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拥有权力吗?如果有,你能拥有多久?是谁决定了你的拥有,又是谁决定了你何时失去?你有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自己每天都在服从的究竟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一口气了解,什么是权力。
大家好,欢迎观看我们政治哲学系列的第二期视频。 了解政治,最绕不开的基本概念就是权力。 如果你想要理解国家,理解制度,理解我们今天的人类社会为什么是这个样子,权力永远都是第一个问题,也是最后一个问题。 当然,权力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 从人类的轴心时代到我们的现代社会,过去的几千年里,人类至少提出过上百种理论包含了对权力的解释,比如权力就是暴力,权力就是统治,也有人说权力是组织能力,是结构安排,也有人说权力是意识形态,是话语权,是资本。 不过,这些理论都有一个共性,几乎每一种说法的支持者都认为自己才是最高明的。 我相信,这些聪明人或许找到了让自己笃定一生的答案。 如果你和我一样,面对各种主义、各种理论的自我推销存有犹豫,那么我们就来尝试找到一个最接近权力本质的解释。
不过在开始正题之前,我们要先来回答一个问题,权力从何而来?想象一下,如果一个人类完全脱离社会,被放回到最纯粹的自然环境当中,一个残酷的现实马上就会显露出来,人类作为一种动物,其实是极其脆弱的。 我们没有坚牙利爪,没有坚硬的外壳,也没有厚厚的毛皮,没有足够的速度,也没有强大的力量。 也就是说,我们天生就不是当独行侠的料,我们并不具备独立在自然界生存的能力。 所以,人类无可避免地选择了群居生活。 人类的群居和动物有所不同,不仅仅因为我们掌握了工具,我们发明了语言,我们使用了火,还因为我们具备一种其他动物都没有的特殊能力,那就是让陌生人创建合作的能力。 我们可以让成千上万互不相识的人在一起盖房、 耕种、修路,甚至是参与大规模的战争。 这种规模的协作在地球上几乎是独一无二的。
然而,随着人类协作规模的扩大,我们也必须要面临三个不得不解决的难题。 第一个难题就是共识。 谁要展开合作,就必须要达成共识。 三个人可以讨论问题,或者是通过某种辩论、投票的方式达成共识。 这样我们就可以按照一个统一的纲领去行动。 但是三十万个人呢,他们能够达成共识吗?更不要说三百万、三千万了。 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人类的共识是无法扩张到无限规模的。 随着群体规模的增长,人类的争论成本也会指数级的上升。 谁能做出最终的决定呢?我们会发现,随着协作规模的扩大,推举一个最终决策者的必要性就越高。
第二个难题就是紧迫。 比如灾难、战争、瘟疫,又或者是金融危机、技术事故。 这些事情从来不会提前预约,多数情况下都是突发事件。 在关键时刻,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暴力。 它不再允许你慢慢的讨论,更不会允许你搞什么科学求证、民主进程。 无论你愿不愿意、接不接受,有些决策就是要依赖效率。 所以,紧迫性本身就是一台制造权力的机器。 它逼迫我们缩短决策的链条,集中决策者。 也就是说,只要时间足够紧迫,人们都会自动交出自己的权力。 第三个难题就是信息的不对称。 我们不可能在讨论公共卫生的问题之前,让所有人都成为医生,也不可能在讨论科研问题之前,让所有人都成为科学家。 总有一些决策是需要交给某个领域中相对专业的人士,或者说交给那些掌握了更多背景、 了解更多信息的人。 信息的不对称也会不可避免地制造权力。 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以上的三个难题都在逼迫我们创造权力。 说到底,权力最初的样子就是一种角色分工。 有人被赋予了决定的角色,而其他人就要扮演好服从的角色。 只要人类还在一起生活、一起生产、 一起抵御风险,这种结构性的分工就无以避免。 经常有人说,政客都是卑鄙的,政治都是黑暗的。 或许这样的说法有一定的根据,但是权力可不是一个道德评判的对象。 权力是一种既不好也不坏的功能性发明。 当然,这种说法也不新鲜。
