代在变、潮流在变、环境在变,我们也要新思想、新思维、新作风去调整,我们也不能再守旧不变了。

所以假设中国大陆也出现了位这么开明的领导人,在面对这个挑战的时候他决定采取放的方式,而不是采取收的方式,他同意了,那么所以民主进步党严格说起来就在不合法的情况下就这样闯关通过,而真的成立了。那么就出现了第一个真正现代意义的,中国政坛史上的反对党、反对运动。

那么值得一提的就是这个反对党在年底的选举当中,选的倒相当好,而国民党也就容忍了,那我们假设说共产党也容忍它。如果事情是这样发生的话,那么在大陆上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第一,不会封锁1978年开始的这个西单民主墙,也不会有后来的逮捕跟镇压。

第二,不会说提出四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道路、然后这个马列毛思想等等,不会有这四个坚持了。然后第三也不会有后来的这个左派反扑,或者各种各样的这种反自由化的意见、反人道主义意见,这些就不会发生。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十三)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现了解到,从1970年代中期到1980年代中期,如果大陆走的是像台湾一样的道路的话,那我们可以看见,第一,经济高速发展,工业化快速前进,而且已经变成一个工业化国家了,农业发展相对比较慢,但整体来说还跟得上。

在人民生活方面大幅改善,从60年代到70年代到80年代这个时候,人民所得已经到达平均7、8千美元。

我们也分析了,政治自由化开始加速,反对运动逐渐逐渐的扩大,并在选举当中获得他们的空间,在出版刊物、报上发表自己的言论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实质上是把整个国家的政治空气打开了,那到最后当然就是出现了这么一个中国民进党。

那么如果真正发生的话,这将是中国政坛上的大事。

我们想探讨的是如果中国民进党出现了,开启了中国的自由化这么一页的时候,整个中国会怎么发展?先谈经济,再谈社会,然后最后谈政治。

在经济领域,经过了这几十年发展之后,中国大陆工业化已经相当成功,不但轻工业非常完备,重工业、基础工业相当发达,最重要的是已经走入了尖端工业。

比如说在这个时候,原先的电子业相当发达,电脑业非常的进步,然后IC工业、资讯工业也跟国际几乎要齐头并进,更重要的也已经发展进入了基因工程的领域,简单地说,就是工业化有相当的成就;伴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就是商业的发展跟外贸的发展。

那么在1992年的时候,台湾的国民每个人的平均所得已经到达1万美元,也就是8万元人民币。换句话说,如果10亿人口,那每个人平均所得是这个数字的话,那毫无疑问的肯定是世界第一经济强国了。

再看社会的部分,1986年民进党在台湾出现,最后中国国民党勉强容忍下来;到了1987年7月1日,开始解除戒严,正式开放党禁,这个原来在台湾不合法的民进党,在被政府忍气吞声,忍受了一年之后,它正式合法登记了,然后开放党禁之后,才又有许多政党出现。

其实,我过去在台湾大学曾经教过“政党与选举”这门课,连我都不晓得到底登记了多少政党,但是我们晓得在立法院当中,有实力的政党一般来说屈指可数,不过只有3个、4个或5个,就算时至今日在台湾差不多也只有4个算是有实力的政党。

在社会方面,经过了解除戒严、开放党禁之后,最重要就是整个社会自由化开始快速前进;人们在思想上、在整个人跟人的关系上、在整个社会的风气上都空前的活泼,空前的自由。

当然起初难免有些失序,因为这是被紧绷了几十年之后,然后突然之间解除戒严了,老百姓的心头上好像没有什么束缚,所以相对来说法治观念比较差,那段时间群众运动也比较多。

现在再回头看自由化的那部分。自由化,它等于说像是水银泄地无孔不入这样发展,非常全面、非常快速;然后外汇管制取消了,过去人民要换外币,不太容易换,它当然可以换,但是管制很多,但现在外汇管制开放,甚至这外汇不但可以小额去换,每年允许大概每个人每年5百万美元可以进出,那这数字算相当大了,几乎已是不设限的地步;然后因为外汇开放了,所以出国旅游就大幅的增加,甚至也开放到大陆旅游,在过去,这一直是禁止的。简单说,自由化的进程开始逐步的向前推进,它的范围也在广及全面。

第二个部分,就是社会上面报纸开始增加,因为过去报纸有报禁,在戒严时期很多话不许说,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就用其他的手法,去限制张数或限制什么,不准新的报纸登记,现在也完全解禁了之后就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几十种报纸,而且也没有事前和事后的审查。

除了报纸之外,电台跟电视台也都全面的开放,所以整个进入了一个自由竞争的时代。在这种情况下,言论自由可以说是完全开展,当然剩下的就是个法律界线的问题。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十四)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在社会方面的第三个变迁,就是我们刚刚谈到的社会运动增加,过去压抑了很多年的农民运动、工人运动、罢工、示威、串联,还有各种各样。比如说,土地征收出现问题,保障不公、学生运动……等等,都可以走上街头去反映;还有一个是大陆想像不到的,计程车司机也联合起来,有时也跟警方发生冲突;另外还有环境保护的人士,或其他有重要关切议题的人士也都纷纷走上街头。所以在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期,大概有差不多不到10年的时间,台湾社会运动非常发达,应该说发达到有点冲击社会秩序。

但是这是一个必要的阵痛的过程,也就是社会上累积了几十年的这种怨气、这种不满或不公的现象,也让它慢慢发泄出来;发泄过之后,有一个正常的管道,可以表达意愿,把不满化成法律,然后再透过法律变成政策,那么这个运转就没有问题了。所以我们看见就是每一个社会,从最早的专制社会,如果说能够走上民主的话,都必须经过这个过程,这个过程我们称为阵痛的过程。

那我们假设说,大陆也这样走。当然大家会问说,那阵痛到底会痛多久?会不会痛死?台湾当年我们也在问这个问题,可是台湾毕竟是这样走过来的。大陆是一个同文同种的华人社会,我们相信台湾撑得过,大陆也应该撑得过。从经济、社会的发生这么大的变化,所以,政治当然也在后面开始迅速的变迁。

这地方得注视两点:第一点,在解除戒严开放党禁之后,出现中国的民主进步党,在政坛上会非常的活跃,它开始步步进逼。第二点,就在这个时候,1988年初的时候,蒋经国先生去世,李登辉先生接任,所以这整个过程,一方面代表了强人时代的结束,另外一方面也代表一个民主化阶段的真正开启。

如果中国民进党出现在中国的政坛上,那它会采取什么作为?请各位记住,现在中国民主进步党已经合法化了,它是公平、公开竞争的。我推估中国民进党如果登上中国政坛舞台的时候,它大概会做这几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它加大力度攻击旧制度,就是攻击中国共产党所形成这个党国体制;那么民进党在台湾就做这件事情,它不断的在批评过去的这种特权独占的行为。

我讲的是政治上的特权独占的行为,譬如说提名的制度、党团的运作制度、共产党在后面一手操控的制度,所有这些东西都必须要放手出来。也就是说要让这个政府,彻底的中立化,那么政府有一套文官制度,这套文官制度是中立的,那么国民党上台可以运作,民进党上台也可以运作,而这套文官制度本身是秉承它的专业往前推进。所以现在我们假设,中国民进党也上来推动这件事情;就要逼死中国共产党把它政治上的特权逐步放手,逐步后退。就是攻击这个党、国不分的体制,要把党跟国家彻底分开。

我们当然知道中共也企图做过这种事情,就是说把党国稍微分的清楚一点,把党政分开一点,把党器分开一点等等,但是没有外力的监督,这种分都是不彻底的,它都只能是自觉的良心的后退,总有它的限度,所以现在这个中国民进党在做这些事情。然后过去的中国国民党,有这个所谓党库通国库,也就是自己收到的党费数字有限,但是它竟然从国库里面不知不觉拨一些钱给它用,那么现在把这个也切断了,所以这个钱也不能支持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要另辟财源,方法就得靠党营事业。

中国国民党在台湾过去就叫党营事业,取得方法可能不是完全妥当,那么现在也逐步逐步退让出来,该它合法保留的它合法保留,不该合法保留的它退出来,包括土地、房舍等等,都逐步让出来。也就是说,它会做一个普通的民主政党,跟这个中国民进党公平竞争,那么其他像贪腐、特权一步步都被清出来了。这是第一个部分。

第二个部分,中国民进党会提出很多平反的要求,过去有一些冤假错案,当然在胡耀邦时代曾经做过一些清理,但这些清理我们晓得也还不完全清除,而且胡耀邦之后还有很多冤假错案,包括胡耀邦自己本身,他的下台都是个冤假错案,那么这个东西都要清理。所以说胡耀邦、赵紫阳,然后自由化的问题,六四事件、维权人士,还有最近这几年闹的非常大的,对法轮功的镇压,势必都得逐步的平反。

再来就是对一些政策的批评,过去一些偏颇的政策,有重大失误的政策,它要得到修改。比如说葛洲坝的问题、三峡大坝的问题、那么强制拆迁跟补偿的问题、各地方的滥垦滥伐、水土保持的问题,然后再来是人口政策,当然还有一个很关键,就是城乡户口制度的问题,这些可能都会受到中国民进党的批评;那么再来,就是中国民进党会持续参选,就像我们刚才所说的,每二、三年地方上会有各种各样的选举:有乡镇长的选举、乡镇代表的选举、县市长的选举、县市议员的选举、省议员的选举,然后当然现在应该增加各省省长的选举;中央有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国民大会,最后,当然就是要选国家主席或选国家总统了。

在每一次选举当中,中国民进党都会参加选举,而且可能会步步得胜,因为它现在是个上升势头的政党。大家很关切的问题就是说,这个中国民进党会不会搞台湾独立,会不会搞独立呢?不会的。所以台湾独立、台独跟中国共产党跟共产主义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我不是说台独在搞共产主义,我说台独相当程度是被中国共产党逼出来的。现在在台湾的民主政治上出现了很多乱象,如果没有这问题的话它不会浮现,它是个不一样的问题了,所以中国民进党看见的是一个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一个挑战。

那么这个执政党要怎么回应呢?如果是共产党执政的话,它有几个选择:一个选择就是它加大力度镇压、它负嵎顽抗、它不肯后退,虽然我让你合法成立了,然后你也步步进逼,但是每一次进逼的时候,我都强力反击,这样做的导致结果,很可能会是两败俱伤。

第二个比较聪明的选择就是,我逐步开放但不是无原则的让步,逐步开放是制定法律,双方同意了法律,在法律下面树立游戏规则,用这个游戏规则来决定开到什么程度?让到什么程度?我有我的合法权益,我也必须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做一定程度的让步,制定法律之后,它的目的是纾解民怨;民怨不复存在或民怨淡化之后,反对党就很难利用这个题目再做游戏,所以纾解民怨。

但是执政党它必须进行自我调适,什么地方该让步?什么地方该抓住?这个让步跟抓住的分寸,它自己要想清楚。也就是它不再是一个享有特权的政党,这政党应该是一个跟别的政党公平竞争的政党,当然现在它面对的是中国民进党。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就是这两个党之间的关系,假设是只有两个党的话,这两个党的关系建立在一个很重要的观念上,就是怎么确立一个游戏规则?这游戏规则就是说,今天你选赢了,那么我们照着游戏规则玩;明天你选输了,我们仍然照着这个游戏规则来玩。双方互相轮流执政,只有一套公平的游戏规则才能保证这个制度的顺畅运作,所以说,其实民主政治的建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台湾,它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不过台湾毕竟流血比较少,过程比较和平。

现在让我把这个阶段总结一下:这个阶段刚刚上了政坛的中国民进党,它会采取什么作为?执政的政党它会怎么去回应?双方怎么样去建立一套游戏规则,然后把这个民主政治逐步巩固的这么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在别的国家或许花很长的时间,那么在中国如果记取他国的经验和教训的话,或许花的时间会少一点,不过无论如何它毕竟是需要时间的。

(待续)◇

中原大地 世纪回眸 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十五)


左图 实施民主制度的台湾,1996年之后人民即可用自己的选票直选总统。图为2004年台湾总统大选首次举行电视辩论会,会前连战(左)与陈水扁(右)相互礼让登台。(AFP/Getty Images)右图如果当年大陆走了台湾道路,就不会发生天安门血腥镇压。图为事件发生时,坦克追辗撤离广场的学生,三辆坦克扬长而去,毒气弥漫,马路边有十一人死亡。(Getty Images)

⊙明居正(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到了90年代初期的时候,1990至1991年在台湾,资深的中央民意代表,包括国民大会代表、立法委员跟监察委员在90至91年就完全退职完毕了。

退职完毕,就按照各省人口的分布、新生人口的分布等等,它重新选出一批新的代表出来。所以中国的大概30、31个省籍单位,都会有自己国民大会的代表、立法委员跟监察委员在中央帮他们争取权益了,那么在90、91年这个过程慢慢过去。

在1990年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总统,但这个总统是间接选举,什么叫间接选举呢?就是各省选出自己的国民代表,比如说2,000多位国民大会代表,这2,000多位他们再集合起来去选总统--这个间接选举,这不是直接选举。

1990年,当时李登辉先生选了李元簇做搭挡竞选正副总统,跟他竞争的是国民党分出的另外一组人马--林洋港跟蒋纬国;当然这个民进党方面也推了他们的人选,最后是李登辉当选了。

1994年的时候开放省长的选举,那么我们刚才假设在各省都已经出现了。到了1996年--从1990年算起6年之后,台湾进行第一次的总统直选,也就是每一个老百姓真正到票柜前面投下自己的一票,那一票就直接决定总统是谁。

那次李登辉跟连战是一组;林洋港跟郝柏村是一组;民进党推出的彭明敏和谢长廷又是一组;还有第三组从国民党分出来的陈履安跟王清峰。所以四组选了下来,最后李登辉跟连战又是高票当选了。

4年之后,这时候我们已经修改宪法了,总统任期从6年缩短到4年,所以公元2000年我们再进行一次总统选举。在这次选举当中,民进党的陈水扁和吕秀莲以些微的多数,低空压过了宋楚瑜和张昭雄,而以比较大的差距胜过了连战和萧万长,当选了总统,出现了我们所谓的政党轮替。

那么这些事情发生在大陆上的话,那么大陆有哪些事情不会发生呢?各位如果去看看《大纪元时报》所出的《九评共产党》社论,我们看到很多事情都不会发生,但其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情,不会发生。

第一件事情,就是不会暴发六四事件,也就是不会暴发1989年的残酷镇压学生运动或民主运动的事情,不会死那么几千人,不会抓那么几万或几十万人,不会在人民心中留下一个永恒的伤痛;第二,不会去镇压法轮功或镇压其他比较正派的功派。一切依法而行,那么这些事件在大陆不会发生。

如果中国大陆过去几十年来,走的是台湾的道路的话,那么它走出一种什么样的模样呢?第一,在政治上面它经历了一个威权,然后走到了自由化,然后走到彻底的民主;在经济上从当时的贫困到后来高度的富裕;社会从原来的高压到后来完全的自由化,所以老百姓的生活基本上是非常安康乐利的。

那么同样事情如果在大陆发生的话,它应该是令人向往的。那就是政权或政治的和平轮替,这种政治和平轮替是温和的、是不流血的、是渐进的。没有大陆的那种阶级斗争,没有大陆的人斗人的残酷而且非常全面的大流血事件,我们不会牺牲那几千万条同胞的性命。当然如果大陆这样走的话,那中共会不会失去权力?那有可能,非常有可能失去权力,但失去权力不是世界末日,因为它是在公平竞争下失去的。

在这开放的竞选当中,国民党也不是一下失去权力,而且国民党失去权力不是必然,它仅仅是一种偶然。换句话说,大家是在一个制度下面公平竞争,你表现的好,你可以选赢;你表现的不好,你要被人民的选票唾弃。

所以中国共产党你表现的好,你走对了道路,你做对了选择,人民不会唾弃你;人民唾弃你是因为你做的不好。那么即便退一万步说中国共产党失去权力,但是中国人会得到民主,这个才是重要的关键。

不过话又说回来,中国共产党即便在这里失去权力之后,它不是不能回来,就像今天台湾的中国国民党一样,虽然在过去两次总统大选当中失去了政权,可是未来选赢的机会是否存在?存在。这个就是公平竞争制度的可贵,所以我们常常讲民主政治是一个数人头代替打破人头的制度。

中国共产党过去在大陆上打破了几千万颗人头,到今天政治空气依然非常紧张;国民党在台湾打破过人头,第一,数字少得多;第二,它逐步开放。如果台湾做得到,大陆为什么做不到?那简单说就是你选择哪一条路的问题。当然,民主政治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过去看到美国的民主政治,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这些先进国家民主政治也都有起伏,所以我们预期台湾的民主政治会有起伏。

