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来聊聊中国的历史。
在上面,我们先是讨论了长城的功能,就是说,长城不仅仅是如主流叙事中所声称的那样,是为了抵御外敌,保护人民,它的另一个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的功能,是为了控制人民。 民族主义往往假设我们内部是铁板一块,我们一定天然的 优于他们,所以无需考虑我们内部的真实状况。
然而,内部社会的不公,压迫和贫困,往往比所谓外族威胁更严重。 因此,从秦汉到明清,民众们最渴望逃离的正是皇权制度所设立的各种各样的墙,不论是有形的城墙,关隘,还是无形的户籍制度,沉重的徭役和赋税,这些东西是比民族认同更重要的东西。
而这也是中国的那种宏大叙事所要回避的。 在上期,我们也讨论了,在整个二十世纪,长城的意义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在历史的不同阶段被不断赋予新的象征和使命,它的符号价值也是随着国家权力与意识形态的变动而流转的。 从阻碍现代化的封闭象征,到激发抗战精神的民族符号,从被边缘化的旧中国遗产,到重新成为文化自信的内核图腾,长城的形象始终被现实的政治需要所塑造、重写。 这也说明了,民族主义的象征物并非如其所宣称的那样天经地义和超越时空,它可能是不久之前才被发明创造出来的。
那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秦始皇、汉武帝修建长城,打击匈奴,虽然给社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但毕竟还是保护了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否认他们对抗外敌的功劳。
那今天,我们主要以汉武帝 刘彻 为例,继续来探讨这种民族主义宣传的扭曲之处。
我们说,将专制权力的扩张,等同于整个社会的进步,这也是中国社会看待历史的主流思路,比如,新编版七年级历史教材的第十二课,《汉武帝巩固大一统王朝》, 就评价汉武帝是雄才大略的皇帝,这一课的主要考点,就是要学生记住汉武帝巩固大一统的一系列措施,比如削弱诸侯王和地方豪强的势力。 因为这些人反抗朝廷,导致社会混乱,在思想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经济上大搞盐铁专卖,平抑物价,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军事上不断打击匈奴,扩张了汉朝的版图。 于是教科书总结说,汉武帝的大一统政策,使西汉进入了鼎盛时期。
我个人觉得,中国文化对皇帝的称号,天然带有美化的意味,所以我还是更习惯叫它 刘彻 而非汉武帝。 教科书的用词和叙述方式,其实就是:“将整个国家的利益,完全等同于皇帝的个人利益,刘彻 的举措,是不带有特殊目的,是对整个民族都普遍有利的。”
但这是一个相当离谱 和错误的误解。 中国历史上,被称之为雄才大略的皇帝,都是这样有作为的强势君主,但其实以当时而非现代的眼光来看,这种雄才大略,也是 “精神上有大病的表现”。
其实我们很容易发现,中国文化里最崇高的精神,都是与权力紧密相关的。 最高的境界,就是帝王的心态,或者能自发地以帝王的视角看待问题,比如刘邦的大丈夫当儒士,项羽看到皇帝的车架,就说可取而代之,人们称赞这些人,尚有大志。 毛泽东的诗词里,也充满了这种帝王视角,比如:“欲与天公事比高,还看今朝,敢叫日月换新天,试看天地翻覆”等等。
这种看上去豪迈和浪漫的 大心胸,大气量,大格局,其实是一种非常原始的控制欲和自恋状态。 当人们从审美和认知层面 进入到这种帝王氛围,帝王视角后,就很容易遗忘人与人的 利益边界。