早在17世纪,就有一位思想家用极其尖锐、极其冷酷、 但极其有效的方式把权力的发生讲得十分透彻。 他就是托马斯·霍布斯。 在自由主义者看来,霍布斯可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人物,但是他做了一件前人很少做到的事情。 霍布斯把人类社会的假设拆解到了最底层。 还记得我们刚才描述的几个场景吗?其实都是一种基于现实情况的逻辑推导。 但是霍布斯把这些逻辑推导 进一步抽象成了一个经典的思想实验,也就是他在《利维坦》中提到的自然状态。 霍布斯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当中是完全平等的,但这种平等可不是道德和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而是一种恐惧的平等。 在人类的自然状态当中,霍布斯认为人类拥有三种驱动力。 第一个是为了获取资源而产生的竞争,第二个是为了避免被袭击而产生的猜忌,第三个是为了获取他人尊重和名声而产生的荣耀。 但归根结底,这三种驱动力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想方设法的增加自身的权力 以保护自身的利益与安全。 而当所有人都同时追求权力扩张,结果就是权力对权力的恐惧。 这就是那句著名的话,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当中,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动机和能力 来伤害或者是威胁甚至是杀死他人。 强者可能会更有优势,但是弱者也可以联合起来纵横百合,可以利用时机、工具、阴谋等等手段 来联合或者是分化敌人进行反击。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只要每一个人都可能威胁另一个人,那每一个人都处于同样的不安全之中,在没有共同权威的时候,没有任何的机制可以阻止暴力的发生。 所以在霍布斯看来,人类之所以交出了自己的权力,或者说让渡了自己的自由,把自己的决定权交付给某个实体,这是因为大家都很清楚,我们需要一个能够终结恐惧的存在,于是每个人主动放弃了部分的权力,把这些权力交给了一个共同的主权者,让他来垄断暴力、制定规则、做出最终的决策。 这个主权者就是利维坦。 而关于什么是利维坦,我们暂且不表,我们首先来提炼一下霍布斯对权力的定义。 在利维坦的第十章当中,霍布斯其实给出了一个非常简明扼要的定义,他说权力就是达成未来预期目标的手段,这句话在当时是非常具有革命性的。 我们可以发现在霍布斯之前,权力几乎总是被理解成一种伦理概念,权力总是和正义、道德、合理进行捆绑,仿佛拥有权力的君主就是道德上的楷模,因为天子有德,所以他是皇帝,因为他品行高尚,没有私心,所以他是我们的领袖。 我们会发现过去的领导者和主权者,往往都是一些英明神武的形象。 但是霍布斯认为,权力本身并不具备这些伦理属性,而且权力也不是上帝赋予的,所谓上帝的牧羊人这种说法也不能天然成立。 其次,权力也不是来源于某种君主的血脉,权力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能力,一种影响未来,或者说确保未来的能力。 谁掌握了这种能力,谁就拥有了更多的权力。 我们可以发现,霍布斯将权力从过去的一种伦理概念,或者说宗教概念,变成了一个纯粹的因果概念。 权力在霍布斯这里变成了一种可以被计算,可以被积累,可以被比较的东西。 这就是霍布斯理论的先进性。 他实际上是在隐晦地告诉大家,掌权者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们的权力并不是与生俱来的。 好的,那我们现在说说利维坦。 想解释利维坦其实并不复杂,一个关键的线索就在利维坦的第17章中。 霍布斯说道,这就是那个伟大的利维坦的诞生。 他不过是一个人工造出的巨人,主权就是他的灵魂,而他就是我们的凡人之神。 刚才我们说过,霍布斯的权力观是摒弃宗教观念的,但他为什么要说利维坦是凡人之神呢?其实利维坦并不是神学意义上的上帝,但是他却拥有着类似上帝的属性。 他就像是神一样拥有着绝对的权威,但他又像凡人一般会死亡会消解,甚至是反噬他的创造者。 利维坦就是这样一个人造的巨人。 在利维坦这本书的封面上,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个巨人的形象。 如果仔细观察,我们不难发现,这个巨人其实是由无数公民的小身影所拼接而成的。 这意味着权力并不来自于国王,而是来自于所有人共同服从的决定。 但是这个巨人作为主权者,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点就是绝对性。 什么叫绝对性呢?就是说一旦主权者被我们创造出来,一旦我们把权力让渡出去,主权者的权力便不得被削弱。 换句话讲,这种权力具备以下三个重要的特征。 第一点,不可分割性。 霍普斯认为,主权者的权力绝对不能被分成多个部分。 比如我们今天较为熟悉的民主宪政,三权分立。 在霍普斯看来,这统统都不行。 为什么不行呢?因为分权就是削弱权力。 要知道,我们让渡权力创造立威坛,并不是为了让这个国家变得更民主,而是为了躲避混乱,避免恐惧的再次发生。 