中国大陆如果只换民主政治,依然会有起伏。不过毕竟社会动荡机会比较少,大家付出的代价比较少,尤其付出人命的代价会少。那么这么走下来,大家会不会感觉到不一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如果当时走了一条不同的道路的话,我们是不是会更好一些?这个问题我想很值得我们大家来共同思索。

(全文完)◇

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

权力的道德捆绑

以前我在街边的水果摊买樱桃、葡萄之类的水果时,总想挑出其中最新鲜好看的,但是常常受到摊主的阻挠:不许挑!不许挑!也是,如果我把好的都挑走了,坏的他怎么卖呢?其实岂止卖葡萄樱桃,卖企业也是一样:几年前中国产权改革如日中天的时候,为了甩掉一些不良企业,据说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办法是:哪个投资者要想买好资产,就得接受与之“搭售”的差资产。可见无论是卖葡萄还是卖企业,好坏搭配是推销之道。

后来我慢慢意识到,很多集权政府的治国之道亦是如此,甚至可以说,很多集权政府的成功秘诀正在于此:为了推销强权的苦咖啡,得搭售道德的白砂糖,咖啡加糖,专制也就打开了销路。其实道理很简单,要说服民众放弃权利、财产、自由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能让民众在打倒假丑恶的过程中“不知不觉” 地放弃其权利和自由,那么民众对集权政府俯首帖耳就水到渠成了。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朱元璋,其治国之策可以说是政治酷寒和道德狂热的成功会和。一方面,其治下不但有锦衣卫这种秘密警察制度,明初的里甲制度也比任何时代更严密,志在把全民都变成秘密警察,“如鸟之在笼,兽之在柙,虽欲放逸,有不可得”。朱元璋不但利用胡惟庸案、蓝玉案等清洗成千上万潜在的政治威胁,而且还用强制民众迁徙的方式开发地广人稀之地,用强制子承父业的方式干预民众的从业自由。其暴虐到什么程度呢?据说某个街头老妇没有尊称其为皇上,而称之“老头”,朱元璋一怒之下,不但杀掉老妇,而且顺便干掉了老妇所在街区的所有其他人。

但是另一方面,这位老头又对道德纯洁性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他不喜酒肉,不荒淫无度,别的皇帝用金制物品,他要求以黄铜代之,“朕本农夫,深知民间疾苦”。对贪官他嫉恶如仇,“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贪污六十两银子,就剥皮实草。他甚至对地方官员的“截访”行为也深恶痛绝,认为应当给民众伸冤开绝对的绿灯,有个地方官员试图截访,被他发现后,阉之为奴。他还要求各乡各里建申明亭作为思想品德教育的宣传站,提醒人们尊老爱幼长幼有序。

如果他是纯粹暴君,民间可能早就揭竿而起了。但是朱元璋同时又是这样一个道德清教徒,很多人喝着咖啡加糖就给喝晕了:杀贪官?好!于是在迎接道德的特洛伊木马的过程中,不知不觉也迎接了“木马”腹中的皇权统治。

朱元璋肯定不是这种治理术第一个或者最后一个使用者。在我们的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期间,如何动员亿万群众加入残酷的政治斗争?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权力和道德的“打包”上市。要让民众接受“错抄一句语录就会被打成现行反革命、收听外国广播就要挨批斗”的制度安排,当然很难,但是假如接受这一安排的“收益”是可以批斗那些以前颐指气使的、享受特权的“修正主义走资派”,“出一口恶气”,也许这个交易还算划算?所以革命的历程似乎就成了民众在打倒土豪劣绅、打倒张子善刘青山、打倒官僚主义的道德欢呼声中逐渐拱手交出个体自由和权利的历程。

权力和道德捆绑也不是中国特产。比如今天的伊朗,女人穿衣服不能有伤风化,同性恋被抓住甚至可能被绞死,好莱坞电影一概取缔——谁让它充满了色情和暴力?这种对“道德”纯洁性的追求在某些宗教原教旨主义者中深得人心,而这些原教旨主义者刚好构成伊朗政教合一政权的统治基础。

道德和权力的这种结盟不足为奇。早在中世纪,马基雅维利就在《君王论》中指出,一个成功的统治者要同时具有狮子的凶猛和狐狸的狡诈,要在被惧怕的同时被爱戴。当然,道德和权力的共生性未必只是统治策略:一些专制者很可能“真心”地追求道德纯洁性,而这种追求恰恰与人类对纯洁性的迷恋契合。纯洁固然美好,但是它对世界丰富性和复杂性的敌视,它天然的非黑即白世界观,本身就为专制提供了最好的精神土壤。因为深知道德如何在历史上给权力如虎添翼,所以我虽然敬重一切洁身自好的个体,但是对一切来自有权阶层的整风、反低俗、打黑运动都心存疑虑,此类口号一出,总想看看这是不是一只特洛伊木马,肚子里有没有藏着什么猫腻。

2010年10月14日星期四

埃及民主路仍漫長

埃及议会下月举行大选,多次联合抵制投票的主要反对派穆斯林兄弟会(Mu slim Brotherhood)表示参与,并寻求取得百分之三十议席。外界将之视为来年总统选举的前哨战,因为八十二岁的现任总统穆巴拉克(Mohammed HosniMubarak)年事已高,未决定参选。外界一直盛传其儿子贾迈勒(Gamal Mubarak)将继承父志,但包括穆斯林兄弟会在内的反对党已密谋借来年总统选举,取代自一九八一年起执政的穆巴拉克,造就埃及史上第一次政党和平轮替。

一九五二年军事政变, 苏丹法鲁克一世(Farouk I)被流放,翌年转行共和制,但埃及民主一直停步不前。不论是纳赛尔(Gamal Nasser)还是之后的萨达特(Anwar El Sadat)都是一党独大。萨达特一九七六年推行的多党制,不过也是由执政党阿拉伯社会主义者联盟(Arab Socialist Union, ASU)「分拆上市」。

一九七八年,他创立国家民主党(National Democratic Party, NDP),又略为开放,容许一些左翼政党存在。不过,无论他还是接班的现任总统穆巴拉克,都拒绝穆斯林兄弟会组党,原因是避免世俗主义的埃及伊斯兰化。

独裁的世俗派与穆斯林兄弟会就此敌视对方几十年,直至二〇〇五年的议会选举。穆巴拉克「拉一派,打一派」,暗助全以独立人士名义参选的穆斯林兄弟会取得八十八个议席,成为最大「反对党」。

其目的是打击要求真民主的政党,以免动摇他的总统地位。因此经过是次选举后,造成的客观效果是,人民要么选择连任数次的穆巴拉克,要么选择可能更为专制、保守的穆斯林兄弟会。

虽然穆斯林兄弟会的少壮派近年也要求民主,部分甚至希望在伊斯兰法律基础上实行多党制。尽管兄弟会创办人班纳(Hassan al-Banna)曾说过,民主与伊斯兰文明没有矛盾,但环顾中东国家,没有成功例子。伊朗由一班教士掌权,最为开放的黎巴嫩,重要职位的宗教背景也是有所规限。看来埃及距离民主仍要走漫长道路。

2010年10月12日星期二

中国如何应对全世界的“反华势力”?

当中国的GDP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时,国内人均收入却排名世界一百多位。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却与49个国家签署了免债议定书,免除到期债务374笔,并将继续免除13个国家对华到期无息贷款债务。官方还透露,2010年中国累计向120多个国家提供了经济技术援助,并向30多个国际和区域组织提供了捐款。而2008年,中国免除46个国家400多亿债务;2009年,中国免除32个国家150笔债务;……

甘肃舟曲遭灾时,中央电视台在同一天新闻联播中播出了两则捐款新闻,一则是“为支持俄罗斯抗灾,我国将捐赠100万美元现金和价值2,000万人民币的物资”,另一则是“甘肃舟曲缺乏饮用水和速食面,政府号召大家积极捐款”。相比之下,世界最富的美国对俄罗斯火灾捐款才5万美元,但对中国大陆持续多发的水灾捐了20万美元;美国对中俄的捐款总额,不到中国捐给俄罗斯的四分之一。对当权者一面在国内动员民众捐款、甚至强迫公务员捐款,一面动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在国际上摆阔显富的行为,国内民众反响非常强烈,被斥为“国际主义精神病”。

但这种“国际主义精神病”由来已久,从毛泽东时代就蔚然成风了。在文革之前,一个中小学生一学年的书费、学杂费只有3元,最发达的地区也不超过4元,另外每人每年补贴6元午餐伙食费;读完初中共计9年,每人合计需要90元。每年6元午餐伙食费补贴,折合每天3分钱,当时两分钱可购买粗粮3两,一分钱可买时蔬0.5斤,足够中午饱餐一顿;但这在大多数贫困地区,6元已相当于农民大半年的人均收入。然而,中国当时每年援助援助阿尔巴尼亚的金钱,却达到90亿人民币!正好可以资助一亿农村儿童读完初中。可是根据中国政府1980年的报告说,文革前中国大陆有一亿学生因为没钱而失学。

不过援助阿尔巴尼亚的金钱还是小巫见大巫。那时候,中国援助越南200亿人民币,援助朝鲜200亿人民币,援助非洲国家100多亿人民币。如果按照中国当时的人均最低生活费4元计算,这些钱可以让全中国百姓白吃白喝不干活,就能养活一年。

为此,毛泽东换来了亚非拉一些领导人的肉麻赞颂;什么“毛泽东是世界性的领导人,是鼓舞世界各地热爱自由和人类尊严的革命者”、“毛泽东是第三世界的榜样”,“永远是各国人民的抵抗和斗争的象征”等等阿谀之声不绝于耳;毛泽东也真以为自己是全世界的“大救星”。为了马屁,就肆意挥撒中国百姓的血汗,将中国经济推向崩溃边缘,民不聊生。

如今,这种“精神病”有增无减。今年两会中,中央政府指出:中国实现全民免费医疗每年需花费1千6百亿元,目前中国不具备这个经济实力!今年西南五省大旱,6000万人受灾,损失200多亿,中央拨付旱灾救灾资金1.6亿元。为了赢得金正日的高兴,中国承诺援助朝鲜700亿;2009年,中国累计对朝鲜援助达8千亿元。

对朝鲜就援助8千亿,却没有1,600亿解决全国百姓的免费医疗。看看满街的下岗工人,看看贫苦的失学儿童,大陆当权者就是这样奴役国人,笼络“友邦”!

然而,这种用金钱维系的“友邦”,没有一个不和中国大陆翻脸。

最早翻脸的是苏联。大陆执政党在建政前,跟在前苏联的后面亦步亦趋的战战兢兢;建政后更是把苏联尊为“老大哥”,自己以小弟自居,但赫鲁晓夫上台后,中苏之间的友好关系出现了破裂,后来更是因为一场著名的珍宝岛战役,彻底翻脸。第二个翻脸的“友邦”,是越南。相比于把苏联称老大哥自称小弟的做法,越南开始是对中国称大哥,大陆则称越南为“同志加兄弟”。大陆把越南比作“同志加兄弟”的时候,越南还处在南北分裂的状态,类似现在的南北韩;北越想要统一南越,最后引入了美国的干涉,大陆出兵越南虽然不如出兵朝鲜那么高调坚决,但私底下的支援却也“很无私”。北越当时的领导人胡志明在中国受到了极高的评价,被称为“胡伯伯”。但随着北越统一了南越,“同志加兄弟”露出了青面獠牙,对中国反噬一口,1979年的时候,中国还被迫进行了“自卫反击战”,大国被迫对小国进行“自卫反击”,成为一个国际先例。第三个翻脸的“友邦”是最著名的日本。中日友好是依托于中美友好的次生友好,如果不是和美国改善关系于前,中日之间无所谓关系的正常化。但中日之间一经友好,很快就超过了中美友好,成为了新一个的中国超级友好国家。以“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新兄弟”出现的日本,给大陆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安慰;“一衣带水”成为日本友邦的专用名词。但是进入2000年之后,“一衣带水”的“水”出现了污染,先是中日两国在教科书问题上互相攻击,接着在参拜靖国神社的问题上再起波澜,最终导致了钓鱼岛问题的针锋相对。虽然双方还没有兵戎相见,但双方却都在咬牙切齿。

如今的中国大陆“友邦”,似乎只有用“鲜血凝固”起来的情谊而“弥足珍贵”的朝鲜了。不过,这“弥足珍贵”的友邦,却象一个市井泼皮,除了给中国惹祸,就是对中国耍赖。

有人说中国大陆的当权者真傻,用钱买气受。其实,统治者从来都不傻。无论是毛时代中国外援高达国家财政总支出的6.92%,名列世界榜首,还是最近中国在朝鲜、非洲大搞无偿贷款、巨额投资等,当局之所以这样处心积虑的做,都是为了在国际社会争得一席之地,以巩固其统治,以牺牲本国民众利益为代价,为其在联合国舞台上争取一点点话语权。中国权贵阶层需要在国际上豢养一帮小喽啰,为其生存危机壮胆吆喝;因此,官方的外援有着内在需求的必然性。

目前,大陆当权者不顾国际社会的反对,援助津巴布韦、苏丹、朝鲜等邪恶国家,正如世界银行所谴责的那样,中国的援助抵消了国际社会“以经贸促政改、以经援换人权”的努力。当权者以“不干涉内政”为藉口,在政治上充当这些腐败政权的代言人和所谓协调者,并以此为筹码,与民主社会讨价还价。

尽管这种金钱外交有些效果,比如联合国至今还没能通过任何谴责中国大陆人权状态的议案,但中国大陆纠集独裁国家组成灰色阵营,与文明世界分庭抗礼的做法,已经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效果也很快就显现了。2010年上半年,中国GDP同比增长11.1%,应该是全球最高的;不过,同期中国大陆的“敌人”增长得更快,有人在谈论对中国的“C型”包围圈,还有人在谈论亚洲版的北约,美国乔治·华盛顿号航母,像坏孩子弹弓上弹出的石子,今天弹到南海,明天弹到黄海,后天还会弹到东海,激起周围国家千重浪……。

中国历史上对外关系的三种模式:天朝时期的“朝贡模式”,毛时代的“革命模式”,和邓小平时代开创至现在集大成的“互惠模式”。按照前两个模式,中国少不了敌人,凡是“拒绝朝贡或拒绝认同中国革命的国家”都“可能是潜在的敌人”。互惠模式就不同,“它既是平等的,也是普适的”:说它是平等的,因为它的基础是全球化时代的平等自由贸易,不是殖民主义时代的殖民与被殖民的不平等关系;说它是普适的,因为它不具有任何政治与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排他性,也不预设任何非经济的先决条件。这种现实主义模式把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看成是高能加速器,发生外交关系的国家就像两束高速相遇的粒子,通过 “热烈拥抱”而增加双方的能量。正是因为这种模式的巨大吸引力,中国才能史无前例地一次同时拥抱这样多的非洲国家。当然也热烈拥抱了其它几乎所有国家,包括美国和俄国。

可是,现在某些国家突然在中国的怀抱里动起了刀子。为什么?因为国家和个人一样,决定其决策的有两个基本模式,一是“后果模式”,第二种是“身份模式”。“后果模式”,类似经济人模式,就是利益最大化模式,当人们按后果模式做决定前,要掂量可供选择的各种方法和途径,评估它们的价值,然后选择能带来最大利益的方法。“身份模式”则不同,为了确认自己的身份,不计后果。210年3月以后至今,中国大陆为了袒护“血盟兄弟”朝鲜,将自己逼离了“后果模式”,进入“身份模式”轨道。在此事件上,中国大陆的作为,已经不考虑国家利益,而考虑的是国家身份。30年来国家身份的战略模糊,被朝鲜牌的显影液显影了。中国大陆在这次事件中,彰显了自己的身份,让人进一步看清了真面目,所以周边国家突然在中国的怀抱里动起了刀子。

所以,世界上的“反华势力”突然多了,几乎到处都是。

对此,其实大陆高层和中国社会底层都看得非常清楚了。然而时至今日,仍然有部份中国人似乎出自“本能”,拒绝接受这个社会现实,充当睁眼瞎。近一个月来,中日钓鱼岛事件沸沸扬扬,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国家表示支持中国。凤凰名博杨恒均先生说,“如果就事论事,这次钓鱼岛事件主要责任在日本,有争议的岛屿,已然被你霸占,却还要进一步宣示‘主权’,逮捕我船长,实在欺人太甚。可是,这样一起是非分明的国际事件,当中国需要国际上‘人心’支持的时候,你看到200多个国家,几十亿人,有几个站出来为中国说过一句话?这种情况,中国学者,以及中国当局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是很罕见的现象。想一想,怎么会走到今天的?奥运会插遍各大洲的五星红旗在哪里?中国崛起的豪言壮语换来了什么?成吨成顿的人民币堆砌起来大外宣,得到了这样的回报?”