比如,人们很容易认为,刘彻发动的战争,都是为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他也正是因为发动战争太多,才被赋予了“武”,这个嗜好。 然而,这些战争中 有相当多,都只是为了 满足他的个人欲望而已。 比如,刘彻非常喜欢 大渊国的名马,类似于朝鲜的三将军,很喜欢 迈巴赫跑车 吧。 他派使者前去购买,但被大渊国拒绝,于是使者侮辱了大渊国王,结果被杀。 大渊国并未威胁到汉朝的安全,但刘策还是决定 发动对大渊的战争,既是为了得到那些宝马,也是为了给自己的宠妃李夫人的 哥哥 #李广利 制造封侯的机会。 第一次战争,没有得到西域各国的支持,遭遇惨败,几乎全军覆没。 但没多久,刘彻又动员了一支庞大的军队,发动第二次战争。 这支军队,包括六万士兵,十万头牛和三万匹马,在屠城的震慑下,西域各国纷纷投降,这次战争打得比较顺利,没有战死很多人,大渊人 也被迫杀死自己的国王,并献出了三千匹宝马,但由于汉朝军队内部太腐败,对士兵待遇太差,等到撤回本土后,仅剩一万多士兵,这些宝马也死掉了三分之二,不过刘彻还是很高兴。
与之类似的,是对南粤的战争。 南粤也没有威胁到汉朝的国家安全,攻打南粤主要是满足了刘彻的扩张欲。
值得一说的是,在这两次战争中,汉朝军队里,都充斥着各种罪犯和刑徒,可以说这是一支刑徒大军,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伤亡那么惨重,人命那么不值钱。 至于帝国为什么有这么多罪犯,我们在上一期里也讲了,西汉的酷吏政治,使得普通人到了:举手投足,都可能触犯法律的地步。而一旦违法,就相当于沦为国家的奴隶,在兵源不足时,将囚犯充军,就是一种非常经济省钱的方式,国家先给你定一个罪,然后只需要再免除你的刑罚,就可以激励你去打仗。
所以这也算是一支奴隶军队,而非公民军队,这也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在近代,俄罗斯帝国也频繁征召囚犯上战场,虽然沙俄军队也打赢了很多战争,但这种把士兵当纯粹的耗材和炮灰的军队,并不能让人尊敬。
也正是因为 刘彻时代的很多战争,都非常没有必要,所以班固在汉书里,夸奖刘彻的功绩,主要集中在他兴办太学,制定立法,罢黜百家这些文化事业上,而完全避开提及他在战争上的功绩。 最后班固评价说,像汉武帝这样雄才大略的君主,如果能把精力用在工程建设上,那就太好了。 这样我们很容易联想到 陈寿在《三国志》中对曹丕的批评,就是先说曹丕这个人 多么博学和多才多艺,如果能心胸再宽广一些,再有德行一些,善良一些,那么就非常完美了。 这其实也是中国 编史者们在皇权专制下的 一种无奈而隐晦的批判。
或许有人会说,抛开那些不必要的战争不谈,汉朝对匈奴的战争,就算是给社会增加了沉重的负担,但还是保护了民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的吧。 然而,我们仍然要 清楚区分刘彻发动的 那些战争,与现代国家的 反侵略战争之间的本质区别。
史记记载的一件事情,就说明了 打击匈奴 与 保护人民的权利 没有任何关系。《吉正列传》说道,匈奴的一个部落来投降汉朝,这样刘彻非常有面子,于是刘彻下令派 两万辆车去迎接,当时 政府没有钱,只好向市民借马,市民也不傻,纷纷把自己的马藏起来,刘彻非常生气,想杀掉长安县领。 这时候,吉安就问皇帝,匈奴人投降,只需要让沿途各县 慢慢准备车马就好,为什么要让全国骚乱不安,让百姓疲于奔命去 侍奉匈奴人呢?刘彻沉默无言,匈奴人来到长安后 在市场上购买货物,长安的执法官员 却死扣 法律条文,认为市民们卖给敌人货物,相当于犯了非法走私出关的罪名,一口气处决了五百多个商人。 吉安再次问刘彻,我们为了征讨匈奴,战死的人不计其数,耗费了百亿的巨资,我以为陛下得到匈奴的财物,会赏赐给死者的家属,以告慰天下人的辛苦劳动。 即使做不到这一点,也不该倾尽官府仓库里的财物,赏赐匈奴人,征调老实本分的百姓去伺候他们,把他们捧为人上人,更不应该用严苛的法令,诛杀五百多无知的百姓,这就是保护树叶而损害树枝的做法。 但刘彻听完后,认为吉安在胡扯八道,不久就将他免职了。
从这样一件小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帝国发动战争的真实逻辑,以及酷吏政治的真相。 首先,皇帝为了自己的面子,允许匈奴人进入首都,并命令百姓服务他们,那么此时匈奴人至少 不应该算国家的敌人,市民们与他们做生意,就不应该再以走私和通敌罪论处。 然而帝国的政府,却没有颁布任何相应的临时条例 来调整原有法律,人民的法律义务和风险 没有丝毫改变。 这就给基层官员制造了一个两难问题,在这种模糊地带,他们弄不清楚是否还要执法,又怕上级追究下来,就本着宁左勿右的方针全杀了,在酷吏政治下,杀人多了,只能说是 可以被纠正和批评教育的小错误,而如果杀的少了,那就犯了立场不坚定的原则性错误,所以多杀 就是最优策略。