如果你把权力分散成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在霍普斯看来,你就是把立威坛拆成了 三只互相掐架的小怪物。 它不仅无法避免恐惧,相反还会创造新一轮的恐惧。 第二点,不可挑战性。 霍普斯认为,主权者的秩序是不能被挑战的。 这里霍普斯并不是说主权者就是绝对正确的,主权者是永远不会犯错的,而是说一旦允许,人们质疑主权者,秩序就会开始产生松动。 换句话说,即便主权者做错了,你也没有质疑的资格。 今天你觉得主权者可以被质疑,可以被挑战,那明天人们就会认为权力可以再分散一点,再制衡一点,再削弱一点。 到最后,不需要外部的强大敌人来打压你,你自己就会把自己掏空。 一个社会能否稳定,不取决于主权者是否足够聪明,或者是领袖是否英明神武,而取决于主权者的权威能否稳固。 权力一旦让渡,就不能被收回。 为什么呢?因为你只要开放收回权力的可能性,人们就会开始争论,谁有权力收回权力,什么时候收回权力,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收回权力,或者是我们准备计划什么时候收回我们的权力呢?一旦产生这样的想法,就意味着社会共识的崩塌。 霍普斯说,人类所有的混乱都来自于共识的破碎。 既然我们授权主权者是为了逃离混乱,那怎么可以再给混乱留下新入口呢?所以主权者必须不可废除,你不能临时反悔说,算了,我觉得你配不上掌握权力,我们要换一个新的国王。 不可以,因为反悔本身就是反对秩序。 这也是霍普斯和所有现代自由主义思潮最大的区别。 自由主义者们相信限制权力可以带来自由,但是霍普斯相信限制权力只会带来混乱,甚至是必然走向死亡。 在他看来,所有对权力的限制都是不靠谱的行为。 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只有主权者才可以让所有人停止相互怀疑,让未来具备确定性,让暴力得到唯一的垄断,让法律变得一元,让混乱永久的被压制下去。 到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在霍普斯眼中,权力还真就是一个赤裸裸、血淋淋的东西,而且霍普斯剥夺了人们推翻不义政府的权力。 显然,霍普斯的说法和今天的主流观点是完全相悖的。 当然,我们观察任何理论都不能脱离他的时代背景,其实利维坦的写作动机还是非常复杂的,而且非常有趣。 关于这部著作的解读,以后我会单独出视频给大家讲解。 现在,我们还是把注意力拉回到权力的概念上。 霍普斯的贡献其实非常清晰,他在权力为什么发生,以及权力的必要性上提供了一个极其坚固的解释框架。 也就是说,只要人类的协作规模不断扩大,只要共识无法维持,只要人类需要脱离混乱和恐惧,权力就必然出现。 从这个角度来看,霍普斯几乎是抽丝剥茧般的 把权力的最深层剥开给我们看。 但问题在于,霍普斯对主权的理论实在是无法说服我们现代人。 因为在霍普斯的理论当中,合法性的来源非常的单一。 只要主权者不威胁你的生命,只要他能保证你勉强活得下去,你就必须服从他。 任何基于不满、不公、不义的反抗行为,都会被视为重新制造混乱。 这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几乎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他从根本上否定了你上牌桌的权利,也不给你任何的筹码和主权者谈判。 在这样的一个理论当中,你会忍不住想问,为什么我们要服从呢?如果说权力不是道德问题,没有善恶,只是分工和协作的产物,那为什么是你来指挥我呢?为什么不是我来指挥你?权力为什么值得被人服从呢?而这种服从的根源又来自哪里?历史上有许多的思想家都试图回答这些问题,但是有一个人的回答,他所创建起的理论框架,几乎奠定了整个现代社会对权力合法性的全部理解,他就是马克思韦伯。 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我们还是先从场景切入。 想象一下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正在朝着自己预定的方向前进。 此时,铁轨上的任何障碍,比如细小的碎石、落叶、树枝,它们都会被推开、碾碎、卷走。 这些东西都会对火车造成一定的阻力,但是它们最终都无法改变火车行驶的方向。 正如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当中写道,权力是指在一种社会关系当中,一个行动者能够在对方可能反抗的情况下,实现自身意志的可能性,相较于这些碎石尘埃,火车之所以具备权力,是因为它在阻力面前仍然让事情沿着自己的轨迹发生。 权力就是一种你不想但是你必须服从的东西。 可是在马克思韦伯的理论当中,真正内核的并不是权力,而是权威。 权威不同于权力,权力需要强迫,但权威并不需要,权力依赖于力量,权威依赖于合法性,权力可以让人们臣服,但是权威让人们信服。 