他说,十几年前,当和我同龄的那几个人还没有拼凑出《中国可以说“不”》的时候,我就在共和国最前沿的阵地上对西方列强说“不”。这些年下来猛然发现,原来我们除了对普世价值,对先进的价值理念与政治制度坚持“绝不”之外,我们的一切都西化了:你还能找到一块不是按照西方发展模式建设起来的中国土地?连电视里吸引了亿万中国青年人的电视节目,几乎都是从西方五六年前的老节目改头换面全盘引进的……。世界已经变成地球村,这一切引进本来无可厚非,可恰恰是我们对支配与指引这些物质的价值观与政治制度说了“绝不”,结果让这些东西在中国都一个一个地走样了,弄得面目全非,我们认不出,世界也认不出——这个时候,还有极少数愚弄人的掌权者在那里有气无力地主张说“不”,但谁都听得懂,他们只是不想放弃手里的绝对权力……。

如今,“海外反华势力”这个概念,虽已深深的印在了中国人的心中,但是“海外反华势力”到底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要“反华”?却没有几个中国人能够说清楚。它就象一段梦魇,被既得利益集团制造出来,几十年来牢牢的植入中国人的头脑中,让人恐惧,让人仇恨,但是又没有人真正的知道为什么要恐惧,为什么要仇恨。而教科书和报刊资料中,也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给它一个完整的、清楚的解释。其实,所谓“反华势力”的概念,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历史中从来没有过,而是既得利益集团当权之后刻意制造出来的,并故意混淆概念,把全世界对“共产主义”这个幽灵的反对,故意说成是对中国的反对,挑动民族情绪。

为了让中国人盲目维护既得利益集团,而不倾向于自由社会,既得利益集团就制造一个“反华势力”的名词,然后几十年来不断的通过歪理和谎言强化这个概念。其目的就是欺骗人民,在人们心目中制造一种中华民族和国际社会的对立,让中国人从内心自觉的不接受其它国家的自由理念,不接受西方社会对中国人权的关注,不认同全世界对既得利益集团暴政的谴责,从而使政权得以苟延残喘。

然而,当中国大陆民生凋敝、人权不保,“海外反华势力”的猖獗,就再也得不到老百姓的一致抵抗。正如大陆高调“保钓”中有老百姓悲愤地说:“现在我们是生活无着落,土地都被他们抢夺光了,可以说是没有立锥之地了,作为一个公民,你没有家了,哪来的国?我们这些被压迫的、被奴役的农民,我们的国家在哪里呢?!”美国军舰在南海军演的时候,网上居然出现大量“何时到中南海军演”的呼声。

事实说明,成吨成顿的人民币堆砌起来“友谊”,在世界潮流面前不堪一击;中国大陆在国际上面临一个空前的说“不”时代,不是中国对世界说“不”,而是世界对中国说“不”。而互联网的发达,使得国内民众不断觉醒,再多的“五毛”也无法改变这个现实。现在执政党和政府如不再加速推进以民主、人权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恐怕真会应验温家宝的话,“只能是死路一条”了。

奥巴马的当选对于汉藏民族和解的影响

白宫新主人奥巴马和家人向大家招手致意本次美国大选,不仅激发出美国人多年未见的参与热情,而且世界性的关注度也超过以往。

从正面说,美国是世界超强和自由国家领袖,美国总统不仅是美国的最高权力,也是国际事务中的最大权力,故而,美国大选总是引起世界性关注,甚至有人戏称:“美国人选的是世界总统”。

从反面讲,在金融危机与伊拉克泥潭的双重困境下,布什政府的国内支持与国际信誉双双降到最低点。华尔街危机波及世界,伊拉克困局牵动国际反恐的未来,两大困局注定了此次美国大选成为全球焦点,美国内外的主流舆论都在期待着美国的“改变”。

黑人奥巴马,既无深厚的政治背景,也无显赫的政绩,更没有行政经验,他的地方议会议员和国会议员的从政经历,与其他参选人的比起来,苍白得简直是不值一提。所以,在此次大选开始时,任何人也想不到他会成为货真价实的“黑马”。民主党内角逐党内提名的竞选时,没有人会想到崛起于草根阶层的黑人奥巴马能够战胜民主党大佬白人希拉里。奥巴马与麦凯恩的最后决选开始前,舆论也很担心种族意识对奥巴马选情的负面影响,但奥巴马却在党内提名和最后大选中连续击败了最有资历的对手,以近年来少见的绝对优势当选。

作为一个中国人看奥巴马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让我再次感到美国的自由制度及其文化的伟大。我最感兴趣的不是奥巴马是否有能力扭转危机,而是:首先,美国式民主具有有效的自我纠错机制,特别是在遭逢大危机的时刻,美国会主动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改善,四年一次的大选就是这种全民参与的自我调整。其次,在一个以白人为主体的国家中,种族问题几乎贯穿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美国种族歧视一直是最受外界病垢的顽疾,也让美国式自由民主蒙受挥之不去的耻辱。而现在,这个祖籍肯尼亚的非洲裔美国人奥巴马成了白宫的新主人,向世界展示了二十一世纪的美国胸怀。

在奥巴马出生的1961年,美国还是个种族隔离的社会,由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并在1964年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这一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民权法案》废除了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让黑人获得了与白人平等的法定权利。这一年,金博士荣获诺贝尔和平奖这一世界性的最高荣誉。但是,文化中的和心理上的种族意识仍然严重,现实中的种族歧视仍然大量存在。1968年4月4日金博士被一名种族分子枪杀,1992年爆发的“洛杉矶骚乱”,都是种族问题仍然严重的明证。

从美国二百多年的政治演进史上看,奥巴马能够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仅仅是一个漫长故事的结尾。自由制度的适宜土壤,黑人兄弟的自发争取,正直白人的仗义相助,共和与民主两党的共同推动,都为今天的黑人总统作出了贡献。当奥巴马入主白宫时,固然要感谢全力支持他的民主党,但从政治进步的角度讲,他更应该感谢他的对手共和党人。作为竞选对手,民主党的胜利固然是由于共和党的执政失败,但如果从首位美国黑人当选总统的角度看,共和党人就对奥巴马的当选作出了制度性贡献。

十九世纪上半期的约翰•布朗和他所领导的黑人起义,拉开了废奴运动和黑人解放的序幕。在美国黑人争取种族平等的漫长道路上,民主党人固然做出过巨大的贡献,1964年签署《民权法案》的约翰逊总统就是民主党人,民主党也一直致力于反对种族歧视,在左派占优势的美国校园文化中,种族平等甚至变成绝对的 “政治正确”,以至于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反向歧视”。但共和党人在推动种族平等上的贡献堪称伟大。美国历史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林肯是共和党人,他在1862 年签署了《解放宣言》,从法律上废除了奴隶制,接着是1868年《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给予所有非洲裔美国黑人以公民权。美国由此迈出了解放黑人的第一步,也为日后的民权运动奠定了法律基础。甚至可以说,没有一百年前的《解放宣言》,也就不会有一百年后的《民权法案》。

众所周知,冷战后期的伟大美国总统是罗纳德•里根,正是里根在1986年1月签署法令,确定每年一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一为“马丁•路德•金全国纪念日”,并规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定假日,以纪念这位为种族平等而献身的伟人。对于美国来说,以个人纪念日为法定假日是最为崇高的荣誉,迄今为止享此殊荣者只有三位。一位是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哥伦布,每年十月第二个星期一被确定为“哥伦布日”(Columbus Day), 一位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每年二月第三个星期一被确定为“总统日”(Presidents' Day),第三位就是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了。

共和党人乔治•布什领导的政府,尽管目前陷于内外困境,但布什总统为黑人问鼎最高权力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在布什执政的八年里,开创了黑人参政的三个第一:首先是两任国务卿全是黑人,乃美国历史上史无前例。其次,第一任期,当布什任命鲍威尔为国务卿时,美国历史上的首位黑人国务卿诞生了。再次,第二任期,布什选择了赖斯出任国务卿,不仅还是黑人,而且是女性,由此诞生了美国第一位女性黑人国务卿。

连续两位黑人出任国务卿,极大地提升美国黑人的声望,激发了美国少数族裔的参政热情。在此次美国大选开始之前,鲍威尔或赖斯代表共和党参选的信息不时地见诸于媒体,也为黑人竞选总统做了充分的铺垫。

无论奥巴马能否真正改变美国的内政外交,当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于白宫新主人之时,由四个黑色皮肤的人组成的美国第一家庭,对于展示美国本身的深刻变化和新的国际形象而言,是比任何竞选宣言都有力的标志。我在电视上看到,对奥巴马的当选,世界各国的反应都非常正面,就连奥巴马的祖籍肯尼亚都在庆祝。

就美国二百多年的建国历程而言,奥巴马的当选,与其说是“奥巴马奇迹”,不如说是“美国式奇迹”:再次让世界看到了作为“大熔炉”的伟大美国,感受到了不同于发财致富的“美国梦”的另一面:最伟大的“美国梦”,不在华尔街而在白宫;美国黑人的最大成功,不仅有世界上最伟大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更有问鼎最高权力的奥巴马。

正如奥巴马在胜选致辞中所言:“如果还有人仍在怀疑美国是否是一个一切皆有可能的国度的话,如果还有人仍在疑虑我们美国的缔造者的梦想是否还存在于我们这个时代的话,如果还有人仍在质疑我们民主的力量的话,今晚你就可以得到答案。”

由此,我联想到友人王力雄提出的解决中国民族冲突的设想:趁着中共还能控制局面,趁着主张非暴力的中间路线的达赖喇嘛还健在,尽早开始中共高层和达赖喇嘛的直接对话,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极可能达成双赢结果。以达赖喇嘛在藏人的崇高权威和国际上的杰出声誉,也由于越来越多的汉人皈依佛门,如果中共政权有足够的政治智慧,汉人有足够的心胸,那就把达赖喇嘛请回来担任国家主席,汉藏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首先,以达赖喇嘛在西藏的神圣地位和一言九鼎的崇高权威,他完全能够说服藏人接受留在中国之内的自治方案,使坚决主张独立的激进派边缘化。

其次,以达赖喇嘛在国际上的广泛威望,他可以成为改善中国国际形象的最佳使者,也完全能够为中国的民族和解争取到有力的国际支持。

第三,和平解决西藏问题,可以为解决台湾问题以及其它民族问题提供示范,免除将来极有可能出现的由于民族矛盾的激化而爆发大规模分裂运动的危险。

第四,达赖喇嘛构想的高度自治的西藏,将是一个政教分离的民主西藏,这种民主试验已经在流亡政府的辖区内进行多年。在达赖喇嘛的有生之年,以他的智慧和威望自上而下地进行民主试验的成功率极高,如同当年蒋经国在台湾所做的一样。这对于整个中国的政治转型将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中共开始与达赖喇嘛进行实质性谈判之日,也将是中国的政治改革真正启动之时。

2010年10月10日星期日

[图说]世味秋荼苦,人间直道穷

爱情契约论

在这个国度氛围之下,难建立契约般的感情。众人多被金钱,权力迷了双眼。这些东西虽经得起旁人的评价。但终究能经得起岁月冲刷的唯是这契约般的感情。


刀客

鲁迅眼里的宅男

君子闲居为不善尤其是男性,大概都靠不住,即使在陆上住久了,也还是希罕陆上的女性。



与我又有何干!

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颁布,获奖者中国异见人士刘晓波。
国人的事业,大抵是专谋时式的成功的经营,以及对于一切的冷笑。


关于暴露

暴露者揭发种种隐秘,自以为有益于人们,然而无聊的人,
为消遣无聊计,是甘于受欺,并且安于自欺的,否则就更无聊赖。
因为这,所以使戏法长存于天地之间,也所以使暴露幽暗不但为欺人者所深恶,亦且为被欺者所深恶。
暴露者只在有为的人们中有益,在无聊的人们中便要灭亡。



张艺谋新片《山楂树之恋》热播

凡有可怜的作品,正是代表了可怜的时代。



扯蛋

帮闲的盛世是帮忙,到末代就只剩了这扯蛋。



诺贝尔和平奖出炉后,政府立即封锁了所有关于诺贝尔的报道

愚民的发生,是愚民政策的结果



现状

我的文章,未有阅历的人实在不见得看得懂,而中国的读书
人,又是不注意世事的居多,所以真是无法可想。



简单与复杂
把简单的东西搞复杂是一种能力,把复杂的东西简单言出更需实力。

博识家的话多浅,专门家的话多悖的。



鲁迅或许早便预言了自己的命运

待到伟大的人物成为化石,人们都称他伟人时,他已经变了傀儡了。


黑暗

黑暗只能附丽于渐就灭亡的事物,它一灭亡,黑暗也就一同灭亡了,它不永久



愚人构成的世界

然而世界却正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尤其是中国的聪明人。


根性

民族根性造成之后,无论好坏,改变都不容易的




关于革命

革命并非教人死而是教人活




梦与钱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


致绝望中的人

我以为绝望而反抗者难,比因希望而战斗者更勇猛,更悲壮。



送给刘晓波

世味秋荼苦,人间直道穷。



我们还是要文艺的

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



爱憎

人在天性上不能没有憎,而这憎,又或根于更广大的爱。

2010年9月21日星期二

美国著名智库兰德公司预测: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穷的国家

美国的兰德公司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或闻所未闻的。而正是这个公司,在60年前,由于准确预测"一旦美国参与朝鲜战争,中国必将出兵朝鲜",一炮走红,从此确立了兰德公司世界第一智库的显赫地位。它可以说是当今美国乃至世界最负盛名的决策咨询机构。

声明:此报告不代表任何政治立场,只具有其参考价值,思考比评价更重要。

兰德公司报告

(一)中国人不了解他们作为社会个体应该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普通中国人通常只关心他们的家庭和亲属,中国的文化是建立在家族血缘关系上而不是建立 在一个理性的社会基础之上。中国人只在乎他们直系亲属的福址,对与自己毫不相关的人所遭受的苦难则视而不见。

毫无疑问,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道德观势必导致自私,冷酷,这种自私和冷酷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关键因素。

(二)中国人是世界上少数没有信仰的可怕国家之一。

中国人没有自己的信仰,这导致自我泛滥,缺少约束,缺少统一的精神支柱,他们没有通一规范的道德意识和真理意识,每个人只相信他自己,每个人按自己 的意志确立行为,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行为的道理,这导致中国人在各个行业和生活领域中没有统一意识。

中国是无神论国度,大多数人接受的是无神论者教育,蔑视宗教信仰,把宗教信仰当做迷信,精神领域没有共同的凝聚和约束。大部分人,他们坚持认为自己 是无神论者,其实质行为上却是泛神论者,在中国,拜鬼现象非常普遍。

由于缺乏信仰,中国人没有罪恶感,没有亏欠和内疚感,只要犯罪不被知道,就是无罪,这导致中国人在内部矛盾分歧时,在人性中的残忍和冷漠,纵观中国 整个历史,最残忍的争斗和屠杀都来自于他们内部自己。

(三)中国人所说的政治除了欺骗和背叛没有其它东西。

中国从来就没有成为一个法制社会,因为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守法行为格格不入。中国人老想走捷径。他们不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即成就来自于与努力工作和 牺牲。在中国,人情高于法律,导致一代又一代人在徇私枉法贪赃受贿的社会不公正和法律不公正中互相效法模仿,徇私枉法成为中国人的传统。 在中国,政治斗争是罕见残酷而无情的,政治斗争让中国一代一代人失去人性。

(四)大多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学到过什么是体面和尊敬的生活意义。

中国人倾向于索取而不给予。他们需要明白一个道理:生活的真蒂不在于你索取多少而在于你能给予社会和你的人类同胞多少。大多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学到 过什么是体面和尊敬的生活意义。中国人普遍不懂得如何为了个人和社会的福址去进行富有成效的生活。潜意识里,中国人视他们的生活目的就是抬高自己从而获得 别人的认知。这样一来,一个人就会对"保有面子"这样微不足道欲望感到满足。"面子"是中国人心理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已经成为了中国人难以克服的障碍, 阻碍中国人接受真理并尝试富有意义的生活。

这个应受谴责的习性使得中国人生来就具有无情和自私的特点,它已成为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中国人没有勇气追求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首先,他们没有从 错误中筛选正确事物的能力,因为他们的思想被贪婪所占据。再有,就算他们有能力筛选出正确的事情,他们也缺乏勇气把真理化为实践。