然而,对市民而言,这就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卖给匈奴人货物可能被杀,拒绝服务,他们还是要被杀。 朝廷打败了匈奴人,自己的弱势地位,不仅没有丝毫改变,反而是多了一批人上人,毕竟在刘彻的眼里,匈奴人更有统战价值。
因此,打击匈奴的出发点,与其说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如说是皇帝 把人民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更谈不上保护人民的什么权利。
其实,这也是 中国古代帝王的常态。 另一位同样雄才大略的皇帝李世民,也是如此。 《贞观正要》 记载了一件非常相似的事情,就说当时突厥有很多部落 来投降唐朝,李世民给每一个首领都赐予了高官,五品以上官员有上百人,这个规模和已有的官员数量 差不多了。 每个突厥人都可以得到 大量财物和衣物,首领还能得到更多的赏赐,甚至是大量田产和宅院。
当时的 梁州都督 李大亮 就批评 李世民,说陛下应当以本国百姓为本,自己人生活好了,周边的民族自然会向往,而陛下的这种做法是 以中国之租赋,攻饥恶之匈奴,其中一多,非中国之利。 就是说,以中国百姓辛苦缴纳的赋税 去供养邪恶和残暴的敌人,而且要供养的人 还越来越多。
不过 李世民 同样 不采纳这些意见。 后来李世民出门旅游,那些已经投降的突厥人 相互串通,袭击了他的营地。 从此,李世民 不再信任突厥人,向身边的人反思说,当初没有采纳魏征的建议,如今才体会到这种政策的 劳民伤财,中原的百姓 才是国家的根本。 但这种反思就非常虚伪,他的思想转变完全是因为 突厥人想发动政变杀了他,而不是突然悟到了 那些大道理。
因此,我们说凡是专制帝王 都是倾向于有大作为的,也就是所谓的雄才大略,而专制体制下的大作为 通常也意味着大折腾。 至于有些皇帝 为什么没有瞎折腾,那更多 还是因为客观条件不允许,而不是皇帝本人真的不想。 比如汉文帝和汉景帝 没有像刘彻那样瞎折腾,主要是由于西汉初期 尚且存在能制约皇权的力量,也就是功臣集团和 各诸侯王还没有被消灭,他们仍然活跃在政治舞台上,和皇权构成了三足鼎立的关系。
但随着他们 逐渐被皇权铲平和消灭,皇权从民间 汲取财富的制度和能力日渐增强。 此时几乎是必然出现 一位像刘彻这样的 强势君主的,或者说 任何一个人拥有巨大的财富 和数量庞大的奴隶时,都是很难忍得住,什么都不做的。
而之所以中国历史 总是出现这样的君主,首先在权力合法性的源头。 在这个问题上,中西方的法理学 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 韩愈就说道,民之出生,故若夷狄勤受然,胜人利,然后知功居而利时,是故道莫大乎仁义,叫莫正乎礼乐行政。 就是说,民众 原本如同禽兽一样,一无所知,是圣人制定了制度,创造了生存的条件,才使民众能活下去。 就类似于那首朝鲜的歌曲,“没有它,我们没法活。” 由于圣人对子民的这种巨大的拯救 和恩情,因而法律的 全部奥秘,只能为圣人所 垄断。这是中华法系 无数次重申和强调的 基本原则。
正如王毅 所说,中西方法理基础 的极大不同,也就导致了 中国的法律文化,无法想象 这样的制度规定。例如,在罗马法中,即使对皇权 崇高性地强调,也必须 首先承认皇权来自人民 和法律的授权,承认皇帝 的意志之所以具有法律效力,是因为皇帝在 代行罗马人的全部法律权利。
而中国的民族主义 总是将皇帝视为民族共同体 的象征符号,它将一个 前现代和专制政体中的 君主行为,包装成现代 国家理性运作的产物。
比如,把皇帝发动的对外战争 描述为保家卫国,皇帝的疆域扩张被神圣化 为民族尊严,对边疆民族的压迫与征服,被粉饰为统一多民族国家 或者民族融合。 将家天下逻辑替换为 国家利益,并试图与 现代国家主权观念对接。
但这些都是离事实 相当遥远的。 关于这个话题,还有很多可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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