在权威当中,服从者并不会认为自己被压迫,相反,他们会认为这种服从是理所应当的,而且是十分有必要的。 也就是说,不是权力征服了人民,而是人民承认了权力。 马克思韦伯认为,现代社会要运转,不是因为主权者掌握了更加强大的能力,而是因为主权者的权力获得了合法性。 你之所以会配合警察,或者是服从法官的裁判,不是因为他们用枪去指着你,你之所以选择服从这些权力,就是因为你相信眼前的这个体系是合理的,所以他们具备命令你的权力。 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是通过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断 一个权力是否合法的?马克思韦伯认为,人类对权威的认可 最终只来自于三种来源,也就是传统权威、魅力权威和法理权威。 传统型权威的内核其实就在于一句话,身份即权力,历史即合法。 人们选择服从传统权威,不是因为统治者的能力特别强,而是因为从来如此。 也就是说,传统权威依赖的是习俗、血缘、继承 或者是家族结构、宗教传统,而非是我们现代人熟悉的制度和进程。 在这种体系之下,统治者拥有着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力,而被统治者拥有与生俱来的天然义务。 服从就是一种习惯,而不是一种判断。 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古代的皇权制度。 皇帝为什么能合法统治呢?不是因为他通过进程获得授权,也不是因为他向人民证明了自己的治理水平有多高,而是因为他生来就是皇帝。 因为那里的文化告诉他们,自古以来就是这样。 当然,一个王朝的开国皇帝,总不能说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吧。 所以,开国皇帝通常都要解决自己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名分。 我们可以看到,每一个朝代的开国皇帝,几乎都要重新叙述一遍旧王朝的历史。 几乎每个旧王朝在最后都是暴虐无道,失德逆天的。 而新王朝永远被描述为顺应天命,众望所归。 当然,很多老百姓不关心这些问题,或者说没有能力关心这些问题。 所以,为了强化这种天命转移的叙事,新的统治者往往会借助一些天气异象、 灾荒、祥瑞,乃至是各路的灵异传说,为自己进行舆论造势。 这种说法,相对来说,更容易被老百姓接受。 换言之,谁能当上皇帝,那都是上天的安排,不是你我能够决定的。 这其实也说明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在传统型权威的世界里,统治者的合法性就是一种叙事的合法性,而不是一种制度的合法性。 所以,一旦社会结构发生动荡,传统权威的合法性就会迅速瓦解。 所谓的魅力型权威,并不是我们日常理解的讨人喜欢,或者是人格上有魅力。 在马克思韦伯的理论语境当中,魅力是一种超越日常经验的个人特质。 这种特质让追随者相信,眼前的领袖拥有非凡的本领,或者是特殊的使命,他的存在甚至能扭转整个群体的命运。 换句话来说,魅力型权威的服从基础不在于理性,而是情绪。 在这种权威结构之中,领袖往往被视为不属于普通世界的人。 这种心理机制让魅力型权威比传统型权威 和法理型权威更具备爆发力和政治动员能力,当然它也最具备危险性。 如果我们需要用一个最典型的魅力型权威案例来说明,那毫无疑问这个人就是希特勒。 一战之后的德国遭遇了国家羞辱、 天价赔款、恶性通胀、经济崩溃,整个社会制度趋近于瓦解,整个民族沉浸在深刻的屈辱和绝望之中。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一个能把复杂问题打包成简单答案的人出现了。 他告诉德国人,你们的失败不是因为你们的无能,而是因为有人背叛了你们。 你们的贫困绝非是上天的安排,而是有人在暗中压迫我们。 我将带领德国重新伟大。 于是,希特勒就这样成为了全国性的情绪投射对象。 他之所以能够成为魅力型权威,并不是因为他的道德高尚或者逻辑严密,也不完全因为他独特出彩的演讲能力,而是因为希特勒精准地满足了 当时德国社会对希望、 对秩序、对身份认同的强烈渴望。 其实这也非常好理解,当你饥饿的时候,有人送上了面包,当你绝望的时候,有人送上了希望,当你缺乏成就却渴望荣誉的时候,有人送上了一份集体荣誉感,只是这一切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对于当时的德国人来说,他们急需的就是一个能解释失败的人,一个提供标准答案的人,一个敢于承诺未来的人。 所以越是简单粗暴,越是挑动情绪的答案,越容易获得压倒性的共鸣。 