中国人习惯接受廉价和免费的事物,他们总是梦想奇迹或者好运,因为他们不愿意付出努力,他们总想不劳而获。很少有中国人明白一个事实,就是威望和成 就是通过一步步努力的工作和牺牲实现的,不付出就没有所得。简单来说,如果是为了谋生,那一个人只有去索取;但如果是为了生活,一个人必须要去奉献。

为了掩饰中国目前的失业,贫穷,惊人的资源浪费等现实,中共政府编造出一串数字来把中国打扮成一个经济上欣欣向荣的国家。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 吸引更多的外国资本来填补中国的这个无底洞。所以当人们下次听到中共政府所宣布的经济高增长率等数字时应该想想这些臆想出来的数字是否正常。我们不能忘记 我们不得不为这个中共政府粉饰的表面上繁荣的伪资本主义国家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五)中国人的价值观建立在私欲之中。

由于在贫穷的环境下生长并且缺少应有的教育,大多数中国人不懂得优雅的举止和基本的礼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着装笨拙粗鄙却不感到害羞。他们在青少年 时所受的教育就是如何说谎并从别人那里索取,而不是去与别人去分享自己的所有。

中国是一个物产丰富的国家。但无限制生育政策所带来恶果使得中国成为了无限廉价劳动力的输出国。这些输出也包括那些受过教育的劳力输出,除了他们的 教育水平,实则和其他一般苦力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中国大规模生产的便宜产品降低了输入这些产品的地区的商业信用度。由于技术落后,管理失败,中国制造的单位能耗要比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高出很多。 因此,随着出口额的增加,中国在扩大生产的同时丧失着宝贵的能源。同时,这种行为也严重的污染了环境,使中国变为全世界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国家。  

目前中国正在遭受着资本主义社会两大邪恶的折磨,即环境的破坏与人性的丧失。由于中国人天生的贪婪的本性,它们可以毫无保留的接受资本主义的阴暗面 和无止境的利益纷争。  

中国人对西方的技术与产品狂热追求却对西方管理文化所强调的坦率,直接,诚实这些品质漠不关心。有人曾经做过的一个精彩的比喻可以用来解释这种奇怪 的被称为中国模式的资本主义的现实,即没有法律约束的资本主义就像不存在地狱这一概念的基督教,最终每个人都堕落,无一幸免。事实上,现在的中国制造已经 成为质量低劣,价格便宜,仿制,侵犯知识产权的代名词。  

由于中国文化不鼓励敢于冒险这种优良品质,所以中国人极力避免冒险,他们也不想寻求机会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六)中国人的生活思想还停留在专注于动物本能对性和食物那点贪婪可怜的欲望上。  

中国人对于生活的平衡性和意义性并不感兴趣,相反他们更执迷于对物质的索取,这点上要远远胜于西方人。大多数中国人发现他们不懂得"精神灵性"," 自由信仰"以及"心智健康"这样的概念,因为他们的思想尚不能达到一个生命(补:即肉体和灵性的并存)存在的更高层次。  

中国人追求腐化堕落的生活,满足于自我生理感官需求,他们的文化建立在声色犬马之中:麻将、赌博、色情、吃欲、贪欲、色欲无不渗透在他们生活和文化 中。

(七)失败的中国式教育成为世界的笑柄。

在中国人的眼中,受教育不是为了寻求真理或者改善生活质量,而只是身份和显赫地位的象征和标志。中国的知识分子从别人那里得到尊敬并不是因为他们为 了别人的幸福做过什么,而只是因为他们获得占有了相当的知识。事实上,他们中的大多数只不过是一群仅仅通晓考试却从不关心真理和道德的食客。  

中国教育的目的不是为了帮助社会改善总体水平,而是为统制阶层和少数富有阶层服务的。中国的政府部门总是引以为豪的标榜自己是人民的这个,人民的那 个,但没有一个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唯一服务的对象就是他们自身集团的利益。  

中国的教育体系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失败和耻辱。它已经不能够服务于教育本应所服务的对象:社会。这个教育体系不能提供给社会许多有用的个体。它 只是制造出一群投机分子,他们渴望能够受益于社会所提供的好处却毫不关心回报。 

中国可以培养出大批的高级能人才,但却很少可以培养出合格的可以独立主持的管理级专家。服务于一个公司或者社会,光有技术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勇气, 胆量,正直和诚实的领导才能,这恰恰是大多数中国人所缺少的品性。正如亚瑟.史密斯,一位著名的西方传教士一个世纪前所指出的,中国人最缺乏的不是智慧, 而是勇气正直的纯正品性。这个评价,虽然历经百年,如今依旧准确诊断出中国综合症的病因。 

大多数中国毕业生对选择出国并为外国工作不会感到内疚,事实上他们首先欠下了中国人民在教育上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随着传统文化价值观的破坏和逐步 衰弱,大多数的中国人,包括受过教育的人都徘徊在精神和内心世界的路口,像迷失的狗一样不知何去何从。

2010年9月19日星期日

Hebbian Learning (from Web)

我们的大脑复杂无比,里面的神经网路错综复杂,也因此 让我们能够表现智慧的行为。现今一些人工智慧(AI: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的问题,或许可以透过参考人脑的神经网路,来设计一个可以处理视觉、听觉、文字等资讯的人工智慧系统。除此之外,如果还能够像人类一样,能够自我调整、自我 学习,尽量减少人类对系统直接的调整,是最好的了。然而人脑的神经网路,又是如何自我学习、自我调整呢?今天就先和各位分享神经网路调整的两种方法:海扁学习 和STDP,并且另外介绍神经网路同步化(synchronized)和同多步(polychrnous)的模型,进一步探讨可能的神经网路模式,或许对人工智慧自我学习的方法上,也能提供一些参 考!

Hebbian Learning

Donald O. Hebb (1904 - 1985) 是一位神經心理學家 (圖1 Donald O. Hebb),他對神经网路最重要的一个贡献,就是Hebbian Learning ,在这边我就暂且先翻译成海扁学习法。什么是海扁学习法呢?海扁学习是在学习什么东西呢?首先,让我们先回忆一下,我们的大脑里面,是由许许多 多的神经元(neuron) 所组成,神经元和神经元之间,有着连结,叫做神经键结(synapse)。神经元和神经键结整个形成一个网路,可以让神经讯号到 处传递,就称为一个神经网路(neural network)。

我们外在的行为,就是因为神经网路接受了刺激,处理之 后产生了反应。然而从刺激到反应之间讯号如何被处理、被转换,让我们 的行为表现出有智慧的样子呢?这就牵涉到神经元之间的连结了,因为某些神经元之间连 结弱一点,某些神经元之间的连结强一点,我们就可以针对不同的刺激,产生不同的反应,进而表现出智慧的行为。如果我们再缩小范围来看整个网路里面的某两个神经元, 接着我们就要问,这两个神经元之间的连结强度,要怎样子变强变弱呢? Hebb就针对这个部分提出他的假设,后来也经由许多 实验资料证实,成为海扁学习法了。

所谓的海扁学习法,就是说如果两个神经元常常同时产生 动作电位,或是说同时激动(fire),这两个神经元之间的连结就会变强,反之则变弱。原文引述如下:

Let us assume that the persistence or repetition of a reverberatory activity (or “trace”) tends to induce lasting cellular changes that add to its stability.… When an axon of cell A is near enough to excite a cell B and repeatedly or persistently takes part in firing it, some growth process or metabolic change takes place in one or both cells such that A’s efficiency, as one of the cells firing B, is increased.

根据这个学习法,神经元之间的连结,就根据神经元本身的活动(firing activities),自行调整连结的强弱,连结的强弱,又回来影响往后神经元接收刺激之后产生的反应,表现在行为上,就产生一种学习的效果。如果举个例子来说,譬如说「卧冰求鲤」是神经元A,「打雷」是神经元B。卧冰求鲤,和打雷如果常常发生,我们就会把这两件事情归类成有某种关联,即使我们还不知道两者是什么样子的关联。

STDP: Spike Timing Dependent Plasticity
在Hebb提出海扁学习法之后,1983年之后由 Henry Markram (图2 Henry Markram) 从实验资料中提出一项理论,就是STDP了。 STDP英文全名是Spike Timing Dependent Plasticity,也就是根据神经元活动的「先后顺序」,调整神经元之间连结的强弱。 STDP 可以说是海扁学习法的一种延伸,海扁学习法提出如果两个神经元常常一起活动,之间的连结会变强。 STDP进一步提出,两个神经元之间的活动,如果其他 神经传递的讯息在本身产生活动之前,会加强之间的连结强度。如果神经元本身产生活动之后,才接受到另外一个神经元 来的讯号,则会减弱和该神经元连结的强度。

如果延续刚才的例子,如果神经元B本身,用「打雷」来 代表。另外一个神经元A用「卧冰求鲤」代表。如果卧冰求鲤之后,突然打雷,我们会说孝心感动天,也 就是卧冰求鲤和打雷的连结变强了。如果先打雷,之后才卧冰求鲤,那么我们可能就不会觉得 是孝心感动天了,也就是卧冰求鲤和打雷的连结变弱了。

STDP 影響神經網路的同步性

在 2008年4月的Neuron期刊有一篇paper,是在討論有關STDP對神經網路同步性的影響。首先介紹一下神經網路的同步。所謂同步 (synchronized),就是指神經網路裡面每個神經元,都同時激動 (fire),同時安靜,同時激動,同時安靜。所有的神經元就好像是合為一體一樣,大家一起激動,大家一起安靜。同步化 (synchronized)有哪些特點呢?首先,因為全部的神經元,像是只有一個神經元的活動,因此表現的資訊量變少了。但是另一方面,因為大家的活動都同步了,因此活動的強度變強,在行為上,可以解釋一部分「注意力」(attention)的產生來源。

STDP對神經網路的同步又有哪些影響呢?在Thanos Siapas (圖3 Thanos Siapas)的paper裡面,先提出他們在老鼠睡覺的時候,測量了海馬迴 (hippocampus)區域的神經活動,發現海馬迴會 產生同步化的神經活動 (burst)。在同個時候,如果神經元之間又有 STDP 的規則來調整連結的強弱,會發生一個調節的現象。這個現象就是說,一個網路如果非常同步,STDP會產生一個擾亂的力量,讓神經網路往非同步變化。相反 地,如果神經網路原來沒有同步,STDP會讓神經網路同步化。paper裡面用一些模擬,來確認這件事情。因此STDP讓神經網路在沒有外界刺激,像是睡覺的時候,維持在同步與非同步的臨界點附近。這個預測也和他們在海馬迴 (hippocampus) 的實驗資料吻合,他們也推測這個機制可能是長期記憶從海馬迴,慢慢移動到大腦皮質 (cortex) 的一個過程。

Polychronous 同多步

在上面那篇paper裡面,模擬simulation的神經網路,用了Izhikevich (圖4 Eugene M. Izhikevich)的神經網路模型。一查他的paper,發現2004年Izhikevich提出了同步以外另外一個概念,稱為 Polychronous。Polychronous和同步 (synchronous)類似,唯一的差別在於,polychrnous不是全部的神經元一起激動、一起安靜,而是有一個固定的節奏,第一秒神經元A激動,第3秒神經元B激動,第8秒神經元C激動,以此類推。也就是說,神經元依照一個固定的順序活動,形成一個活動模式 (pattern)。Polychronous怎樣子可以產生呢?Izhikevich在他的神經網路裡面,除了有神經元,神經鍵結的強度,還加上神經鍵結的傳遞時間 (delay)。由於神經元之間訊息傳遞的延遲 (delay),可以造成polychrnous的效果,感覺也有點把神經網路的問題,變成圖論問題的感覺。

結語

圖5 STDP示意圖 圖6 Polychronous示意圖

所以從剛才到現在,我們一一走訪了各種自我學習的理論,包括最早提出的海扁學習 (Hebbian Learning),延伸改良版的STDP (Spike Timing Dependent Plasticity),把神經活動的時間點對鍵結學習的影響考慮進去。之後繼續探討了STDP對於神經網路的同步的影響,也介紹了另一項新的想法,polychronous。 這麼多種模型和學習方法,有的是比前一個更加精細的模型,有個則是提供更多學習方式,讓計算神經的研究者可以有更多選擇來模擬人類的神經網路。其實最重要 的,是希望能夠粹取神經網路裡面的精髓,可能是一種自我學習的演算法,或是一種會自我調適的網路,希望有一天,可以建造出和人類智力相當的計算機,不管是

哪一種應用,對人類的文明進步必定有所幫助!

2010年8月31日星期二

灵性生活的18个法则

当人们把生活的注意力放在灵性上,它会带出责任、归属感、慈悲和对人性的关怀.灵性支持并维系你的生命,它使你活得更坚强和充实。它打破狭窄的种性制度,教条、宗教和国际的僵界,带出随时觉知当下的生命。唯有透由觉醒、意识的提升,战争才会消除,人权才能在今日的世界重建,然而如何才能逹成这些呢? 什么是灵性生活的主要原则?

1. 信心 (Confidence) 在灵性道路上的第一步是对自己要有信心:没有信心,生活上就不能有所成就,怀疑和信心是对立的,当你去除了负面的,你将会发现正面的早已在那里,当怀疑不在,信心就在那,因此为获得信心你必须了解怀疑是什么?当你观察怀疑的本质时,你会发现人们总是怀疑正面的事情,你从不怀疑负面的事情,你可以从自己的经验了解到这一点!你怀疑别人的诚信,却从不去怀疑别人的不诚信.你怀疑人们的优点而从不怀疑他们的缺点.如果有人对你说“我非常爱你”,你会回答:“真的吗?”,但别人说“我恨你”,你却从不说:“你是真的吗?” 了解你的怀疑是质疑正面的事物,却对负面的事物拥有信心,因此当你对以上产生怀疑时,那必然有好的事情出现了,以这样的方式来应对,怀疑提供了你向前迈进的管道.我并不是要你把怀疑丢掉,尽可能的去怀疑,百分之百的去怀疑,这将有助于你去超越它,一旦你跨越怀疑的障碍,你便能更进一步的向前迈进。

2. 停止责怪他人和自己(Stop Blaming Others & Yourself):下一个步骤是停止责怪他人和停止责怪自己,灵性的旅程是一趟回归本我的旅程,然而当你指责自己时,你将不会朝向本我迈进,也不会被本我所吸引,当你的动向非朝向本我、灵性,即会朝向世俗的物质上,从世俗物质得到的快乐会令人疲惫,而从灵性得到的喜悦是令人向上提升。你会发现自己内在负面的特质,但不要因此而责怪自己,当你责怪自己,你就会责怪别人,因为自责无法持续很久,你将找一个理由来逃避而转向责怪他人,这导致怨恨升起.然而当你责怪他人时也就是准备再次责怪自己,正因今日有如此多的指责,使得全球意识低落。

3. 赞美他人和自己(Praise Others & Yourself) :第三的法则是赞美自己、也去赞美他人,赞美他人让你跨越对别人的责备,赞美可以激发灵性,而灵性的临在可以提升自己、他人和整个环境,当赞美自己和他人时,你就创造出一个充满喜悦的空间。当你可以赞美自己,你就不需要别人的称赞,然而我们常认为赞美自己是我执(ego),但事实上,我执是不会赞美它自己的,它只想要别人的赞美,了解到所有赞美不管来自何方最终都归向神!例如你说你拥有一对漂亮的眼睛,而那是谁创造的呢?每一个赞美将回归神—造物主.赞美的行为会拓展意识,你的内在也因此绽放;责怪则使意识萎缩.既然在灵性的层面是要让意识,心智去拓展,那就不要让它因责怪而遭受挫败,真诚的去赞美别人并观照自己有何感受。

4. 真诚 (Sincerity) 真诚是第四个:凡事都要真诚,不要愚弄自己也不要尝试愚弄他人,你并不是为了别人而走在灵修的道路上,灵性的追求若缺少了真诚就会是空洞的,不会带来任何利益,唯有真诚,它带来安祥、幸福和喜悦,这些都是你无法从世上其他的管道中获得的。

5. 责任 (Responsibility) 在灵性道路上的第五个法则是责任感:走在灵修的道路上并不是逃避责任,而是去承担责任.你在生活中承担起多少责任,将决定你的修为有多少,假如你逃避上天所赋予你的责任,则将有更多的事将降临!人们错误的认为灵修就是逃避困难的工作,不是的,灵修的成绩是由效率和积极的行动力来打分的!

6. 放下过去 (Let Go of The Past) 灵性生活的第六个法则是放下过去的能力:把过去当成一场梦,然后你就能回到当下,你将发现活在当下是不费力的,当你放下过去,你的心智会自己回到当下;当下这一刻,当灵性被激发,即使是小小的火花也会转变成光芒,而当你执迷于过去,火花将被灰烬所覆盖.活在当下并将过去的灰烬吹走

7. 接受 (Acceptance) :你必须了解如何去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你也许会认为是环境创造了你,但事实上是你创造了自己的瓌境,了知为何,然后如实接受(What is, is),接受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接受当下是不可避免的,该发生的就会发生;假如你要它有所改变,唯有在下一刻才有可能.只有当你如实地接受事情的本貌并和让心平静下来,如此方可有效的改变任何事情;第二个层面:接受别人原本的面貌,无论什么行为表现,都视为是他们在此时此刻最好的呈现,去分析并为他们的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同时让自己负起完全的责任,如此,接受将转变成动力,环境也变得和谐。

8. 确认人终将一死(Confirmation of Your Own Death) 灵性生活的第八个法则是确认死亡:了解有一天你将死去,因为内在深处有一些东西是不会死亡的,因此我们无法完全理解死亡的全貌;确认死亡会将你带到当下,让你从带你离开当下的细小诱惑中跳脱出来,一旦你了解终有一死,未来就不再纠缠你。

9. 人生无常 (Impermanence of Life) 第九个法则是:目前所有存在的事物都是无常的-周遭的状况、环境、情绪和接触的人都是无常的。了解所有一切的都是无常,将提升灵性的层次,你的行动将更具有能量、热忱和活力,我们以为当我们承认一切皆是无常之后,将降低我们的热忱,使我们变得漠不关心.不是的,对无常的正确了解会激发灵性,当灵性被激发,你将感到被提升,热忱和活力也就会出现。

10. 信任(Trust) :去信任那至高无上、无限的智慧,它以基因、原子和分子有秩序的展现和互动,从这宇宙建构这整个创造界.只因电子以不同的排列组合,有些变成花,有些变成石头,有些是黄金,而有些是木炭,在整个创造界存在着一个基本的实体,一种蕴藏的智慧,一种一体性.它是充满着活力.然而,我们却从不把整个宇宙看成是有生命的东西,我们把一切都看成死的事物,在我们眼里仅有物体出现.我们知道在创造界中有一个磁场,但我们经常把它看成是毫无生气的.纯净的意识,是心智的根基,你和每一个人都是它的一部份,它是如此有活力的磁场,去了解、接受和信任这个智慧,它创造及维系万事万物.这便是灵性生活的第十个法则。

11. 创造界的一体性 (Unity in Creation) :当人们的心智充满压力和紧张,就会产生论断、分别、爱这个、不爱那个、造成疆界,如此一来就把自己与这个存在(Existence)分开,与这个存在之流分隔开来称之为疏离(separation),但它只是表面的,与存在分离是件不可能的事,如果圆的一部份被移除,它就不可能再是个圆,了解到你就是这存在的一部份,至高无上智慧显化的一个小区块,有一股合一的力量一直都在整合这个创造界,一切都是一,这便是第十一个法则。

12. 你的本性就是爱和安祥(Your Nature Is Love & Peace) :当你了解创造界的一体性,你将不再费力去爱别人,爱是你的本性,一切都是爱所组成,除了爱没有别的了,去了解爱不是你所做的一个行动,不是你必须实践的道德规范.去了解你是活在爱当中,而每一事物也存活在爱当中,亦了解安祥也是你的本性,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你只要静坐并随它去,去体会你内在有一个纯净的空间,是如此的巨大和深邃,那内在的空间即是你,当你感觉到它,你即碰触到内在灵性的层面,“我来自安祥,我正处在安祥中,我将回到安祥里,安祥是我的源头和目标;我是安祥,我是空间,我就是爱,"这种内在的体认或经验,使你成为一位寻道者,了解你的本性就是爱和安祥,是第十二个法则。

13. 平衡 (Balance) 灵性生活的第十三个法则是在活动与休息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在享受世界与回归本我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在静默与言语之间找一个平衡点,假如你的生活完全禁语,不说一句话,这未必算是过着灵性的生活,说话的能力已给予了你,你具足才华和能力,善用它们并透过静心、对意识的自我观照来平衡它们。

14. 自我探索 (Self-Inquiry) :自我探索是下一个灵性生活的法则,从觉知你身体的感受开始、你的皮肤、你衣服底下皮肤的感受,去感觉你的肌肉、神经、接着骨骼,不要对生命毫无觉知,就像动物一般吃、喝和睡,去观照每一个感受,拥有高度的觉知,当你了解你的身体,你将感知那有别于你的身体灵性。

15. 不动心与成熟度 (Dispassion & Maturity) :高度的觉知来自成熟度,或你可以说是来自不动心,成熟度与不动心两者并存;你不可能成熟而不具备不动心,然而不动心常被人们错误的理解为枯燥、乏味的心智状态或是负面的情绪,不动心在字眼上即具有疏离感和不感兴趣,这是错误的,处在不动心时,你是完全的觉知,和本性亲密的在一起,逹到一定的成熟度时就不会有狂燥不安的心;反而是有尊贵、自由、谅解和神秘的特质,这就是灵性生活的第十五个法则,拥有不动心和过著成熟的生活。

16. 欣赏美 (Appreciation of Beauty) 灵性生活的第十六个法则是去体认创造界的美:展现在每个人身上的美,你内在的美,并了解到美是灵性的本质,心智不断的在追求美,欣赏美,但是欣赏和占有美是不一样,当你想要占有美,你即失去不动心,了解美即是灵性。无论你在何处,当你体会到美的感受时,灵性就在那;假如某人很美,那是因为有灵性在他里面.一个死人不会是美的,从事物中将美区分出来,并将它归功于灵性,将使你在灵性道路上更为提升。

17. 虔诚和崇敬 (Worshipfulness & Honor) 欣赏美带出虔诚:你崇拜美,你爱慕美,把创造界里的一切事物,视为是创造主的显化,并对它们抱以爱慕及虔诚之心,是灵性生活的下一个法则,崇敬一切事物,崇敬不单单只是情绪上的回应,它更是一种态度,它显示出对生命的平衡感知,当尊敬和爱同时存在时,将带出崇敬;当崇敬出现时,心智就百分之百的处在当下,并带出庄严神圣的感受,你不会对事物感到庄严神圣的同时,却没有爱的感觉;亦不会对事物产生爱的同时,却没有庄严神圣的感觉,庄严神圣使意识变得机敏,觉知也随之而来。

18. 生命是永恒不朽 (Life Is Imperishable) ,下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灵性生活的法则,是了解到生命是永恒不朽的,与凡事都是无常的法则,二者是完全对立的,现在我们说生命是永恒不朽,没有任何事物能碰触它.真理总是矛盾的。

2010年8月27日星期五

“共产共妻”:舶来谣言变形记

剧烈的社会变革,使得基于不同立场的民众,对“革命”产生着各种误传和曲解,由此而生的谣言,却往往成为一种“政治”武器。

1927年4月的一天,汉口三分区的十字街头,一位年轻的女子对着聚集的人群和过往路人,高声演讲:“要坚决放脚!要坚决剪发!还要坚决反对束胸!束胸是不人道主义的!妇女同胞们,你们解了束胸没有?解了吧,男人没有束胸,我们为什么要束胸?”

讲到激动处,这名女子突然解开纽扣,脱掉上衣,托着自己的乳房,说:“你们看,这就是真正的解放。打倒封建主义!铲除封建思想!”顿时,呐喊、笑声、口哨声四起,人群中一片骚动。女子热泪盈眶,振臂高呼:“全中国妇女解放万岁!国民革命胜利万岁!”(安广禄《北伐时期武汉裸女游行风波》)

发生在远东传统社会里的疯狂行为,甚至引起美国媒体的关注,“在民族主义首都武汉,发生了一起由八名庄重的、充满爱国热情的女大学生举行的沿江裸体游行”。 4月25日,《时代》如是报道。这则报道如今看来都触目惊心:走在前排的,手举竹竿撑起的标语牌,除了架在鼻子上的大眼镜外,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其余七个也都赤身裸体。标语牌上写着:“自己解放自己!我们丢掉的是基督教的耻辱,而赢得了自由。把中国从基督教列强手中解放出来!”(李炎胜《1927年“武汉裸女游行”真相》)

事实上,这是武汉妇女协会宣传妇女解放运动的活动之一。而在1927年的部分武汉女性的认知里,裸体、解放自己的身体,就是革命的行为。就在3月8日那天,武汉国民政府党政要员、女界领袖和20万军民在汉口举行国际妇女节大会,会后举行游行活动的时候,突然有些赤身裸体、手举彩旗的女人们冲进游行队伍。游行的人惊呆了,队伍有些混乱,但这些裸体的妇女却顾不得街上众目睽睽,依然随着队伍前进,边振臂高呼:“打倒军阀!”“中国妇女解放万岁!”

这些裸体的女子是一些想参加到“革命”中来的妓女,结果报考武汉中央军校女生队,未被录取﹔想参加妇女干部培训班,也被拒之门外。彷徨失望之际,一位常光顾青楼的黄公子唆使她们说,学习有什么用,裸体游行才是“最革命”的。 (安广禄《北伐时期武汉裸女游行风波》)

在1920年代, 妇女解放运动伴随着革命风起云涌。长久以来,中国妇女被压抑的人性,被禁锢的生命突然有了冲破禁闭的可能,那些猛然爆发出的激情,身体本能的狂热往往无所顾忌到令人惊讶的程度。

这股潮流与剧烈的社会革命相结合,性与政治交织,在整整三十年里上演了一出版本不同、内核皆为谣言的戏剧,其最耸人听闻的内容就是:“共产共妻”。 《看历史》2010年8月刊《看历史》邮发代号:62-313


■ 离经叛道的年轻人

此时,国人对于“共产共妻”这个舶来名词已经早有耳闻。

这个名词来自关于从社会主义苏联的传闻。十月革命在俄国取得胜利后,人类历史上一种新制度开始实行,大部分人对此感到新奇陌生,也自然地设想起共产主义的美好生活,一些荒唐的愿望也由此而生。甚至有材料显示,在俄国,私底下存在过“公有化”资产阶级妇女的行为。

尽管在苏联的正式文件中,始终找不到关于女人“公有化”的任何文字。但是,有关共产主义政权“共产共妻”的说法,却不胫而走。一系列耸人听闻的标题出现在西方各大报纸上,“苏维埃的一夫多妻制”、“社会主义将卖淫合理化”、“布尔什维克将俄罗斯丢在了人类文明的角落里”等等。

很快,这则在俄国起源的谣言,就转道进入中国。

事实上,苏联确实曾经努力要把妇女从家庭束缚中解放出来,从丈夫控制的经济权力中解放出来。在1917年和1918年,列宁颁布了两条法令,废除男性对他们的家属拥有的特权,确定了妇女拥有完全的经济、社会和性自主权力。但显然,这些做法在数千公里之外被误传和曲解了。

当中国的革命者把目光投向苏联的时候,改变有史以来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便成为最有表现力的革命行为。激进的青年人掀起了一股毁家、废婚运动的高潮。诸如“工读互助团”、“男女生活互助社”、“利群书社”等团体也在古老的中国社会里如雨后春笋般生长出来。团员们纷纷脱离与家庭的经济联系,离婚的离婚、解约的解约,然后过起了群居的“公社”生活。

于是,当“安那其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幻想依然让人着迷不已的时候,“共产共妻”的谣言,也与这群看上去离经叛道的年轻人如影相随了。

广东海丰县教育局长彭湃,出身豪富,留学日本时,深受俄国革命影响。归国后,在家乡建立起“社会主义研究社”、“劳动者同情会”,试图以社会主义教育工农大众,革新社会。

在20年代初期,彭湃给这个偏远的小城带来了闻所未闻的“社会主义”、“自由恋爱”等新名词,这引起当地豪绅的不满。很快,就有人向主政广东的陈炯明告发彭湃在海丰大肆宣扬“共产”、“共妻”,彭湃不得不到广州待了两个月,“整日里只向人解说社会主义是主张共产不是主张均产,是主张自由恋爱不是主张共妻”。

但显然,他的这份解释毫无用处。 1922年5月4日,彭湃组织了海丰有史以来第一次“五一”游行。游行当天,彭挑选了个子最高大的一位学生,擎着大旗走在队伍的最前边,旗子上醒目地写着两个大字:“赤化”。在彭湃等人的带领下,各校的师生敲铜鼓吹喇叭,齐唱着彭湃自己写的《劳动节歌》:“劳动最神圣,社会革命时机熟……”高呼着“劳工神圣”的口号,浩浩荡荡、穿街而过。

这种狂热的宣传赤化的行为,让海丰的豪绅惊骇不已,他们深信,这个年轻人是铁了心要搞“共产共妻”的了,他们在报上连续发表《借教育宣传主义之谬妄》、《铜鼓喇叭可以休矣》等文,攻击彭湃。但他们知道,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劳工神圣本是很具有诱惑力的宣传,而只有将惊世骇俗的“共妻”传说鼓吹起来,才能让人们在“共产主义”的面前望而退却。 《看历史》2010年8月刊《看历史》邮发代号:62-313


■ 谣言与敌人

自共产主义传入中国的那一天开始,“共产共妻”就成了反对者攻击这种制度的有力武器。受到污蔑的不仅仅最初的左倾知识分子们,而且在孙中山确定联俄联共的政策后,这个“赤色”的国民党政权也难逃“被谣言”的命运。

军阀们说,“孙中山讲讲三民主义还罢了,他不该又与赤党合作,唱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高调,这就非同小可了。”“赤党主张'共产共妻',不讲人伦,不分穷富,谁能受得了!”

1927 年3月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夏曦在《湖南政治党务报告》中,总结地主土豪劣绅压迫农民之手段时,第一条便是造谣农协及本党是共产共妻。与此同时,河南武装农民代表大会在武昌召开,一位农协会的代表发言说:“我们在家乡时,常听见土豪劣绅们说:国民党是赤化,赤化就是共产共妻。但是我们来到武汉一看,我们才知道完全没有这么回事,这完全是北洋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所造的谣。他们怕我们知道国民党的好处,怕我们赞成国民党。”

孙中山联俄以来,国民党的左派逐渐主导了这个政权。但随着革命的进行,国民党右派对左派势力严重不满了。此时“共产共妻”不仅是外界对这个亲俄政权不满的发泄,而且也成了右派对左派进行打击的武器。

1927 年4月24日,上海《申报》刊登文章,说“少数无知妇女发起举行各界妇女免耻裸体游行大会”,“名为免耻,实反增耻。发起者形同狗屎,赞成者无异禽兽”。 “创此荒谬绝伦之邪说者,实系共产叛徒,以恶毒之设想,用狡诈之手段,利用无知妇女,举行免耻裸体游行,打破妇女廉耻,扰乱社会秩序,以为实行公妻之动机,遂其无限之欲望,是可忍孰不可忍!若不严行禁止,何以敦而维人格!”。文章并恳请各总司令总指挥,迅速禁阻,“并将赤党首领发起诸人,通缉严惩”。 (李炎胜《1927年“武汉裸女游行”真相》)

于是,革命大潮下,妇女解放运动中的一些狂热行为,很快被政治所利用。武汉的流氓势力专门收买妓女,组织起秘密的“妇女协会”,准备在“五一节”时举行更大规模的裸体游行。消息一出,武汉三镇顿时满城风雨。国内外报纸纷纷报道起这些惊世骇俗的事件,“共产共妻”的谣言甚嚣尘上。 《看历史》2010年8月刊《看历史》邮发代号:62-313


■ 最“有效”的宣传

宁汉合流之后,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党政府,逐渐地控制中国的政局, 那些依然坚持着共产主义的“赤匪”们成了蒋介石最主要的敌人,此时,“共产共妻”也就转为反共宣传最凌厉的一着。

一位在江西剿共亲历者的日记《剿共随军日记》被军部政训处广泛分发传播。

《日记》中历数中共十大罪恶:“投降赤俄,阻碍抗日,反叛民国,劫掠人民,毁弃礼教,破坏建设,灭绝人道,蹂躏地方,奸淫妇女,造成恐怖”等等。还通过某些被俘士兵和变节分子之口,讲述了他们在苏区的见闻。 “共匪随处强迫民间妇女当慰劳队、担架队及宣传队等,实际不过供匪首泄欲轮奸之具。”水口战役后,某俘虏士兵则交代:“白昼行军,见有白衣、黑裙、着袜、穿鞋之女郎五百口随军出发,驻军后则不知去向,芳迹杳然矣!柔香蕙泽,何有于我哉!”