希特勒的权威就是在这样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 虽然魅力型权威有惊人的动员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凝聚情绪、统一意志,但是魅力型权威有一个无法克服的难题,那就是无法复制、无法继承。 所谓的魅力只能存在于独特的个体之上,它不属于制度产物。 一个领袖的人格魅力 无法被他的继承者完美继承,也无法通过培训、章程或者是什么组织结构 进行二次生产。 这意味着一旦魅力型权威的领袖退场,无论是自然死亡,还是政治失势,或者是被人民推翻,整个权力体系都会进入真空状态。 最能说明的案例就是亚里山大,他曾经用不可思议的速度 创建了一个横跨亚欧非三大陆的庞大帝国,所有的士兵、贵族、城市的领袖 都把他当作半神一般的存在。 然而,正因为整个帝国的运转 完全依赖于他的个人权威,当他在巴比伦去世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继承他的魅力,也没有任何的制度能够替代他的意志,一个看似强大无比的世界帝国 也仅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土崩瓦解。 法理型权威的内核其实不在于法理,而在于官僚制度。 在马克思韦伯看来,现代社会之所以可以稳定的运行 不是因为今天的人变得更善良、更理性了,而是因为现代社会的权力 被安置在一套高度理性化的官僚系统当中。 当然,这个官僚系统和以前的传统文官制度 有很大的不同,因为它具备了三个重要的特质。 第一个特质就是一致性。 一致性很好理解,就是同案同判。 在一个小社会当中,今天村长心情好,他可以放你一马,明天村长心情不好,他或许会对你加重处罚。 实际上这种不公平是不可怕的,但是在一个大社会当中,如果你不维持同案同判,就会造成系统性的不信任,因为官僚制度的内核不是保障结果的公平,而是保障结果的可预期。 所以所有的流程、文档、表格,它的唯一作用就是压制个人材料权的比重,制造稳定的预期。 第二个特质就是可负致性。 我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认为一个人通过了公务员的考核和培训,他是否是一个能力出众的人?换言之我要问的是,公职人员的培训制度到底在筛选什么?是筛选能力出众的人才吗?当然不是,现代官僚最大的幻觉就是个人能力。 其实他们这种想法是严重违背制度精神的,因为官僚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岗位不能和个人划等号,职位永远都是空置的,人只是暂时坐了上去,也就是说官僚的退休、病患甚至是死亡、 撤职、任用都不可以让国家机器受到影响,任何关键的岗位都必须允许普通人通过培训进行接任。 换言之,制度精神的基础就是无限扩张,如果你能通过培训解决掉绝大多数的岗位缺口,那这个制度的设计无疑是成功的。 第三个特质是可预测性。 凡是高度分工的社会,都有一个共同的需求,那就是规则的稳定。 如果你是一家企业的决策者,当你决定在某个地区投资建厂的时候,你关心的一定是相关的具体流程究竟是什么,相关的税收优惠是否有明确的条文,以及这些规则在5年或者10年之内是否是稳定可靠的。 如果投资结果取决于你认识谁、 你和谁有关系以及领导的心情如何,那么任何的长期投资都会变成一种变相的赌博。 整个市场环境都会极度缺乏安全感,这就会倒逼资本行为倾向于短期的套利。 在一个规则可以被随时更改的环境当中,凡是理性的投资者都不会把资源 倾斜到一个回报周期长、 前期成本高的项目当中。 也就是说规则制度的不稳定,会导致那些企业去选择迅速回本、 随时抽身的领域。 所以那些依赖技术积累和长期规划的产业 就没有办法真正的落地,整个经济都会趋向于浮躁。 另一方面,规则的不稳定,其实也在惩罚那些诚实可靠的企业。 因为企业的内核竞争力不再是产品、管理 或者是技术创新,而是比谁能更早的获取信息、 谁能和权力保持长久的暧昧和寻租关系。 最终,制度的不确定性就会侵蚀 社会的信任基础。 因此官僚制度的真正作用,并不是如表面所见的提高一个社会运转的效率,而是在于让社会运转变得可计算、 可规划、可预期。 那现代官僚制度是如何保证以上的三点 能够切实有效的推行下去呢?这就要说到它最关键的特征——非人格性。 什么叫非人格性呢?也就是说权力的实际运行必须和个人是毫无关联的,它必须要依靠文档、规则、流程 而不能依赖个人的偏好和价值观。 在这一点上,法理型权威 完成了一件传统和魅力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的现代社会 拥有了比之前更加稳定、更大规模的协作。 正是因为这种非人格化,所以我们面对的不再是一个具体的官僚,而是一个清晰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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