在偏远的农村,红军未到,村长就带着村警,在村子又敲锣又喊又贴布告,说共产共妻的“共匪”来了,杀人放火的“红头蛮子”要来了。

于是,很多人的印象里,苏区就成了伤风败俗的匪窝,而红军则往往被妖魔化为“红眉毛、绿眼睛、杀人放火、共产共妻”的恶魔。而这些,又因在当地发生的一些事情而有了捕风捉影的源头。

1931 年5月,毛泽东来到江西省寻乌县做调查。他发现:运动胜利的地方,女人们“立即有了个人的自觉”,乡政府成立之初,每日所接离婚的案子必数起,而且“十个离婚案子,女子提出来的占九个”。女人们从“魔爪”下挣脱出来,“决没有守独身主义的,离婚后必然很快地就要结婚。”有些男人失望地说:“革命革割革绝,老婆都革掉了!”

初时的农民政权机关对于离婚几乎是不加干涉,并在法律外申明,禁止捉奸。婚姻自由的规定,造成了一些难以预料的混乱现象。 “芳田赤卫队队长原有一个老婆,后来又勾到人家一个女子。”而在龙图和河角圩两乡的青年经常发生纷扰的事件,几乎造成械斗。 “原因是两乡的青年男子,一群一群地时常调戏对乡成群的青年妇女。两乡的青年妇女都组织了妇女协会。她们有了团结,对于她们自身艰苦的劳动便自由地放松了一些。同时和她们的男性青年朋友(对乡的)恋爱的行为逐渐有了许多,在山上公然成群地'自由'起来。”

不止是寻乌县,其他地方也存在着婚姻上“朝三暮四”、“一杯水恋爱”的现象。根据地时期,牛山县有一个妇女,三年里结婚、离婚竟达5 次。后来浦安修也号召妇女工作干部,“要教育妇女和农民,勿拿婚姻当儿戏”。

在湖南,“当时郴州有一批热血青年积极投身革命,他们同样是走极端。这些男女学生白天走在街头巷尾或深入农村,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晚上回来却是又闹又唱,疯疯癫癫的。夜间男女也不分,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深更半夜还吵吵闹闹的……在国民党封建制度压迫下感到压抑,渴望民主自由的新生活。他们以为现在解放了,男女平等了,男女也可以不分了。”(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

朱晓东在《通过婚姻的治理》一文中写道:在革命以前的传统农村,婚姻始终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基本活动,很少有人察觉到它。直到有一天,革命者们跑到村里来审视着这样的婚姻,他们的书箱里有“五四”和法国的气味。这个时候,共产党人的马列修养还很不到家,他们用的是五四时代的语言,比如项英将婚姻法的精神表述为'彻底消灭封建社会束缚女子的旧礼教'。 ”这样,传统秩序突然崩塌,而新的完善的《婚姻法》及思想启蒙又不能一步到位,许多不好的东西也随即产生。

“每一次婚姻自由法令的出台,都会造成一阵'青年男女过分浪漫'的性关系混乱的时期。”而正是因为某些“混乱”的现象,才给了国统区反共宣传“共产共妻”以口实。 《看历史》2010年8月刊《看历史》邮发代号:62-313


■ 红色宣传

正如一位美国记者所说,蒋介石“制造了大量的谎言说他们犯下的各种罪行,以来煽动对红军的仇恨”。在被慢慢围缩的苏区之外,在漫长艰险的长征路上,那些贫苦农民们惊恐与异样的目光,也使得中共与他们最为倚赖的阶级之间,出现了联合上的麻烦。

1935 年10月,红军终于到达陕北。 12月,中共在瓦窑堡召开会议,提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就是“发动、团结与组织全中国全民族的一切力量去反对当前的主要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石” 。为了打破国民党的舆论禁锢,中共开始联系国外记者、进步民主人士来到延安采访、参观。

1936年6月,31岁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来到延安,通过几个月时间的采访完成了他的作品《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三周之内即售一万两千本,打破了远东时局书籍的畅销记录。

与此书的风靡一时相比,它的结果无疑是更为影响深远的事实,一个“在石堡般严密的新闻封锁下已与世隔绝了9年”的红色区域,在埃德加﹒斯诺的笔下被揭秘了出来。国民党以谣言拼命营造出的堡垒,突然出现了一丝的裂痕。 “国民党一向宣传的什么共产党杀人不眨眼,共产共妻的滥调在我的头脑中清除了。”(钱正英:《从上海租界到解放区》)受着延安清新气象的吸引,那些不满国民党政治的知识分子,那些向往自由的叛逆青年,开始奔向大西北。

而在“共产共妻”传言发源地的苏联,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验,“逐渐建立了它自己的说教式的、有束缚性的思想体系,一种新的专制主义结构,用不断赞美军事化成就和革命者功绩的方法,强调它自己那种对待男女两性和性行为的态度,以及它自己的以男性为理想和规范的标准。”(凯特﹒米利特:《性政治》)当初在婚姻、离婚、人工流产和家庭方面的高度自由都受到了限制。恩格斯关于人性爱和性生活权利不应受国家约束的观点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不负责任的”。

在中国,从五四以来,“我是我自己的”妇女解放的浪潮,亦最终溶解于革命之中,一种更大的力量──“组织”决定了人们的命运。无数革命妇女还是回到了家庭──革命家庭。

■本文来自《看历史》

2010年8月23日星期一

我看到的澳洲选举

看澳洲大选,看什么?

我看到:任何一个政党,任何一位政治领袖在澳洲这个国家里,都不敢自称“英明”“人民大救星”。他们会感谢每一位支持投票给他们的选民,发自内心的感谢:每一票都很重要!在澳洲,每位选民才是政府的“救 星”:

我看到:绝大多数澳洲人可以分为不同的两派,分别支持两个大党,希望他们执政;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坚挺一些小党,如绿党等等不大的党派。立场观点不同一点不可怕,这才是正常的民情民心;

我看到:政党和政治家在选举时,不免会在许多国策方针上夸大的许愿,说自己将来的政府能做到对手党无法做到的事情,改善澳洲经济,等等宏愿。愿容易许做到却很难,澳洲选民不傻,给你政 府一个机会,三年!做得好,愿还得不错,选民可以再给你三年;

我看到:政府可以换,国家政治经济却不会因此溃乱,战乱,不会流血的乱。两党多党的政治生态环境,从基础上保证了监督执政 党和政客的可能,反对党会全神贯注的挑毛病监督,选民也会做同样的事:前者是为了取得将来的执政权利机会,后者是为了维护大众自身的普遍利益。不管目的动机如何,但执 政党因此绝不可能独 大独 裁,不会有一意孤行的机会可能;

我还看到:政治是黑暗的,有很多肮脏污烂隐藏在光鲜皮囊下。澳洲两大政 党内部先后发生的“逼宫”事件,其政治人物的上台和落马变化,比喜剧悲剧的描写表演还精彩真实。但这就是政治游戏的一部分,政治家,政 党不管怎么玩,总是要为他们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的;

我还能看到的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虽然要受天时地利人和等复杂因素影响左右,但最根本的,却需要有这样的制度,这个制度能保证政府运作正常,不会让政府和权者有上下贪污腐败搞垮国家经济的巨大可能,不会把天下百姓视为草芥的胡作非为。一个国家真正民富国强了,就会明白“救星”“上帝”只是P话昏想。如果没有一种制度,能起到监督制约作用的制度,专制国家是不可能让民真正富起来的!

澳洲的选举制度不完美的地方太多了,还需要不断的继续改进。但就是这样一个不完美的制度,却仍然为澳洲人提供了最基本的生存平台:
它的存在与运作,令我不会因此生活在专 制独裁之中,不会担心私有财产被“赠与,捐献,充公”;
不会因为失 业了就吃不上饭,就没地方居住;
不会因为“红包”送得不够大,而被丧尽天良的各种权势者“缝”了上下出口;
不会因为投了反对票就成为“y派”投入监狱大牢,被判死刑被送去大西北劳 改,死于无常;
在澳洲这个选举制度下,每个人,每个选民清楚知道自己的分量,知道自己可以参与改变自己国家政治,那是实实在在的权利。
我想,澳洲人为此感到自豪自信。

2010年8月21日星期六

见死不救的故事——戴德生一八六五年的一篇信息

一八六五年九月,苏格兰柏特召开第三次苏格兰基督教灵修大会。代表二千人,都是教会著名人士。戴德生托人介绍,请求大会给他几分钟,将中国迫切的需要报告给各代表。大会主席略阅介绍书,对这位陌生青年说,“你一定误会了大会的性质,这会是为属灵的造就啊!”戴氏不服主席的话,据理力争,方才准他登台说话。轮到他演讲的时候,他十分紧张,登台时,从头到脚战抖,扶着讲台的栏杆而上,先请听众低头祷告。对神说话是他所熟练的,非常容易。各代表一听见他的祷告,肃然起敬,心门已被打开,因为他的祷告诚挚而大有能力,十分天真,透露一种和神亲密的关系,而唤起信徒对神笃信不疑的渴慕。祷告未完,全场异常肃静,大家聚精会神,侧耳而听。
戴德生一开口即入本题,仿佛魂游中国,追述第二祖国一件希奇的事:他坐在帆船里,从上海开往宁波。同船的人有一位曾在英国居住的中国人,名叫彼得。船近松江的时候,戴德生在船舱里忽然听见扑通一声,即闻喊叫声,“有人掉下水去了!”戴氏立刻跳上甲板,周围一看,不见彼得。“是的,”船夫说,“就在那里掉下去。”说时态度冷淡,若无其事。下帆跳入水营救,立刻可以办到,但是这时潮水急退,不容易逆流游泳,况且岸上无草木,毫无目标可以认坠水之处。如果慌忙入水乱摸,必无效果,空费时间,贻误事机。正在无可奈何、痛苦万分的时侯,忽然看见几个打鱼的人,手拿捞网,正是所需要的东西。“赶快来!”他抱着希望大声喊,“赶快到这里来撒网!有一个人掉在水里,快淹死了!”“不方便!”这是渔夫怪谬的答复。戴氏说,“不要说‘不方便’,赶快来,否则来不及了!”渔夫说,“我们打鱼很忙。”戴氏说,“不要只管打鱼,来吧,马上来,我会多给你们钱。”渔夫说,“你给我们多少钱?”戴氏说,“五块钱,不要站着说话,赶快救命!”他们从对岸喊叫过来,“太少!我们非有三十块钱不来。”戴氏说,“我没有那么多的 钱,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渔夫说,“你到底有多少钱?”戴氏说,“哦!我不知道,大概十四块钱吧!”他们来了。第一网就把淹没的人捞起来,可是不管戴氏如何努力用人工呼吸施行急救,都是无效。彼得的生命本来很容易救,但因渔夫的忍心害理、麻木不仁,而被牺牲了!
讲到这里,听众莫不义愤填膺,诧异天下竟有这种极端麻木自私的人。戴氏以诚恳的声音继续讲下去,“难道身体比灵魂的重要性大得那么多吗?我们定这些拜偶像的渔民的罪,我们说‘他们犯了杀人的罪,因为他们很容易救人而不救’。但我们让数万万人民永远灭亡而不救,这怎么讲呢?主明明白白命令我们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扬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万民’原文作‘凡受造的’)。你们作了没有?还有圣灵责备我们的话,‘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蹒跚走向被杀之地,你须拦阻。 你若说,看哪,这事我们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岂不明白么?保守你性命的岂不知道么?祂岂不按各人所行的报应各人么?’ (箴二四11~12)
你说,‘我没有得到特别的呼召,叫我到中国去。’这种推诿的话可不行;现在我已将这些事实摆在你们的面前了,今后你们取什么态度?现在你们应当自问,‘我有什么特别的呼召叫我住在家乡?’如果在神的面前你不敢说,你有特别呼召叫你住在家乡, 那么你为什么不服从主叫你出去的命令?就说你十分清楚,叫你留在本乡的,不是娱乐、生意,或是个人的高兴,而是责任,那么你是否尽心尽力为这些缺乏的人祷告?你有没有利用你的地位和力量在他们中间促进神的国度?在金钱上,你是否作合理的奉献,帮助救人灵魂的工作?
或者有人说,‘到中国内地传福音的路,现在还没有开。’这却不然,以前或者可以这样说,但是无论如何,现在在中国内地传福音的路早已通了。在下次的年会之前,一千二百万的中国人已经离世,无法拯教了;我们到底作了什么事能叫他们知道基督救人的福音?

我们常唱,‘风啊!愿你快吹送,直到福音遍地极。’风不能吹送福音,可是它能吹送我们。 主命令我们每一个人到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你是不是要对神说‘不方便?’你是不是要对祂说你现在打鱼,太忙,买了一块地,五对牛,才娶了妻,或其它不能顺服的原因?祂肯不肯接受这种托辞?我们是否忘记了我们都要站在主耶稣的台前受祂的审判?请你们记住几万万人还没有听见福音的中国,为此祷告,劳碌,不然的话,你们将要得罪自己灵魂。”

(第一团从北美出发的中国内地会成员)

评芦笛《清教徒在北美殖民地推行的政教合一暴政》

芦笛发表过《清教徒在北美殖民地推行的政教合一暴政》一文,似乎在网上广受好评(国内朋友可到这里来看),文中所列出的清教徒的“罪证”是这部截至1648年的《马萨诸塞法律汇编》 。

芦笛翻译了其中的死刑条款(以证明清教徒的法律“秦始皇式的严苛”),其中一项死罪“denying the true God, or his Creation, or Government of the world”——芦把“Government of the world”翻译成“世上的政府”,真是别出心裁。一般读者都会很自然地把这个翻成“对世界的管理”。参照一下Richard Baxter这部《基督徒指南》里面的几个小标题 :可以照样把Government of the Thoughts翻成“思想上的政府”,Government of the Body翻成“身体上的政府”,的确很好很强大。(这并不是无关大局的细枝末节,后面我们会再谈到----芦笛为了曲解John Winthrop的政治理念、以便将其刻化为“反民主”的形象,故而绝不能把govenment译为“统治/管理”,只能一概解作“政府”)

进入正题之前,先看看跟“清教徒暴政”八杆子打不着的弗吉尼亚的死刑规定,想想这些单纯以发财置地为目的、毫无狂热的保王派贵族到底比清教徒宽容几分。

芦笛眼中的新英格兰近乎一无是处, 宗教不宽容就不必说了, 世俗法律也残忍野蛮, 例证是burglar第一次被抓住就要在前额上烙个“B”。关于这一点, 大概是英国法的特色, 事实上, 英国本土的法律规定:偷窃额超过12便士就要判死刑。至于烙印, 英王统治之下的适用面更大, 爱德华六世的法律规定:凡有劳动能力却游手好闲超过三日者, 要被烙上V字, 并被罚作举报者的奴隶,为期两年; 假如胆敢逃跑, 就要烙上“S”, 终生为奴; 再逃跑, 死刑。詹姆士一世任内, 流浪行乞者左肩被烙R字, 若此后当事人被发现继续行乞, 死刑。

比烙刑更猛的是火刑, 异端就不用说了(伊丽莎白在1570s烧死了两名浸礼派成员, 她的继承人于1612年把两位苏西尼派送上了火刑柱), 伪造金银硬币的女人也以Treason被烧死,。而且, “谋杀亲夫”也以同一罪名被判火刑(见Blackstone的英国法注释)----“condemned a woman to be burnt for murdering her husband (d); and it is now the usual punishment for all sorts of treasons committed by those of the female sex (e)”.

除了烙和烤, 还有煮(也许应该叫做油炸)。亨利八世时通过的一条法律规定, 投毒者适用这种待遇。当然并不是说英国在酷刑上鹤立鸡群, 德意志境内的伪币制造者就要下油锅, 而且规定不能一下子把全身扔进去。

讲了前面那些, 再回过头来看看麻州对同类罪行的惩罚力度, 应该冷静多了吧。至于芦笛特别强调该州“每一条恶法都以经文为依据”,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 一者母国有一大堆如此强悍的法例, 似不易照搬, 到圣经中去吸取灵感也是没办法; 其次, 引用经文为法律的合理性背书, 无非是模仿Edward Coke在Institutes of the Lawes of England里的风格。

而且, 关于清教徒照搬圣经刑法“恰与今日中东原教旨回回以《可兰经》的戒律为法律一般”, 还是有几点该商榷的。首先, 清教徒对某些摘取的旧约法律作了改动, 后面会提到对偶象崇拜者的死刑判决附加了一个前提, 是旧约中没有的; 亵渎罪在旧约的惩罚是石刑(最近伊朗有女人以通奸罪被判石刑), 但“暴戾”的清教徒却没有在这一点上表达自己对经文的“无限忠于”;最近网上有人谈基督徒为什么不把通奸的女人用石头打死的话题, 一般大家注意的是“是否打死”的问题, 其实降低死刑的痛苦程度本身也算是进步的种子吧。

再有, 原教旨回回最为人诟病的地方除了不容异教徒之外, 恐怕残害女性也是很重要的一条吧。“荣誉谋杀”的案子在那些为追求物质享受而移民西方的穆斯林中都层出不穷, 后面会引用“清教徒暴政”下的一条禁止打老婆的法律。塔利班视女性读书为大罪, 无论在阿富汗还是巴基斯坦, 女子学校都是重要的袭击目标; 作为对照的例子, 不用专门研究新英格兰人了, 看看路德这篇1524年的《为设立与维持基督教学校致德意志各城参议员书》, 其中明确提出要对女孩进行义务教育。芦笛拿出路德说理性是娼妓的言论, 感叹其反智程度连耄太祖都望尘莫及。那就请读读上面提到的这篇公开信:

If we take so much time and trouble to teach children card-playing, singing and dancing, why do we not take as much time and trouble to teach them reading and other branches, while they are young and have the time, and are apt and eager to learn? For my part, if I had children and could accomplish it, they should study not only the languages and history, but singing, instrumental music, and all of mathematics. For what is all this but mere child’s play? In these branches the Greeks in former times trained their children, who grew up into men and women of wondrous ability, skilled in every pursuit. How I regret now that I did not read more poets and historians, and that no one taught me them! I was obliged instead to read, with great cost, labor and injury, that devil’s filth, the philosophers and sophists, from which I have all I can do to get myself clean.
若我们花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教他们学习唱歌跳舞和玩牌,我们为什么不花同样的时间和精力来教他们学习读书,和其他的功课呢?假如我有小孩而可能做到的话,除叫他们学习语言和历史以外,我还要叫他们学习声乐,器乐,和数学。这些功课不都是儿童的游戏吗?希腊从前便是拿这些学课训练儿童,使他们成为有奇才的男女,熟悉各种工作。我过去没有多读诗人和历史学家的著作,也没有人教我,现在我还在懊悔!那时候我费了很多的金钱和劳力,不得不学些魔鬼的脏东西,即哲学家和诡辩家的知识。这些东西是我现在要努力洗净的。

回过头来说清教徒, 芦笛一向对摩西规定的“种族灭绝”政策恨之入骨, 据他说, 北美清教徒就是有样学样, 跑去屠杀印第安人的。旧约的屠杀就不说了, 但是讲清教徒以此为据、把印第安人等同于当时的迦南土著加以种族灭绝, 这就是缺乏神学常识的无知推测了。下面简单说两个代表性的例子:

John Cotton这篇God’s Promise to His Plantation (1630)里面说, 如果要侵略土著者的土地, 唯一的前提是要有从上帝而来的special commission, 否则这种行为(即旧约以色列人侵入迦南之举)是不可仿效的:

Now, God makes room for a people three ways:

First when He casts out the enemies of a people before them by lawful war with the inhabitants, which God calls them unto, as in Ps. 44:2: "Thou didst drive out the heathen before them." But this course of warring against others and driving them out without provocation depends upon special commission from God, or else it is not imitable.

Second, when He gives a foreign people favor in the eyes of any native people to come and sit down with them, either by way of purchase, as Abraham did obtain the field of Machpelah; or else when they give it in courtesy, as Pharaoh did the land of Goshen unto the sons of Jacob.

Third, when He makes a country, though not altogether void of inhabitants, yet void in the place where they reside. Where there is a vacant place, there is liberty for the sons of Adam or Noah to come and inhabit, though they neither buy it nor ask their leaves. So that it is free from that common grant for any to take possession of vacant countries. Indeed, no nation is to drive out another without special commission from Heaven, such as the Israelites had, and will not recompense the wrongs done in a peaceable way. And then they may right themselves by lawful war and subdue the country unto themselves.

类似误解体现在的这篇网文中, 作者说:

这些住在“应许之地”的新“以色列人”,把印第安人等同于巴勒斯坦的迦南人,是应当消灭的。就是有些真心向印第安人宣教的宣教士,他们也无法改变社会这种恶行。如果没有这种“信仰”的因素渗入政治,他们的迫害可能还不至于这样猛烈。

值得一提的是“向印第安人宣教”并非是少数人的意见, 到麻州1646年的法令集里面找INDIANS条目下的内容, 就可知道至少过半的清教公民并无这种“信仰”因素。

最后再拿出Samuel Rutherford的代表作解决问题。他说, 以色列把迦南地杀得鸡犬不留的作法, 属于礼仪律的性质(新约时代, 礼仪律废止了, 前面John Cotton说的Special Commission也不可能存在了。相反意见的是“异端”, 呵呵。)

We with good ground deny the consequence, because the war with these seven Nations was warranted by the Law of nature, but the war, tali modo, to destroy utterly young and old, cattle, and all they had, was from a ceremonial and temporal law peculiar to the Jews, because God would have his Church neither enriched by their goods, nor to make Covenants, and marriages with them, or to live in one society with them, nor to see their groves, lest they should be ensnared to follow their Religion and strange Gods.

芦笛本文的主旨是说:在北美清教政权之下,既无个人权利又无民主制衡,是十足的“暴政”——多亏后来杰弗逊大人力挽狂澜,用天赋人权和宗教自由的观念启蒙愚民,方有今日之美国(“美国实行宗教容忍的功臣是杰佛逊,就是他坚持把政教分离,宗教容忍写入宪法的。他之所以这么做,乃是因为他并非基督徒,而且对教会深恶痛绝,只是这秘密被掩盖下来了”)——总之,“美国民主建国是清教徒的功劳”这类说法是“弥天大谎”,是后世的无良史学家(例如Bancroft)为营造“民族自豪感”而对历史进行“浪漫化处理”的产物。。。

下面,我在谈论清教殖民地的政体之前,先列举一下马萨诸塞法律里面、某些跟壬醛有关或无关的条款,看The Massachusetts Body of Liberties

第1款:所有人的生命都不可剥夺,所有人都不可被随意逮捕,所有人的财产都不可被随意侵夺
1.No man's life shall be taken away, no man's honor or good name shall be stained, no man's person shall be arrested, restrained, banished, dismembered, nor any ways punished, no man shall be deprived of his wife or children, no man's goods or estate shall be taken away from him, nor in any way damaged under color of law, or countenance of authority, unless it be by virtue or equity of some express law of the Country warranting the same established by a General Court and sufficiently published, or in case of the defect of a law in any particular case by the word of God (the laws of the Bible). And in capital cases, or in cases concerning dismembering or banishment, according to that word to be judged by the General Court.

第2款:无论是否有参政权,所有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Every person within this jurisdiction, whether inhabitant or foreigner, shall enjoy the same justice and law, that is general for the Plantation, which we constitute and execute one towards another, without partiality or delay.

第8款:除非依据法律并且给予合理补偿,不得征用任何人的物品
8.No man's cattle or goods of what kind soever shall be pressed or taken for any public use or service, unless it be by warrant grounded upon some act of the General Court, nor without such reasonable prices and hire as the ordinary rates of the Country do afford. And if his cattle or goods shall perish or suffer damage in such service, the owner shall be sufficiently recompensed.

第12款:所有人均有权参加乡镇会议,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动议或者请愿等
12.Every man, whether inhabitant or foreigner, free or not free, shall have liberty to come to any public Court, Council, or town-meeting, and either by speech or by writing, move any lawful, seasonable and material question, or to present any necessary motion, complaint, petition, Bill or information, whereof that meeting hath proper cognizance, so it be done in convenient time, due order and respective manner.

第18款:在法律对一个人作出判决前,任何人都不应当受到人身限制或者被拘禁
No man's person shall be restrained or imprisoned by any authority whatsoever, before the law hath sentenced him thereto, if he can put in sufficient security, bail, or mainprise, for his appearance and good behavior in the meantime, unless it be in capital crimes, and contempts in open Court, and in such cases where some express act of Court doth allow it.

第33款:不得因为欠债而逮捕任何人
33.No man's person shall be arrested or imprisoned upon execution or judgment for any debt or fine, if the law can find any competent means of satisfaction otherwise from his estate. And if not, his person may be arrested and imprisoned where he shall be kept at his own charge, not the plaintiff's, till satisfaction be made, unless the Court that had cognizance of the cause or some superior Court shall otherwise provide.

第42款: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同一违法行为而遭受两次处罚
42.No man shall be twice sentenced by civil justice for one and the same crime, offense, or trespass.

第45款:任何人都不得被迫自证其罪
45.No man shall be forced by torture to confess any crime against himself nor any other unless it be in some capital case where he is first fully convicted by clear and sufficient evidence to be guilty. After which, if the cause be of that nature, that it is very apparent that there be other conspirators or confederates with him, then he may be tortured, yet not with such tortures as be barbarous and inhumane.

第80款:丈夫无权亲自(私自)打老婆——想惩罚妻子只能向公权机关申请,若得到法官允许方可在法定地点由执法人员执行。(“宽容”的伊斯兰教就不同了,就算不说荣誉谋杀那么极端的,至少可以随时“用柳条轻轻抽打她的细腰”)
80.Every married woman shall be free from bodily correction or stripes (whipping) by her husband, unless it be in his own defense upon her assault. If there be any just cause of correction, complaint shall be made to authority assembled in some Court, from which she shall receive it.

然后还有... ...

第29款(选择陪审团)In all actions at law it shall be the liberty of the plaintiff and defendant by mutual consent to chose whether they will be tried by the bench or by a jury, unless it be where the law upon just reason hath otherwise determined. The like liberty shall be granted to all persons in criminal cases.

第38款以及第48款(知情权)
38.Every man shall have liberty to record in the public rolls of any Court any testimony given upon oath in the same Court, or before two Assistants, or any deed or evidence legally confirmed there to remain in perpetuum rei memoriam, that is for for perpetual memorial or evidence upon occasion.
48.Every inhabitant of the Country shall have free liberty to search and view any rolls, records or registers of any Court or office except the Council, and to have a transcript or exemplification thereof written, examined and signed by the hand of the officer of the office, paying the appointed fees thereof.

第61款(隐私):No magistrate, juror, officer, or other man shall be bound to inform present or reveal any private crime or offense, wherein there is no peril or danger to this plantation or any member thereof, when any necessity of conscience binds him to secrecy grounded upon the word of God, unless it be in the case of testimony lawfully required. (在这个问题上,大众对清教徒的观点有很大的误解,请参照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第144问和145问, 其中要求信徒“为他人的软弱难过, 并加以遮掩”, 又禁止“泄漏别人不该泄漏的软弱”。)

Question 144: What are the duties required in the ninth commandment?

Answer: The duties required in the ninth commandment are, the preserving and promoting of truth between man and man, and the good name of our neighbor, as well as our own; appearing and standing for the truth; and from the heart, sincerely, freely, clearly, and fully, speaking the truth, and only the truth, in matters of judgment and justice, and in all other things: Whatsoever; a charitable esteem of our neighbors; loving, desiring, and rejoicing in their good name; sorrowing for, and covering of their infirmities; freely acknowledging of their gifts and graces, defending their innocency; a ready receiving of a good report, and unwillingness to admit of an evil report, concerning them; discouraging talebearers, flatterers, and slanderers; love and care of our own good name, and defending it when need requires; keeping of lawful promises; studying and practicing of: Whatsoever things are true, honest, lovely, and of good report.

Question 145: What are the sins forbidden in the ninth commandment?

Answer: The sins forbidden in the ninth commandment are, all prejudicing the truth, and the good name of our neighbors, as well as our own, especially in public judicature; giving false evidence, suborning false witnesses, wittingly appearing and pleading for an evil cause, outfacing and overbearing the truth; passing unjust sentence, calling evil good, and good evil; rewarding the wicked according to the work of the righteous, and the righteous according to the work of the wicked; forgery, concealing the truth, undue silence in a just cause, and holding our peace when iniquity calls for either a reproof from ourselves, or complaint to others; speaking the truth unseasonably, or maliciously to a wrong end, or perverting it to a wrong meaning, or in doubtful and equivocal expressions, to the prejudice of truth or justice;speaking untruth, lying, slandering, backbiting, detracting, tale bearing, whispering, scoffing, reviling, rash, harsh, and partial censuring; misconstructing intentions, words, and actions; flattering, vainglorious boasting, thinking or speaking too highly or too meanly of ourselves or others; denying the gifts and graces of God; aggravating smaller faults;hiding, excusing, or extenuating of sins, when called to a free confession;unnecessary discovering of infirmities; raising false rumors, receiving and countenancing evil reports, and stopping our ears against just defense; evil suspicion; envying or grieving at the deserved credit of any, endeavoring or desiring to impair it, rejoicing in their disgrace and infamy; scornful contempt, fond admiration; breach of lawful promises; neglecting such things as are of good report, and practicing, or not avoiding ourselves, or not hindering: What we can in others, such things as procure an ill name.

第75款(异议权):It is and shall be the liberty of any member or members of any Court, Council or civil assembly in cases making or executing any order or law, that properly concern religion, or any cause capital, or wars, or subscription to any public articles or remonstrance, in case they cannot in conscience and judgment consent to that way the major vote or suffrage goes, to make their contra remonstrance or protestation in speech or writing, and upon request to have their dissent recorded in the rolls of the Court. So it be done Christianly and respectfully for the manner, and their dissent only be entered without the reasons thereof, for the avoiding of tediousness.

谈到民主问题,芦笛引用了John Winthrop的一句话,然后就诗性大发,感叹“这不是暴政,什么是暴政?”,以及“美国独立后民主建国是清教徒的功劳是何等弥天大谎”。

这段话在Wikipedia上能查到(还附有搞笑的点评)

...those who praise Winthrop fail to note his strident anti-democratic political tendencies. Winthrop stated, for example, "If we should change from a mixed aristocracy to mere democracy, first we should have no warrant in scripture for it: for there was no such government in Israel ... A democracy is, amongst civil nations, accounted the meanest and worst of all forms of government. [To allow it would be] a manifest breach of the 5th Commandment."

这番言论的前因后果不容易说明白,跟一头猪的争议有关,最终造成1644年的一项法令(两院议员不再混合开会)。

重点在于John Winthrop所称的mixed aristocracy到底何指。下面是他的另一篇政论

The Government of the Massachusetts consists of Magistrates and Freemen: in the one is placed the authority, in the other, the liberty of the commonwealth. Either hath power to act, both alone, and both together, yet by a distinct power, the one of liberty, the other of authority. The Freemen act of themselves in electing their magistrates and officers; the magistrates act alone in all occurrences out of court; and both act together in the General Court; yet all limited by certain rules, both in the greater and smaller affairs, so as the Government is regular in a mixed aristocraty, and no ways arbitrary.

注:温斯罗普这篇1644年的论文中引述了殖民地特许状里的条款,阐明了这个“反民主”政体的基本权力分配方式——统治阶层成员(总督、副总督及多位“助理”,总数不能超过18名)由自由民每年重选一次,执政者们的权力即使在任期内仍受到一些制约,如果要收税(包括其它重大事件,例如立法、或授予某人公民权),则必须同时得到过半自由民(或其代表)的同意。

The parties or members of this body politic are reduced under two kinds, Governor and Company, or Freemen: to the Governor it adds a Deputy, and eighteen Assistants: in these is the power of authority placed, under the name of the Governor (not as a person, but as a State) and in the other (which is named the Company) is placed the power of liberty: - which is not a bare passive capacity of freedom, or immunity, but such a liberty as hath power to act upon the chiefest means of its own welfare (yet in a way of liberty, not of authority) and that under two general heads, election and counsel: (1) they have liberty to elect yearly (or oftener if occasion require) all their Governors and other their general officers, viz., such as should have influence (either judicial or ministerial) into all parts of the jurisdiction; (2) they have liberty of counsel in all the General Assemblies, so as without their counsel and consent no laws, decrees, or orders, of any public nature or concernment, not any taxes, impositions, impresses, or other burdens of what kind soever, can be imposed upon them, their families or estates, by any authority in the Government: which notwithstanding remains still a distinct member, even in those General Assemblies: otherwise our state should be a mere Democratic, if all were Governors or magistrates, and none left to be an object of government, which cannot fall out in any kind of Aristocratie.

常识是:所谓“混合贵族政体(mixed aristocracy)”当然是指民主成分与贵族成分加以混合,以区别于"单纯"民主政体。如果你不断章取义,当然该知道Winthrop那段话前面就明说"民意代表"(Deputies)是该殖民地政治结构中的"民主成分"("the Deputies are the Democraticall part of our Government"),由此证明如果取消Magistrates的否决权,则只剩下了民主成分,成了纯民主政体。(民主政体是最坏的政体,这种话由麦迪逊来讲就好得很,清教徒这样说就十恶不赦。)

事实上,麻州的“贵族”无非是一年一度投票选出的,只是他们在任期内拥有一定限度的自决权,跟乡镇代表们必须随时代表当下的民意(因为他们只是为了避免人多不便而被设立的公民的代理,理论上相当于选民把票填好密封后委托他们提交)有所不同,所以后者是民主成分,前者是“贵族”成分---可笑的是芦笛既然声称他引用Winthrop那段话的来源是Life and Letters of John Winthrop,却完全不提这一事实:即该书中紧接着那段话所在篇章的就是上面提到的Arbitrary government——而该书的正文部分更是明确说:Winthrop是以阿奎那的著作(混合政体理论, 也可参照加尔文的类似论述)为这篇论文作注的("Appended to this treatise is a long Latin excerpt, from the writings of St. Thomas Aquinas..." ):

For this is the best form of polity, being partly kingdom, since there is one at the head of all; partly aristocracy, in so far as a number of persons are set in authority; partly democracy, i.e. government by the people, in so far as the rulers can be chosen from the people, and the people have the right to choose their rulers.

现在回到开头提到的关于Government这个词的翻译问题:Winthrop那段话明显只是在强调一点,即一个稳定的社会必须有统治者(官吏)和被统治对象(人民)的区分,当然统治者是被人民选举产生的、并且权力受到如上所提的某些基本限制。所以他攻击的对象与“民主分权”毫无关系、只是那种取消官民区别的“大民主”而已——这就是John Cotton所说的If the people be governors, who shall be governed?。

顺便说一下:如果谁要拿“只有(官方承认的)教会成员才有参政权”这一条来证明温斯罗普的“strident anti-democratic political tendencies”,也不能把维基上这段引用作为证据,因为那场争论纯是自由民内部的权力分配问题。至于非自由民,麻省当局认为他们没什么可抱怨的,不满意可以直接走人

17.Every man of or within this jurisdiction shall have free liberty, notwithstanding any civil power, to remove both himself and his family at their pleasure out of the same, provided there be no legal impediment to the contrary.

实际上,拿维基百科上那段话定性整个的“北美清教徒”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康涅狄格就没有这个“教会会员资格”的限制。

最后,说Massachusetts的“选举权只限于教会成员”也容易让人误解,实际规定是这样的:只有教会成员才有资格申请成为自由民,然后只要大议会 (General Court)批准该人为自由民,哪怕他后来被教会开除会员资格,也不会因此丧失选举权(Disfranchisement)。(当然,官方承认的各公理派教会本身的管理也是“民主”化的)

60. No church censure shall degrade or depose any man from any civil dignity, office or authority he shall have in the Commonwealth.

说完了“民主的弥天大谎”,最后再说说伊斯兰教比清教徒“宽容”的问题。先学习芦笛语录

比起今日的极端回回来,当年的清教徒也实在干净不到哪儿去,甚至还不如占领了君士坦丁堡的奥斯曼帝国的回回——人家在1453年占领了君士坦丁堡后,还实行了宗教容忍,次年就恢复了当地基督徒的最高级主教。自此后希腊人一直能自由信奉东正教,而清教徒在两百年后在小媳妇熬成婆后还做不到这点,甚至比英国原来迫害他们的“婆婆”还厉害万倍。

从Thomas Aquinas以来, 到第一代宗教改革分子(路德,慈运里), 都首先明确表明基督教政权不能强迫境内的异教徒(犹太教徒和回回)改宗, 只有在他们公开说“你们的宗教是假的”或者咒骂上帝时, 才作为“亵渎”加以惩罚(详情见这里或这里,独立派的代表观点可见这篇讲章)。那么伊斯兰教宽容在哪儿呢?你能向回教徒传教吗?回回能改宗吗?骂安拉和穆圣能被“宽容”吗?唯一可能更宽容的一点:基督教禁止境内所有人跳大神,伊斯兰教东征西讨版图巨大,或许当地人什么仪式都可以被“容忍”,但是你把十字架或佛像带进麦加试试(事实上就是“被宽容”的教堂也不能顶着十字架)。

如果我把自己的辩论作风降低到某人的标准(见上面对Winthrop“极端反民主”一事的讨论),大可以从卢瑟福这篇杀气腾腾的论文中摘出那句It is not lawful to us to go with fire and sword, to force the Indians, Samaritans, or any heathen to embrace the Christian faith, 然后宣称那些“清教徒不宽容”的论点都是“弥天大谎”。

如果有人非要坚持北美清教徒是特别狂暴的一个群体,不承认上面引用的长老会神学家的言论能代表这群人的观点,那么请看John Cotton的相关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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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ntroversy Concerning Liberty of Conscience in Matters of Religion

有些人不顾常识,认定“IF any man after legal conviction shall HAVE OR WORSHIP any other God, but the LORD GOD: he shall be put to death.”这条法律的意思就是要“杀尽境内的异教徒”。他们也不看看同一网页记录的另一死刑条例“If any person within this Jurisdiction whether Christian or Pagan shall wittingly and willingly presume to BLASPHEME the holy Name of God...”——既然只要是Pagan就格杀勿论,何需有此特别规定?

事实上,只要看看作为该法例根据的几处经文(Exod.22.20. Deut.13.6.&10. Deut.17.2.6.),就可以看到所禁止的只是“事奉”和“叩拜”伪神的行为。----John Cotton的An Abstract of the Laws of New England说得明白, 该死刑条例针对的是偶像崇拜(Idolatry)的行为, 而且只对自认基督徒的居民有效, 也就是说, 异教徒不会因此被处死, 基本是罚款了事。下面这条1646年的法令是针对境内印弟安人的

Quote:
And it is farther ordered and decreed by this Court; that no Indian shall at any time powaw, or performe outward worship to their false gods: or to the devil in any part of our Jurisdiction; whether they be such as shall dwell heer, or shall come hither: and if any shall transgresse this Law, the Powawer shall pay five pounds; the Procurer five pounds; and every other countenancing by his presence or otherwise being of age of discretion twenty shillings.

值得一提的是, 初犯者要先受到司法警告, 倘若执意再犯才判死刑, "after legal conviction"说的就是这个---这个conviction是一种警告性的定罪。下面再引用两条麻州的法律(前者是在ECCLESIASTICALL之下, 第2条属HERESIE):

It is ordered and decreed by this Court and Authoritie thereof; That wheresoever the ministry of the word is established according to the order of the Gospell throughout this Jurisdiction every person shall duly resort and attend therunto respectively upon the Lords days & upon such publick Fast dayes & dayes of Thanksgiving as are to be generally kept by the appointmet of Authoritie: & if any person within this Jurisdiction shal without just and necessarie cause withdraw himselfe from hearing the publick ministry of the word after due meanes of conviction used, he shall forfeit for his absence from everie such publick meeting five shillings. All such offences to be heard and determined by any one Magistrate or more from time to time. [1646]

ALTHOUGH no humane power be Lord over the Faith & Consciences of men, and therfore may not constrein them to beleive or professe against their Consciences: yet because such as bring in damnable heresies, tending to the subversion of the Christian Faith, and destruction of the soules of men, ought duly to be restreined from such notorious impiety, it is therfore ordered and decreed by this Court;

That if any Christian within this Jurisdiction shall go about to subvert and destroy the christian Faith and Religion, by broaching or mainteining any damnable heresie; as denying the immortalitie of the Soul, or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or any sin to be repented of in the Regenerate, or any evil done by the outward man to be accounted sin: or denying that Christ gave himself a Ransom for our sins, or shal affirm that wee are not justified by his Death and Righteousnes, but by the perfection of our own works; or shall deny the moralitie of the fourth commandement, or shall indeavour to seduce others to any the herisies aforementioned, everie such person continuing obstinate therin after due means of conviction shall be sentenced to Banishment. [1646]

在当时加尔文派的神学里, 这个术语还有一个专有意义。上面提到的John Cotton那封针对宗教宽容的回信里提出以下原则:(1)不能强迫人去宣誓认可他不相信的教义(上面引用的法令说no humane power be Lord over the Faith & Consciences of men, and therfore may not constrein them to beleive or professe against their Consciences); (2)如果某基督徒持有和宣传与正统不容的错误观念, 则区别对待: <1>如果这些错误观念是“非原则性的”, 则只要当事人为人谦和、并未狂热地宣传这些观念以搅扰他人, 则不应受到干涉和惩罚; <2>如果是原则性的异端观念, 则初犯时只加以警告和开导, 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观念是不符合圣经的, 由此他被自己的良心“定罪”(conviction)---如果此后他还是坚持原有的观点, 则对其施加的惩罚就不是破坏良心自由了, 因为是他自己违备了自己的良心。

介绍了清教徒的以上观念, 不是要加以认可, 而是解释那条死刑法律的适用范围为何不包括非基督徒, 因为“legal conviction”是只有基督徒才谈得上的。下面引用阿奎那的相关论述:

With regard to heretics two points must be observed: one, on their own side; the other, on the side of the Church. On their own side there is the sin, whereby they deserve not only to be separated from the Church by excommunication, but also to be severed from the world by death. For it is a much graver matter to corrupt the faith which quickens the soul, than to forge money, which supports temporal life. Wherefore if forgers of money and other evil-doers are forthwith condemned to death by the secular authority, much more reason is there for heretics, as soon as they are convicted of heresy, to be not only excommunicated but even put to death.

On the part of the Church, however, there is mercy which looks to the conversion of the wanderer, wherefore she condemns not at once, but "after the first and second admonition," as the Apostle directs: after that, if he is yet stubborn, the Church no longer hoping for his conversion, looks to the salvation of others, by excommunicating him and separating him from the Church, and furthermore delivers him to the secular tribunal to be exterminated thereby from the world by death. For Jerome commenting on Gal. 5:9, "A little leaven," says: "Cut off the decayed flesh, expel the mangy sheep from the fold, lest the whole house, the whole paste, the whole body, the whole flock, burn, perish, rot, die. Arius was but one spark in Alexandria, but as that spark was not at once put out, the whole earth was laid waste by its flame."

下面摘录John Cotton那封回信的两处, 可以看出与阿奎那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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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tton提出的四项宗教方面的死罪(Blasphemy, Idolatry, Witchcraft, Heresy), 其中只有对blasphemy的惩罚是基督徒和异教徒统一标准的----犯者都要处死。要注意《利未记》里规定人即使在暴怒下出现了亵渎上帝的言行, 也是死罪, 而马萨诸塞的法律则要求当事人必须满足"wittingly and willingly"的条件。

在1656年, New Haven殖民地修改法律, 将blasphemy的死刑处罚也只限于基督徒:

If any person within this Jurisdiction, professing the true God, shall wittingly and willingly presume to blaspheme the holy name of God, Father, Son, or Holy Ghost, with direct, expresse, presumptuous, or high-handed blasphemy, either by willfull or obstinate denying the true God, or his Creation, or Government of the world, or shall curse God, father, Son, or Holy ghost, or reproach the holy Religion of God, as if it were but a politick device to keep ignorant men in awe; or shall utter any other kind of blasphemy of like nature, and degree, such person shall be put to death. Lev. 24.15, 16.

话说回来,清教徒就算赶不上伊斯兰教“宽容”(除了打老婆甚至离婚的问题),但是正如开头所引用的弗吉尼亚死刑条款所提示的---要判断其历史地位,首先应该跟基督教国家的世俗君主相比,才能看它是“进步还是反动”。英王禁止在国教会之外的聚会(也禁止缺席国教之内的聚会),讲道人员必须发誓赞同公祷书中的全部内容,获得合法执照,否则是“非法讲道”(1559年的划一法案规定,凡使用非官方公祷形式者,初犯罚钱,再犯判处一年徒刑,三犯终身监禁)。领取圣餐时必须对着那东西屈膝——初期清教徒希望在国教内部改革时,主要就是纠缠这个问题,他们请求批准让年迈腿脚不便的信徒可以站着领圣餐,但是国王认为“退一步就完了”,坚决不准。

北美那些公理会当然比起国教的管理体制要宽容多了。首先每个教会地位平等,互不隶属;再者每个公理会在财产管理、任免神职人员以及接纳或开除会员这些重大事务上,都是由全体会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而且私下的宗教聚会(private meeting)是合法的,虽然不被官方承认为“通过资格认证”的教会(需要得到官员的批准或其它正式教会的承认才能转正),不能享受财政补贴,其会员不具备申请公民权的资格——但是比起在英国要受治安处罚,哪里更宽容?

最重要的是,新英格兰只列出了一些具体的禁止事项,只要不违反即可自行其是。而英王则是规定人们(至少是神职人员)必须积极地按照某一套去做(例如公祷书,特定仪式,尤其是穿“法衣”),哪边的空间更大,一目了然。新英格兰的法律让人有稳定的预期,而且受到指控之后也是按照正式的庭审程序受审,有权为自己辩护,而不是暴民式的审判。(回头说说平民在土耳其素丹治下的幸福生活: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何?据说是没人敢露富,否则权贵就像苍蝇见了血一样。)

再者, 新英格兰是清教移民股东的私人社区, 禁止不受欢迎者入内有何问题(况且不满意的随时可以用脚投票,不像后来路易十四权下的新教徒那样,要么改宗,要么劳改)? 假如是在英国本土, 清教徒煽动其它各派与之一起造反, 许诺掌权之后实行完全的宗教自由, 结果一旦上台反而比原政府更专制, 这种情况才跟芦笛的感叹有点儿关系。那么,英国本土的清教徒掌权期间,是否像芦说的那样“比英国原来迫害他们的婆婆还厉害万倍”?

所以说,当你嘲笑“清教徒宗教宽容”的说法时,至少应该结合史实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说克伦威尔的宗教政策比前后的英王更宽容(英国掌权的清教徒跟新英格兰也有宽容之争)?克伦威尔时期教派层出不穷,宣传和平主义拒绝服兵役的贵格会正是这时出现,连那些继续遵守国教方式的聚会都被允许(正如脑神经学家Thomas Willis这位保皇党所为)。

关于克伦威尔的宗教政策,有两点可说:

(1)他所组建的国教会仅仅对牧师的学历和人品进行审查,不但不触及教义观点,连仪式规章都无硬性的统一规定(包括圣餐的仪式);
(2)更重要的是,在国教会之外自行聚会也不受限制,见其1650s的《施政文件》

XXXVII. That such as profess faith in God by Jesus Christ (though differing in judgment from the doctrine, worship or discipline publicly held forth) shall not be restrained from, but shall be protected in, the profession of the faith and exercise of their religion; so as they abuse not this liberty to the civil injury of others and to the actual disturbance of the public peace on their parts: provided this liberty be not extended to Popery or Prelacy, nor to such as, under the profession of Christ, hold forth and practice licentiousness.

至于把美国的宗教自由算成杰弗逊的功劳更是缺乏常识。当时美国各州早就是信仰自由的,立宪者只是解决官方教派接受政府补贴(今天的北欧、英国和德国依然如此)的问题(弗吉尼亚按照传统以圣公会为官方教派,但其它教派的成员数量早已远超过圣公会成员。事实上该州的长老会是宗教自由法案的重要支持者)。最后“国会不得立法建立国教”的提法正是出于Fisher Ames的动议(见Annals of Congress)。

北美长老会总会在1729年就已经正式把Westminster Confession中的"惩罚亵渎"的内容给解释掉了(concerning which clauses the Synod do unanimously declare, that they do not received those articles in any such sense as to suppose the civil magistrate hath a controlling power over Synods with respect to the exercise of their ministerial authority; or power to persecute any for their religion),公理会更是早已自由化,哪里需要一个地下党杰氟逊去“缔造宗教自由”。(在这一点上,芦笛的荒唐简直是登峰造极,我不强求他知道弥尔顿的A Treatise of Civil Power,至少应该解释一下公理会牧师Elisha Williams在1740s发表的那篇跟独立宣言几乎相同的论文吧。)

总之,“政教合一”如果指神职人员掌握刀剑之权,那么清教徒政权从开头就不是政教合一(见前文引述The Massachusetts Body of Liberties的Liberties more particularly concerning the Freemen部分)

60. No church censure shall degrade or depose any man from any civil dignity, office or authority he shall have in the Commonwealth.

如果指因为宗教原因而受刑事处罚, 则:(1)当时的清教政权在这方面比之英王和芦笛赞赏的伊斯兰教,并无更不宽容、更“残暴”之处,相反有很多方面更加宽松;(2)不管是对贵格会传教士的处置还是“猎巫”,都主要是出于世俗考虑;(3)后来新英格兰不断降低对“亵渎罪”的惩罚力度,从死刑变为鞭笞再变为治安处罚后来又代以象征性的小额罚款,早在杰弗逊出来做秀之前好几十年,即使“反动的”新英格兰也早就不存在什么宗教迫害了。杰弗逊其人可有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